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无人售馍”彰显社会诚信
“摊主回家吃饭。买馍请把钱放到箱子里。谢谢合作。买馒头的请留钱。”这几天,郑州市纬五路62号院热闹起来了,不时有陌生人来巷口打听一位卖馒头的老大娘。人们争相传议,年过七旬的她卖馒头不用守摊,回家吃饭休息只需把摊子一撂,顾客拿了馒头自然留钱。“比自动售卖机还强。”(2011年11月6日人民网转自《北京日报》)
一个七旬老太开的无人照料的“无人售馍”小店,从没丢过一分钱;无人监督的顾客自觉“天下无贼”,从没丢过一次脸。你尊重我,所以我必须自尊;你信任我,所以我不能失信。一个小小的店面,为社会诚信的大文章,提供了一个现实样板,值得每个人去深思、品味。
开店要有店主,这是天经地义的。没人看管的店铺,居然还能“平安无事”的收钱卖东西,似乎有点让人不可思议。即便有些大商场有众多的店员,但还屡屡爆出有丢东西的情况。诚信经营、诚信消费、诚信购物,我们天天讲、时时提,但还是有一些有违诚信的人和事发生。诚信在人与人之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那么的吝啬、那么的陌生?
人无信不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令人遗憾的是,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为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社会诚信建设,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诚实守信需要每一个人自觉恪守。只有人人确立人无信不立的理念,不断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形成以恪守诚信为荣、以不守诚信为耻的社会氛围,才能激发民族创新精神,增强国家竞争力。反之,如果纵容、漠视一些不守诚信、不讲原则、不遵道德的人和事,则会使经济社会发展遭到破坏,更会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的道德滑坡、良知泯灭,使社会公平正义缺失。
一滴水可以折射整个太阳的光辉。七旬老太“无人售馍”顾客自觉“天下无贼”,看似小事一桩,但却彰显了社会诚信的难能可贵和力量所在。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只要人人都以诚相待,恪守诚信,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更加和谐、更加温馨、更加安宁、更加美好。愿无人照料的小店,在我们这个社会更多起来,愿每个人的心理更加阳光灿烂。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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