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建立医疗伤害国家赔偿——评日本赔偿乙肝疫苗受害者390亿美元


    中新网1月24日电(http://news.sohu.com/20110124/n279048129.shtml)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4日报道,近日,日本因打防疫针而染上乙肝的患者同意接受政府的390亿美元赔偿。由于赔偿数字庞大,日本政府可能需要通过增税来应付这笔赔款。这场日本史上最大医疗官司源于数十年前,在当年的一项疫苗接种计划中,防疫针的针筒重复使用,结果造成43万人感染上乙肝病毒。

    这个事件一方面再次提醒我国的有关部门应该慎重决策和实施大规模的疫苗接种计划,在建立免疫的同时,尽量避免对人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也避免后继的赔偿问题,引发社会的动荡。这需要不断提高有关部门管理者和专家的免疫学知识水平与能力。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和经验,建立对于群体性医疗伤害的国家赔偿机制,用于赔偿由于公共决策的卫生事件造成的患者伤害,而且,赔偿或者补偿应该能够满足患者的需要,即使为此增加国家的负担也应该履行职责。有了这样的保证,才能体现政府的责任,也能够免除民众在履行强制疫苗接种等社会义务时的顾虑,真正贯彻好公共卫生政策。而目前我们具体操作中,出现的鉴定难,认定难,执行难,赔偿少的问题,不仅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更极大威胁了公共卫生的安全环境,应该学习日本政府,进行改善。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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