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限购令” 正反两面看


     

京版“限购令” 正反两面看

 

    在北京市昨天(2月16日)召开的宏观调控座谈会上,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的15条细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外地人在北京购房须提供5年纳税证明。这一举措在去年北京已经出台的对外地人限购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初国务院公布的房地产市场“国八条”,进一步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干预,无疑将对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对北京乃至全国的房价产生影响。

    北京作为首都,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而且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在房地产市场成为举国范围内游资热炒目标的情况下,北京的楼市无疑是首当其冲。近几年来,北京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不仅对北京本地居民的住房需求产生压力,实际上也辐射到了全国市场,对一线城市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北京出台的“限购令”,对本地居民的限购政策与“国八条”一致,但对外地人的限购则比“国八条”更为严厉。很显然,考虑到北京市场面临的特殊环境,北京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加大对市场投资和投机力量的遏制、打击力度,是有其合理性的。

    目前各地出台的商品房“限购令”,从本质上说是利用政府所握有的强制性的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一种做法,因此市场对此充满怀疑。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的现实是,在目前弥漫于全社会的刚性买房需求的烘托下,商品房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已经不能混同于一般的商品。本地居民对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因此市场稀缺资源首先满足本地居民的需要,是合乎市场规则的。但是,这并不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排斥,只要提供规定期限的纳税证明,就证明外地人同样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因此这一政策看似严厉,其实并没有将外地人在京置业的大门完全封闭,它所关上的只是那些挟巨资呼啸而来的“炒房团”。当这种“炒房团”被关死于市场之外,房地产市场就能逐步回归到合理的保障型、改善型需求上,房价也能向合理的价值靠拢。

    有人认为,政府出台的“限购令”,不仅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违背,而且反而助推房价走高。持论者的理由是,当本地居民可以拥有两套住房、外地人可以拥有一套住房时,反而刺激了那些本来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地居民和在当地没有住房的外地人的购房欲望,使市场供应更趋紧张。这种说法是把“限购令”当作计划经济时期的物资供应票证来看待了。然而事实是,商品房毕竟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猪肉或者烟酒,即使没有消费需求也会因指标的存在而去购买,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房不是像凭票买一块肉或者买一包香烟那样随便,对于大量中低收入者来说,即使拥有了购买资格,还需要一定的财力,因此并不是每一个资格拥有者都能如愿的。“限购令”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一措施将投资性投机性需求清除出市场,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倒逼房价走低,让更多具有保障性和改善性需求的人能够买得起房。

    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的一个现实是,“限购令”的出台,只是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偏误进行强制性纠正的一种矫正措施,从根本上说,它带来的一个副作用是使政府更深地陷于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出现的问题,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正是政府过度地利用这个市场的杠杆效应,将其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工具来使用,从而使市场的投资投机功能极端膨胀,对保障和改善功能形成了严重的挤压。因此,今天的调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需要政府行为的纠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政府应该逐步退出对市场的过度利用,让市场能够理性运行。目前出台的“限购令”只是一种临时措施,它终有退出的一天,因此,政府应该抓住“限购令”实施期间的有利时机,改革以往那种从房地产市场过度攫取利益的制度路径,推动市场走上理性轨道。否则,虽然房价确实能够因“限购令”的实施而有所下降,但如果市场机制一仍其旧,一旦“限购令”退出,投资投机力量卷土重来,房价一定会出现强烈反弹,从而使调控前功尽弃,市场也就只能重复以往那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旧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