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特点就是全能和集权,政府几乎包揽统管一切经济事务的职能,政府用行政手段直接组织和管理企业经济与国民经济,主宰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其结果造成政府职能结构的紊乱和政府行为的错位,产生机构膨胀和效率低下的行政通病。乡镇政府管理对象分散,管理范围广,管理内容杂,尤其是乡镇的财权与事权划分的不适应,使得乡镇流传“权在县上,钱在县上,责在乡下”的说法。因此,必须加强乡镇政权建设,积极完善乡镇职能和组织机构,建立起“大社会,小政府”的管理模式,精简机构,使县以上政府真正成为中间层级政府,以宏观间接管理为主,让乡镇充分发挥直接管理功能,理顺乡镇政府与县级人民政府的事权关系,把乡镇职能部门管理权回归乡镇。
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注重:(1) 由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转到主要依靠指导性计划上来,弱化乡镇政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职能,增强其服务功能。(2) 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组织生产、管理农村社会事务转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教育、行政等手段; (3) 由主要组织农业和粮食生产转到农工商一体化,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上来;(4) 由以管理为主转到以服务为主上来。
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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