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见义勇为基金捐款


      昨天下午政治学习会上,校领导学习传达了州委州政府关于为倡导见义勇为基金捐款的倡议书。是的,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英雄,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社会新风尚。是我们党校人应尽的责任,会上参加会议的教师干部职工纷纷慷慨解囊,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你三百,我一百,他五元……。这次募捐活动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大力支持,大家伸出友爱之手,参与到这一公益事业中来,为见义勇为英雄献上一份爱心,为平安社会贡献一份力量。通过活动的开展,也充分体现广大干部职工支持见义勇为、关心见义勇为的大爱精神和担当社会责任的精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勇斗歹徒、舍己救人的各种英雄事迹常见诸报端。然而在传承这股正气时,如何让勇士流血不流泪呢?一是见义勇为要立法,全国各省市已经着手此项工作,《贵州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今年启动,力争纳入2012年省立法议程。

  二是,见义勇为基金要兼管到位。想想上半年出现的郭美美事件,让好多善良的人们心寒!的确,本来在人们心目中是多么神圣纯洁严肃的红十字会,却因为半路杀出的一颗耗子屎而被搅得一片混沌,而且沸沸扬扬几个月未能停息。而这种态势的背后,或许也藏了一些确实需要肃清清理的东西,这也折射和印证了当下一个普通的社会现象,不出事没人问,一出事才来管,都是些事后诸葛亮。

     三是公益组织的公信力是其生命,如果没有树立和管理好公信力,而将其沦为谋私利甚至是滋生丑恶的温床,民众是不会纵容和轻饶的,而其公信力就来源于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机制,将民众的捐款真正用到期望的目的地,这样才能源源不断获取资金,让公益组织可持续发展。公益基金的管理应该由公益组织来募捐采集,有专业的机构来管理和运营,最好的方式是及时将资金疏通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对于资金池里应对突发事件的储备基金不求增值但要保值,不能一味为了获取利益而将这些资金沦为生财的工具,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就失去了该基金原始的意义了。

    最终,只有当我们公益组织能高效、廉洁、透明地来运作慈善资金,公益组织的公信力才能被建立起来。公信力的欠缺,会导致慈善活动缺少可持续性。如果人们认为公益机构不值得托付,行善意愿必会大打折扣。公益基金应该以更透明的方式来运作,让广大的群众知道所捐的每一笔款是怎样的流向。全面接受内外部的有效监督,公益机构才能修复公信力,进而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透明二字,比加强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等技术性问题,远为重要。同时也可以用一些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比如说通过公益事业立法防止公益腐败,为慈善事业的规范运作建立“防火墙”——既防止外部消极因素的冲击,也防止可能的内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