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无馒头税


世上本无馒头税
——兼议馒头税之说是否哗众取宠
 
    据媒体报道,济南市政协委员、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潘耀民连续三年在济南市两会上提案建议降低“馒头税”,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潘耀民所说的“馒头税”是指对馒头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潘耀民说,现行馒头17%的增值税税率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而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如今只有13%,其中挂面是2008年底降为13%的。潘耀民认为,如此高的税率对正规的大型馒头生产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
    哪来的馒头税?
    咱不清楚潘耀民委员的提案中是否真的提到了“馒头税”,亦或是媒体记者强加给他的“馒头税”称呼。但是,馒头税的说法却不准确。假如是政协委员的提案中使用“馒头税”这样的称呼,那是不是说明这个委员将提案这样严肃的事情娱乐化了?是不是应该请政协组织对这样不“认真”的委员进行一定的批评教育先?众所周知,提案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是需要经过严肃的调查研究后提出的。如果连简单的增值税都没有搞懂,就要在严肃的政治场合贸然提出“馒头税”的有关提案,是不是太“不认真”,不严肃了?
    当然,也可能是提案中没有使用“馒头税”的提法,是记者朋友给安的名称,那就要问问我们的媒体,问问我们的记者:新闻的真实性何在?媒体的责任何在?对一个新闻的报道,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遵循真实性原则。如果连增值税都没搞懂,就要去报道、炒作有关的新闻,是不是有故意误导群众、故意扰乱视听,甚至于故意破坏和谐的嫌疑呢?
馒头的税负是17%吗?
    媒体报道说,潘耀民委员认为,如此高的税率(现行馒头适用的17%的增值税税率)对正规的大型馒头生产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注意,这里,潘耀民委员说的是“税率”。但是,经过媒体的层层转载,人们已经认为馒头的税负是17%了。这是一种误读,也是对税收的一种无知和污蔑。
    了解增值税的人都知道,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征收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只对增值额按照17%征税。假如一个馒头的成本是1元,卖1.2元,增值额是0.2元,那这个馒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0.2×17%=0.034元,而不是1.2×17%=0.204元。0.034与0.204差别可很大,这对理解馒头的税负是有重要影响的。(本处举例为了表述方便没有考虑馒头进项税按照13%扣除的因素,略有差别,但影响不大)
    税负不等于税率,不能将税率简单理解成税负。这是基本税收常识。请经常报道税收新闻的媒体珍重:
    请不要为了哗众取宠而混淆视听,不要为了追逐利益而放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