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学生为什么要被迫退学?


许多成功创业的大学生,包括比尔·盖茨都是中途退学的。如果坚持创业又不退学,那么也要饱经风霜、吃尽苦头。这也不是说学校或教师对大学生的创业有多痛恨,而是因为大学是一个培养雇员而不是培养老板的场所。

雇员是可以通过教师的“教”来培养的,而老板只能通过自己的“创”来成就自己。“教”与“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方式,彼此排斥,难以相容。

从活动内容上看,“教”是预设性的,而“创”是生成性的。“教”的内容,不要说一课时、一单元、一学期,就是整个大学的四年,都是事先设计安排好的,也即一个学生在什么时候学习什么内容都有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少学或者没有按时学,都完全可能拿不到规定的学分从而影响到是否能如期毕业。而“创”的活动所面对的诸项工作内容无法事先安排事先确定,是逐渐生成逐渐丰富的。例如,产品选择和客户洽谈,对创业者来讲,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而且要贯穿创业的全过程。创业者分身无术,显然无法同时既接受教师的“教”又坚持自己的“创”。

从活动时间上看,“教”是固定性的,“创”是随机性的。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课时间的安排固定刻板,并且不允许任何人违反。不要说旷课,就是迟到早退都会受到纪律处分。这样的时间安排没有错,但对创业者来讲无异于“被判处死刑”。创业者不是有意要与学校制度作对,实在是创业活动本身让创业者难以成为一名“守时”的学生。对创业者来说,“商机”关系到事业成败,但稍纵即逝,惟有刻不容缓方能捕捉到。遗憾的是,创业者抓住了“商机”,却可能违反纪律失去了“学籍”。

从活动形式上看,“教”是集体性的,“创”是个体性的。“教”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班级授课制”,一名教师在同一教室中同时向几十名学生授课。而“创”的活动是个体性的,自己投资,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要由自己独当一面地处理创业过程所遇到的所有问题。创业者要想参与到集体中接受教师的“教”,就可能终止自己的“创”;而要坚持自己的“创”,即可能因自己脱离集体而被学校除名。

从活动场所上看,“教”是局域性的,“创”是全域性的。“教”是在教室、实验室或学校中的某一场所进行的,而“创”则超越校园可能渗透到社会上的众多机关、部门、企业。当一个人被限制在校园中、教室中接受“教”的时候,创业活动要么暂停要么放弃。而坚持自己的创业,则要不断挑战学校诸多的规章制度。学校不允许学生擅自离校、夜不归宿,但创业行为与这些违纪行为的区别在哪里呢?因此,现实中从事创业的大学生即使没有被勒令退学,也会变得战战兢兢、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始终夹着尾巴做人。

从活动目的上看,“教”是应试性的,“创”是发展性的。“教”侧重于传授书本知识,通过考试来确定学生的升留级和是否准许毕业。而“创”的目的,不是考试及格而是为了办成企业并使企业不断壮大。但是创业者实践经验和社会资本的积累即使再丰富、创业成效即使再巨大也不能取代考试的成绩,说不准在自己做大企业的同时也让自己失去了毕业的资格。

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学青睐什么人,排斥什么人。一句话:没有颠覆性的大学教育的改革,创业大学生仍然难以逃脱被迫退学的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