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恶于商


监管恶于商

丁启阵

 

两千五百多年前的某一天,孔子率领众弟子爬泰山,得知路边哭泣的妇女她的公公、丈夫皆命丧虎口而不愿离开,是因为泰山之上“无苛政”,发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感慨。今天,目睹“三鹿”“双汇”等企业在政府有关部门“重拳”打击下,或轰然倒塌改换门庭,或遭受重创吉凶未卜,我不禁东施效颦,感慨一句:监管恶于商。

商者,“三鹿”“双汇”之类企业商家;监管者,政府食品卫生、工商之类监管机构。

无良商家为了逐利,无视“人命关天”的古训,冒着法律惩治的危险,在食品中添加有害人民身体健康乃至足以毒人至死的物质,天良泯灭,其罪恶行径,令人切齿,人神共愤。但是,我认为,向来以高大威猛、民众救星形象出现的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比起无良商家,其罪恶,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如果说无良商家犯下了谋财害命一条罪状,那么,政府有关监管机构至少犯下了如下三条罪状:

其一,是商家谋财害命的共犯。众所周知,政府有关监管机构,兼有食品卫生的科学研究、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验等职责,哪些东西是有害人体健康的,决不可以加到食品当中,它们理应比食品生产厂家更清楚,每一种产品变为商品,都是经过它们检查检验并许可的。显而易见,无良商家谋财害命,离不开政府有关结构的“合作”。因此,称其为共谋,并没有冤枉它们。

其二,是民族企业的谋杀者。“三鹿”“双汇”,都是经过几十年、千万人的不懈努力,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考验,终于成为业界翘楚的,是好不容易才成长起来的民族企业。倘若能够继续成长,完全有可能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世界名牌。从而为更多民众制造就业机会,为振兴民族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政府有关机构的无事之时袖手旁观、有事之际落井下石,使得它们纷纷夭折,死于非命,还往往殃及许多底层百姓——牧民农户。这样的政府机构,不是谋杀者,又是什么?

其三,是国民身上的吸血鬼。政府有关机构的官员们,月月领着纳税人的钱,有些甚至还巧立名目,从国库那里多拿一些,从商家那里索取一些,并想方设法将其变为自己的灰色收入,享乐基金。这些尸位素餐、玩忽职守、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官员们,跟吸血鬼有什么区别呢?

令人困惑的是,每次食品害人健康、夺人性命事件发生之后,受到惩罚的往往只是商家,政府有关监管机构的官员们总是平安无事的。即使有所表示,也不过是些水浇鸭背式不伤及皮毛的所谓处罚。

据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报道,21日,河南省下发通知,进一步将全省瘦肉精查范围扩大至所有5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河南省目前已对涉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19人进行了处理。怎么个处理法呢?“目前,已控制到案并采取强制措施38人,其中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7人,取保候审1人。据河南省副省长刘满仓介绍:‘其中,涉嫌提供瘦肉精10人,生猪销售经纪人11人,生猪养殖户17人,立案追究需重点抓捕2人。孟州、沁阳、温县、获嘉四县市对涉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19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免职10人,停职5人,开除公职4人。’”

换句话说,最重的惩罚:商家可能下坑(枪毙),丢了脑袋,官家不过下野(开除公职),丢了脑袋上的乌纱帽。

这种一罪重罚、数罪轻判的局面,啥时能够改一改呢?

                                                       2011-3-23

 

不久前在第一视频做的相关节目 http://tv.v1.cn/qtjb/2011-3-18/1300409350409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