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新时期、新内涵



  唐  钧

  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总书记以《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为题作了重要报告,其中的关键词就是“社会管理”。

  自从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1 以来,社会学界对“社会管理”的概念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社会管理”一词应该来自于前苏联。在奥马洛夫所著的《社会管理》2 一书中,将社会管理定义为“管理主体对社会系统的有科学根据的影响,为的是使系统实现它面临的目标和任务。依既定状况为转移,这种影响能够使系统呈现有序状态,使它趋于稳定和转变成另一状态。而影响的实现要从加工反映系统运动特征的信息的结果入手,要借助于对人们的活动的适当组织和协调。”

  以上用系统论的语言所作的界定较为抽象,对此,王思斌在《社会行政》3 一书中解释道:“社会管理并不是专属于某一专业领域的概念,它既不属于政治学,也不属于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它是跨学科、跨领域的,以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协调和发展为目的的管理活动。社会管理是以整个社会(包括地方社会)为对象的管理活动。由于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的复杂性,社会管理一般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即它是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关系,为社会发展创造适宜环境的管理活动。”

  王思斌尤其强调:“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也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的任务,这里的社会管理是相对于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而言的,指的是由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和管理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曾一度陷入了将经济增长,将“GDP”作为唯一发展目标的误区。这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滞后,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所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念。诸如,“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社会管理”的思想应运而生,并且顺理成章地写入了党的重要文献。

  作为一个操作性定义,“社会管理”应该是指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国家机构对社会领域的直接与间接的干预,并且由国家机关出面直接与间接地向公众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

  计划时代的“社会管理”,就是在政治高压下的“指挥”与“服从”——“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从社会学的视角看,这是与计划时期的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当时,除了“阶级敌人”之外,在“人民内部”虽然也有“工农兵学商”之分,但这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他们之间并无根本的厉害冲突。社会结构分化的简单化,导致社会管理也就简单化。而这又与计划体制本身的要求相关:因为计划体制是高度的中央集权,当这个体制的神经中枢发出一个指令后,就需要迅速地传输到与之相关的操作性的终端。所以,所有的社会管理都是围绕实现这样的目标而设置的,其手段就是要使命令的传输过程简之又简。

  当我们把改革的目标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计划时代的社会体制就越来越暴露出其不适应的一面。市场经济的原始动力是“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不一致便造成了社会的分化。就整个社会而言,当代中国社会已经分化成经济利益各不相同的社会阶层。按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4 一书的划分,中国社会已经分化为十大阶层。十大阶层各有各的经济利益,也就有了各自的社会需求、价值判断和政治诉求。

  当计划时代的大一统、指令型的经济模式被彻底否定以后,如果我们在社会领域的管理体制上没有适应形势的发展而加以改变的话,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就会大打折扣。在计划时代的社会管理中,我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管理者是“治人”的,而被管理者是“治于人”的。但是,当计划模式被废黜下台后,这种“治人”和“被治”的关系就没有了其合法性依据。

  从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经济时代,整个社会环境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讲究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在当代中国,我们要讲“依法行政”。更进一步,社会管理已经登上更具“以人为本”深刻内涵的社会服务的层面——管理者是“为人民服务”的,而被管理者则属于“有服务需求”的个人或社会群体,按国际惯例,他们被称为“用户(Clients)”。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建设也应该有所变化。这就是在承认个性化、多元化的基础上,通过沟通、对话、谈判、协商、妥协、让步,整合为各个阶层都能接受的社会整体利益,最终形成各方都必须遵守的社会契约。

  但是,遗憾的是,我们很多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方式似乎只有两招:要么“放纵”,美其名曰“市场化”;要么“禁止”,妖魔化为“不合法”。因此,在拆迁、城管、征地、环保等方面,非理智的不当行政行为造成了诸多社会矛盾,并且动辄诉诸于暴力,常常酿成流血事件乃至群体事件。

  近年来,为了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我们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中国社会管理未来的发展也寄希望于这些变化,这就是,协调各社会阶层的利益使之趋于一致,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社会各阶层之间社会流动的渠道通畅无阻,使社会各阶层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认识趋于一致,使社会各阶层真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收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

  2 奥马罗夫著,王思斌、宣兆凯、潘信芝译,《社会管理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 王思斌主编,《社会行政》,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4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