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八条 或将掀起楼市问责风暴


   新国八条 或将掀起楼市问责风暴

 

126,国务院再推楼市新政,继续重拳调控房地产市场。而与历次调控政策不同的是,此次新国八条重点强化了楼市“开刀问责”制,“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意味颇浓,对楼市“拨乱反正”的态度也更为坚决。受此影响,2011年的楼市或将掀起问责风暴,而位于风暴中心的调控主体能否全身而退或接受住厉政考验,则成为一大悬念。

新国八条中,中央政府对楼市问责祭出了四大杀招。第一即是问责地方政府。新政首条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同时强调,要在2011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这表明,中央政府对各地方政府的楼市调控责任进一步深化与量化,房价控制责任已具体到某一指标和时间节点上。而新政第七条更为“直白”地指出,“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可见,一旦某一地方政府逾越房价控制指标或保障房建设未能达标,将成为“被落实”的反面典型,政府问责制也将从敲山震虎角色向“武松打虎”角色转变;第二问责则剑指“顶风作案”的各大房企。新政第三条明确指出:“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这一招无疑击中了房价调控的“七寸”。实施“斩首行动”,打掉房价上涨的“反面标杆”,避免房价追涨的负效应扩大,成为新春伊始,中央政府向房企问责的又一杀招;第三问责指向了金融机构。这也是政府首次明确金融机构在楼市调控中的主体责任。新政第四条明确指出:“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显然,政府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再度提高10%,并非是本次信贷调控的重点,新政第四条最后强调:“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这表明,政府已意识到,防止金融机构将严厉信贷政策化解于无形,并导致调控政策缩水和调控效果大打折扣,要远比增加10%的信贷首付更重要,更关键的多。因此,对金融机构实行信贷问责制,堵塞“老鼠仓”现象,保障信贷调控的实际效果,也成为政府新的调控方向。第四问责指向了舆论媒体。新政第八条明确指出: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可见,强调舆论的理性、正面引导,弘扬房地产调控主旋律。避免舆论媒体的商业性、功利性虚假炒作,坚持公信力传播,也成为政府问责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中央政府已深刻认识到,保持楼市调控的政令畅通和实际成效,必须要首先解决“人”的问题,重点消除楼市调控中的“人为性壁垒”,只有高度强化问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方能使调控主体的群体人格得以重塑,国家战略与政府意志得以维护和遵循,楼市调控的治本之策也才能从善如流、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