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最近公布了“新医改方案”。“方案”中提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特需医疗、专科医疗等社会需求和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举办大型的高水平综合医疗机构和高精尖的专科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国务院CEPA协议有关内容,支持港澳医师到穗办门诊部、诊所。“方案”还指出:力争到2011年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数、门诊服务人数分别达到总量的15%。
参考国际经验,一个比较完整医疗服务体系通常会包括三个层次:其一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其二是公立或保障性的医疗服务体系,其三是私立(民营)或市场化的医疗服务体系。这三者有可能形成一个结构分化又功能耦合,能够达致有机互补的医疗服务大系统。
在前些年有关医改的全民大讨论中,“全民医疗服务”的模式因预约看病排队轮候时间太长而饱受诟病。但是,在实施全民医疗服务的国家或地区,常常还有一个由私人医生和私人诊所、私立医院组成的私立医疗系统,这样就多了一层选择,分流了一部分图快捷方便又愿意为此多花些费用的病人。当然,医疗服务的质量能够得到保证是此类制度安排的前提。
近年来,在中央和各地方政府不断推出的新医改方案中,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构成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正在逐渐推广普及,公立医院的各项改革也经常传来新的信息。但是,民营医疗机构这一块却似乎始终停留在“讨论”阶段,未见有实质性的新进展。
“十一五”以来,医疗保障的落实,医疗服务的改革,确实使中国社会的医疗服务需求增长。但是,这样的需求增长并非是因“刺激”而“诱发”出来的额外需求,而是原来被压抑的合理需求的正常释放。须知,世纪初的一次相关的权威调查表明,调查当时有将近50%的人生了病不看病;有将近30%的人该住院不住院。新医改的结果,首先是使相当一部分人获得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从而使原来“可望不可及”的看病住院的奢望得以实现。然而,这也使原本就忙得不可开交的公立医院忙上加忙。
实际上,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顽症,除了在我们已经习惯了的“公立”的方向上找出路以外,还可以在“私立”亦即“民营”的方向上另辟蹊径。如前所述,按国际经验,这可以分流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病人。
现在很多公立医院都在兴办以赢利为目的的“特需门诊”和“高端服务”。从理论上说,这是有问题的。既是“公立”,就是拿纳税人的钱开办的,就应该把公益放在首位,就应该实行“非营利”经营。如果“利”字当先,方向就不对了。如果将“特需门诊”和“高端服务”转移到“私立”领域,应该更顺理成章。
广州市的医改新政无疑是明智的。当然,除了兴办市场化的私立(民营)医院之外,是否也可以考虑兴办非营利的私立(民营)医院,亦即慈善性质的医院。这样的医院在世界上并不少见,尤其在华人聚居的国家和地区。但在中国,形形色色的慈善事业什么都有,似乎还未曾见到真正的为穷人服务的慈善医院。前不久给香港的工商界人士讲课,就和他们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他们是有心做这样的善事的。所以,制定合理的政策,在这方面引进人才和资源,可能广州也能先试先行。
最后要说明,营利的医院和非营利的医院经营方式是不一样的。营利的医院走的是市场化的路子,所以应该按章纳税,也不能接受政府支助和社会捐款。非营利的医院则应该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政府的支助和社会的捐赠也是其合理的乃至必需的筹资渠道。
民营医院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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