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物质论


广义物质论(摘要)

 

    广义物质论:就是承认世界是物质的,精神也是物质的组成部分,进而运用辩证法来研究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理论。

    物质:就是具有一定质量与能量及其确定形态的,并且是运动的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与现象的总和。

    物质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说世界统一于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一部分,那是广义的;

    说物质是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那是狭义的。

    一般的讲,意识是人(个体与群体)神经系统的功能。不单纯是人脑的机能,更主要的是神经系统网络中心——胸神经的功能。

    人的神经系统,就是一个信息处理系统,所以,意识的过程,就是外界物质信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能量传递)在人神经系统细胞中自动停留、自动处理、自动传送的过程。这就是能动的反映过程。

    符号是替代事物的,人借助符号(语言)来进行思维的;符号又是替代精神的,是反映的产物,所以,符号又能代表人对事物起作用。

    但是,必须承认:人类的精神,意识(包括符号)反映事物,不光具有真理性、可知性,而且还具有谬误性、幻想性、以及它的局限性,这确是人类意识的客观存在性,即意识作为一种物质形态,所特有的物质性。

    从联系角度看(横向关系):世界物质是个大系统,而精神却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确切地说: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如图一所示)

    物质内部(包括外界物质与意识,以及它们自身内部)的矛盾,都是符合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的。

    从发展角度看(纵向关系):世界是先有物质,后有意识,意识又反过来作用原有物质,创造出新物质,如此往复下去,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如图二所示)它是符合辩证法的量变与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的。

    在确定了物质与精神的空间与时间的位置关系之后,我们再来研究它们的相互作用。

    恩格斯曾引用黑格尔的话说:“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52页)一方面,整体要作用局部,大气候带来小气候,局部要服从整体,局部以整体为存在前提;另一方面,局部也可以根据整体的状况,充分发挥局部对整体的作用,小气候也能带来大气候,比如,混沌学中讲的“蝴蝶效应”。这就是物质与意识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相互作用确定了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及其它们的“因果”关系。

    总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长足进步,世界物质无不被证明为广义的。应当承认:广义物质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是还马克思主义本来面目的。这个问题在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必将澄清以往理论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从而,必将导致意识形态领域(首先是哲学界)的一场重大变革,必将加快社会改革的整体步伐,必将推动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更重要的是,它向人们庄严地宣告:唯心主义以及其他一切狭隘唯物主义的彻底破产!至此,它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如何,还是请读者们自行评说吧!

 

 

                             一九九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