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美是写“性爱日记”的始作俑者,于是乎,官员、教授等形形色色之人紧随其后。弄得乌烟瘴气,不堪入目。我们无法阻止某些人写“性爱日记”,但是,让“性爱日记”在网络上满天飞,典守者怎能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呢?
昨日,记者从南海区检察院了解到,上网发文讲述嫖娼经过并上传淫秽照片的“大炮哥”林成龙,已于近日被该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正式逮捕,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公诉阶段。
林成龙今年只有22岁,于2009年3月份在互联网登录博客申请注册网名为“佛山大炮”后,将自己每次嫖娼的情况用手机拍照并写成网文,并通过互联网登录自己的博客网页发表。我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林成龙简直就是一张纸画个鼻子——不要脸了,这种违法行为也敢拿到网络上显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脑袋真是进水了。
林成龙被抓,而那些推波助澜,助纣为虐之人却丝毫没有受到惩处,真是不应该。林成龙共在网上传播淫秽相片9张和淫秽网文48篇,其博客“吃喝嫖赌”网页点击率达124000人次。另外,在佛山天天新论坛上,其被转贴的淫秽文章和照片被点击数达5万多次。这充分说明有些网民简直就是香臭不分、好坏不辨、是非不明。警方是否应该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对那些传播者进行教育和处罚呢?
林成龙以实际经历详细描写嫖娼的地点、价格和方法,极易诱导他人参与、模仿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已经引发了严重的后果。林成龙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无疑就是教唆犯,受到严惩是必须的。然而,只是打击林成龙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对那些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网络监管者进行处罚。假如当初林成龙发布博客的时候,监管者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把关的话,还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吗?
网络是个新生事物,其中自然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这就要求监管者及时地删除糟粕,免得玷污了网民的灵魂。假如任凭林成龙之流肆意妄为,胡作非为,那网络就会成为一个“大粪池”,势必造成严重的精神污染,从而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这就是林成龙案件带来的重要启示,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