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1至2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1至2条涉黑恶犯罪线索。”昨日上午,厚街镇召开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会上厚街镇委书记黎惠勤表示,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据2011年3月17日《广州日报》)
首先应当明确,东莞厚街镇打黑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值得赞佩,但是在集中打击种类刑事犯罪活动中,采取捆绑指标的做法所带来的诸多后遗症早已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诟病。东莞厚街镇分配每个派出所年内须打1个涉黑团伙的指标,也很容易使打黑工作陷入“割韭菜”的怪圈,形成越打越多,越打越壮之势。同样,即使是打击黑“保护伞”,亦不可分配任务指标。
我要说的是,“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打黑要打到正地方。“打黑除恶”关键在于抓住“牛鼻子”——打掉其幕后的“保护伞”。其实,中国的黑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并呼风唤雨。东莞厚街镇黑恶势力的触角之所以能够渗透到建筑、客运、物流、娱乐、餐饮、夜摊等行业,到生猪、肉类、海产品、豆腐、蔬菜、酒类批发等民生的各个领域,根本原因无外乎有二:一个是依靠“政治保护关系”。黑社会的“保护伞”就在政府机关和公检法系统内,是他们把黑社会养大。另一个是黑社会头目们以各种方式渗透政府权力部门,在政府部门和公检法系统内拥有自己的政治代理人。比如,沈阳“黑老大”刘涌本人是沈阳市人大代表,他最直接的“保护伞”——沈阳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是他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原副局长高明贤是其“干妈”,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市政协原副主席焦玫瑰与他关系密切,而“尽职尽责”为该组织的“茁壮成长”立下“汗马功劳”的则是时任沈阳市的市长慕绥新和副市长马向东。
无数事实证明,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之所以十分猖獗,根本原因就是公共权力的“流氓化”与“黑化”,腐败官员与黑恶势力的密切勾结互动,沆瀣一气。在黑恶势力操纵、雇佣腐败官员,达到犯罪目的的同时,腐败官员也同时操纵、雇佣黑恶势力,以达到自己经济或政治上的目的,二者狼狈为奸。江西省安义县原县长陈锦云为了当上县委书记,重金雇佣陈家友等当地黑恶势力,用汽车将时任县委书记撞伤,在自己如愿以偿当上县委书记后,又指使黑恶势力将一位县委副书记刺成重伤。
当今黑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动向是“黑白合流”,“黑老大”戴着“红帽子”。即黑社会组织除了与警界及司法界建立关系网之外,还在党政机关及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有力的靠山,这些机构的官员们则因共同利害关系而互相支持保护。浙江温岭的“黑老大”张畏除了黑社会老大这一身份之外,还具有跨省份的八个头等。他与当地的有些官员狼狈为奸,个别官员成了他的靠山和“保护伞”,形成了一种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张畏一案所牵涉到的67名党政要员中,有市长、公安局长及党政干部42人、司法干部15人、金融机构干部10人。张宅门前挂着“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的铜牌,张畏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可谓是“红色黑帮”。
这是因为,黑社会组织在打造犯罪经济基础的原始积累过程必然要介入经济领域。靠山硬、帽子红的“黑老大”,以非法经营和暴力手段来积累财富就可以畅通无阻,甚至可以为所欲为,兴风作浪。如沈阳“黑老大”刘涌,依靠其强势“后台”,通过非法经营手段在短短几年间聚敛钱财逾七亿元人民币。而像东莞厚街镇黑恶势力那样以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形式建立经济基础的,尽管属于中小黑社会组织的犯罪,但一般也都具有深厚的社会环境背景,只不过是“保护伞”的大小与强弱罢了。
公共权力是用来维护公共秩序和谋求公众利益的,让黑恶势力混入或者控制、掌握着公共权力,黑白合流,黑白两道,无疑是公共权力的“流氓化”,也是对公共权力的最大威胁和吞噬,不仅会直接撞击人们的心理安全防线,而且注定要破坏社会法律制度和公共道德,危害政权的稳固。
打黑除恶,重在“刨根挖底”, 斩草除根,彻底铲除幕后“保护伞”这才是硬任务、攻坚战。既然东莞厚街镇政府已下决心打击黑恶势力团伙,就要像重庆市那样,不怕伤筋动骨,不怕拔起萝卜带出泥,也不怕丢官坐牢,坚持打揭并重,尤其是将文强那些混入政府机关和公检法系统内部的黑“保护伞”逐一揭露出来,彻底打掉。大树倒了,黑恶势力自然也就没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