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干部的监督


  村干部虽然官职不高,却掌握着村里的经济命脉。由于缺乏任后监督,村干部抱着“卸任走人”的态度,以致出现了“一任干部一本账,下任不买上任帐”的怪

  现象。为避免这种情况,村干部的离任纳入监督范围之内也是必然的。离任监督应包括离职述廉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村干部离职时要做述廉报告,对自己任期内的功过与否做出自己的解释,主要对村级财务收支的具体数字进行说明,让群众心里清楚。述廉报告不是走马观花走形式,而是对村干部几年来廉政与否的总结。述廉报告要求客观公正,通过村民监督小组的检验,接受村民监督小组的质询。离任审计,是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请专业人士对村干部任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群众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对审计后发现的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村干部要进行表扬。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之,通过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可以加强他们的自律意识,提高监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