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罗彩霞 近有雷梦莲 如此雷人噩梦何时休?


湖南女孩罗彩霞被人冒名上大学一案,曾经引起社会很大轰动。冒名顶替者王佳俊及其父亲也受到了应有的法律追究和处理。揭开此案的时间是2009年,而冒名者作案时间却发生在2004年,复读一年后的罗彩霞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2009年即将毕业的罗彩霞因身份证被人冒用差点无法毕业。

一波冒名上大学事件刚平息,另一波同样的事件又出现了。最近报道的就读四川农业大学的女孩雷梦莲,因英语四级考试涉嫌作弊被查,一个盗用她的姓名,身份证件,就读西华师范大学的假雷梦莲至此才浮出水面。假雷梦莲盗用她人信息上大学的事情发生在2007年。相信在2009年罗彩霞被人冒名上大学事件被新闻媒体频繁报道之后,这个冒名入学已两年的假雷梦莲见了此报道,肯定惶恐不安过。所以事件甫一曝光,假雷梦莲就玩起了失踪。在西华师大多方找寻后,假雷梦莲才与其父姗姗来迟。据假雷梦莲所写冒名顶替的经过来看,说是在师大校门口碰到一陌生人,该陌生人告诉她真雷梦莲的网上信息,最后以2000元成交,才冒名上的大学。这显然是避重就轻,有意隐藏了事件背后的真正操纵者。

其实,类似这样被人冒名顶替上学的事件以前都有报道,有的冒名者毕业之后,工作了好几年才被人发现。不惜侵犯他人基本权利,堂而皇之冒名上大学的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一是现行的高考录取制度存在漏洞和缺陷,让不法之徒从中钻了高考录取的空子。个别行使高考录取权力的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为冒名者打开方便之门。二是,法律上对此类案件的惩治力度还不大,致使不法之徒们敢于铤而走险,即便查出,也大多只是行政记过,或警告,再给受害人予以经济赔偿便可了结。如果在高考录取的制度设计上更严密一些,程序更严谨一些,对于曝光的案件处罚力度再大一些,让那些凡涉及此类案件的当事人从此身败名裂,当官的撤职,干事的开除公职,涉及刑事的,予以判刑。只有如此,才能更有效地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当事人不再遭受如此噩梦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