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强区”事权、财权、用人权都得下放


热焦点评(11-17):“简政强区”事权、财权、用人权都得下放

彭澎

 

2011118开始的广州市委全会发布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从 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要点来看,有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创新性以分类对待方式理顺事权关系。其中,越秀、海珠、荔湾等六老城区重点是下放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和增城开发区享受市一级管理权限及中央赋予的行政审批权限;从化、增城重点是保证经济社会管理事权到位;花都、番禺保留行使现有行政管理权限。

点评:首先,省内尤其是珠三角已经开始推进“简政强镇”的改革,重点是扩权,也是涉及事权改革,广州实施“简政强区”也是管理重心下移为主导思想的事权改革,延续了多年来一直推行的管理重心下移区街的改革取向,又赋予了新的内容;其次,对全市各区(县级市)采取分类对待方式推进事权改革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其中,老城区、开发区、县级市和新城区社会条件、资源秉赋都有所不同,在全市的功能作用也不同,改革的任务也就不同;再次,事权改革必然以下放市里的有关权限为主,除了新城区原先就保留了一些特殊权限之外,因此,目前来看,下放权力较多的是老城区和开发区,一是要突出旧城改造、功能调整的力度,二是要推动产业集聚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但在这一事权改革中,我认为,不要层层下放,加重街道甚至居委会的工作压力,尽量使下放的权力集中在区级政府,强化服务和协调能力。

二是优化垂直管理部门管理机制。对于象工商、质监、规划等部门,虽然区没有事权,但将这些部门的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区就对这些部门有了人事权;区级部门的领导班子任免还要征求所在区党委、政府意见;区人大、政府对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区的中心工作或重大临时性任务,接近区统一领导。

点评:垂直管理部门使“条条”与“块块”的矛盾在区级政府的管理中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不协调,因此,党群工作属地管理赋予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人事权,是对垂直管理部门的横向约束,处理得好有助于解决条块矛盾,处理不好可能影响这些部门的效能。

三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在原来基础上下放事权69项,其中包括城市管理46项、经济管理11项和社会管理12项。 

点评:转变政府职能是加快转型升级的必要前提,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其中重要的任务之一。虽然加入WTO时及这些年来都清理了不少,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有些行政审批权还会过时或不合时宜,应该及时清理或下放。

四是行政执法体制探索。选择1-2个区市先行试点,整合现有的各类执法队伍为综合执法队伍。

点评:这项工作推进了这么久,城管委、综合执法局的关系可能还没理顺。总之,不要多头执法、交叉执法,不要形成乱执法、暴力执法的局面,要多使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的城市执法管理。再怎么整合,也要逐步推行文明执法,改善城管形象。尤其是针对盲流、走鬼、乞讨等“老大难”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否则,再怎么整合,解决不了问题,还是没用!

五是财随事转。据下放事权由市财政做好相应经费划转。

点评:无论是“费随事转”还是“财随事转”都要坚持一条,即责权利一致原则,不要只将事权下放到区(县级市)而不将相关经费下达。这不仅是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要求,也是保证事权能够顺利下放,效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前提和保障。

六是创新用人制度。提出探索建立机关雇员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解决因事权下放后职能部门人员不足问题。

    点评:事权下放后,区(县级市)行政事务工作会大量增加,但强区仍要简政,因此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增加为之匹配的公务员编制难度会很大。我认为,增加机关雇员和采用政府采购都是可行办法。从长远来看,应以政府采购为主要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