“一房一价”不能从根本上扼制高房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2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从内容看,确实是让住房消费恢复了普通商品的一般属性。即不同的品质有不同的价格,申请预售的全部房源等同于摆上货架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经批准不能擅自涨价。
然而在我看来,这个规定并没有太多的新意。 “一房一价”政策在扬州、广州等地早已试行。2007年7月1日起,扬州市就开始实行“一房一价”政策。按照要求,每套商品房的价格都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明码标价,内容包括房屋基准单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楼位、朝向等)、住房售价、阁楼价格、总价等。物价部门还规定,车库销售价格表、价格构成明细表也要公示。但是,并没能丛根本上遏制高涨的房价。
过去,开发商和代理商可以通过垄断和市场情况自行调整价格。现在价格公开透明,消费者虽然可以不被“排号”忽悠,但开发商和代理商想高价销售,可以通过“高开低走”或者再向物价部门重新申报备案就符合手续。我认为,这仅仅是使得开发商在众多的衙门公章中再多盖一枚公章而已,并不能以此扼住房价上涨的势头。
房价上涨与食盐、绿豆、大蒜、生姜、大米和食油价格上涨不同。政府可以通过抛出粮油储备和打击投机使生活用品市场尽快恢复健康。但房价上涨,政府既没有充足的储备性保障住房,也没有办法让地价下跌,让增发的美元和人民币“人间蒸发”,让税费减免和代理商休业,更没有办法让住房需求者自己寻找建筑师建造“家园”,只能通过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遏制无序的需求和投资(投机)。
然而,限贷限购政策不可能遏制日益高涨的通胀预期,最明显的只是将住房消费和投资遏制了,直接的影响是建材业、装修业、家具业、家电业等消费市场都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低迷而萎缩,使得年初消费拉动无力,提振经济举步为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2月份国民经济指标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内地消费零售总额逾2.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8%,增速比去年12月回落3.3%。若以前两个月CPI为4.9%简单剔除物价因素,实际的消费品零售增速为10.9%,降至2008年1月以来最低。因此,提振消费要需多项措施给力,不能单单把消费不力的罪名完全归咎于房价上涨摊薄了其他消费的开支。
我认为,政府其实可以从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入手限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规定“一拍一价”。既每次政府土地招拍挂时,根据土地的级差地租和周边房价、地价情况,限定一个最高房价后再拍地价。这样“一地价一房价”对政府、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是一件比较公平的事情,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开发商即便屯地多年,房子也只能按当初拍地时的最高限定价格出售。政府若感到城市的地价升值了,可以随时定出一个合理的房价让开发商去竞拍地价。
长期来看,通过“一地价一房价”来限房价比“一房一价”更直接,通过控制通货膨胀和人民币对内贬值和对外升值来调控购房需求比限购更实际,通过减免税费、提高居民收入和高档消费品消费补贴和群众困难补贴比加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重复建设、过度建设更给力。
申格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