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美“两结合”的律师


《律界精英》点评之二十四:

一个完美“两结合”的律师

文/刘桂

  “两结合”本是当下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一种具体表述,即“司法行政宏观指导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但当我以此表述描述我对李淳律师的评价时,竟然发现这个词汇是如此的完美,如此地对路。
  除去当律师的大学同学或校友,在我认识的律师群像中,李淳应该算是我认识最早的律师。1987年8月,刚刚投身记者队伍的我在哈尔滨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法理学年会上,结识了当时还是吉林省社科院研究人员的李淳。也许是双方相互感觉到投机又投缘的原因,后来我们一直保持联系。从他1989年安排我采访著名的法理学大家张光博教授到1993年他响应“春天的故事”而南下深圳发展,从他1995年离开蛇口招商局到创办律师事务所,从他1998年与北京张涌涛律师、上海吕红兵律师共同组建国内第一家集团律师事务所到2005年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从他2000年与我共同策划“首届中国律师论坛”到2005年欣然加盟由我发起并主持的“法学与法治巡回讲坛”,从他今年3月28日正式卸任深圳律师协会会长到4月26日受聘担任刚刚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可以说,我既是知情者,也是见证者,更是感动者。
  集23年之交往经历,尤其是我在律师界十几年对他本人的观察与了解,我认为李淳律师完全算得上是一位将“两结合”发挥到极致的律师。
  一是他追求战略与策略的相结合。作为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这些年来他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国家战略层面关注与研究律师业生存与发展问题。2006年,他带领全国律协的课题组深入四川阿坝州的基层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积累了大量触目惊心而又令人感慨万千的第一手材料。去年,他又带领课题组开始关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律师生存状况。为此,不管是大会还是小会,不论是演讲还是写作,他总是在呼吁,我们要眼光向西,眼睛向下。同时,他也非常关注微观层面的策略问题。在任深圳律协会长期间,他始终主张,律师协会的民主必须体现在决策者的每一个步骤,体现在执行者的每一个环节。何为战略、何为策略,显然一目了然。
  二是他祈求务虚与务实的相结合。作为一位思想超前、智慧超强的律师,李淳律师是一个经常在思考、在表达、在行动的律师。在律师界,他时不时就会提出一些新概念,让同仁与同行受到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启发。他第一个提出了“法律消费”的新概念,第一个提出了“律师产业化”的新理念,他第一个“中国律师界为什么难有大师?”的新问题。尽管如此,他并未只注重务虚,更多的时候他其实更务实。当选深圳律协会长之后,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他将自己的执业证交到律协封存起来;为了更有效地承上启下,他带领管理团队将已有的规章严格遵照执行,将过去没有的规矩迅速制定出来;为了保障广大深圳律师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他将多次调研讨论的新章程一字一句地修改、一章一节的润饰。尽管新章程最后没有通过,但究竟谁是务实、谁是务虚,显然不言自明。
  三是他寻求国际视野与本土智慧的相结合。李淳律师曾经去过很多国家,到过许多地区,由此而来,他对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他可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但是,他又非常深刻地了解脚下这片神奇而传统的土地。他知道,“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是中国特有的政治现象,也是我国独有的政治生态。同时,他也明白,“两结合”尽管已经法律化了,但是,他仍然认为律师自治一定是律师行业管理的终极目标。结合四年多担当会长的实践,他坚持认为,深圳律协的实践其实都是在一步一步从“两结合”走向行业自治。既不无视“中国特色”又不局限于“中国特色”,既看到了国际惯例又活用了国际惯例,显然又是李淳律师的又一个完美结合。
  四是他探求学术与技术的相结合。他曾经是一名学者,但他现在则是一位业务娴熟的商业律师。做学者需要的是一种从简单到复杂的学术,而做实务则要求一种变复杂为简单的技术。对李淳来说,尽管已不在学界,但他却从未远离学界,因而他常常能以一种学术的视野来解读律师业发展中的现象;尽管现在他已是一名实务从业者,但他从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因而他时时能跳出具体的个案和实际的对象来研究思考。根据律师从业时间的长短,他将律师先后划分为技术性、管理性、决策型、战略型等四种状态。那么,他究竟是一名什么样的律师呢?答案显然不言而喻。
  五是他苛求做人与做律师的相结合。在我个人看来,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做人应该是一辈子的事情。不管你选择什么职业,也不论你从事什么行当,你都要面临做人的考验、面对做人的现实。如果说做律师是一门专业,那么做人则是一项事业。这项事业需要你讲诚信、守诺言、成君子;如果说做律师是一种能力,那么做人则是一种学问。这种学问并不深奥,也不复杂,更不晦涩。李淳是一个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唱歌的人,但他又是一个爱琢磨、爱思考、爱研究、爱表达的律师,更是一个对事业有激情、对未来有豪情、对朋友有真情、对弱者有热情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当下的他是以做人的心境去做律师,以做律师的心境去做人。这话听起来有些像绕口令,也正说明李淳在做人与做律师这两者之间其实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合。
  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人就能走多远。对于思想永远走在前面的李淳律师来说,律师协会的未来必然要走向自治,而律师自身的明天则必然要越来越自律。如此而来,律师的人生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附:记者采访报道

李淳:站在律师自治的前线

本刊记者/马  丽

  3月28日。李淳从衣袋里缓慢的掏出讲稿,手有些颤抖,从来不读稿的他,要以念稿的方式发表他的离职感言。一个小时45分钟前,他还是深圳律师协会的会长,此刻变成了深圳律协的老会长、前会长、原会长。
  李淳今年53岁了,头发灰白,浓密的竖立。一向以强势示人的李淳,想不到自己也会脆弱的双眼模糊。那天李淳收到了很多鲜花,有律师送的,有律协主管领导送的,有秘书处送的。他从收到的鲜花中挑了一束花送给他80岁的老母亲,陪着老人家好好地聊了聊天。
  4月3日清明节,李淳去祭拜他的父亲;4月7日,他带着太太出国旅游;4月13日回国,4月14日又开始出差,全国各地的跑,讲课,帮助别人分析疑难案情,还有的是单纯的会见朋友。四年的会长任期,让他欠下了很多的“债”,现在要一一偿还。
  4月23日,在他离任后的第24天,李淳回到国浩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召开了他从律协回归后的第一个会议,两天后他又要开始新一轮的出差,北京是首个目的站。下午他给记者拨了电话,透过会议室半敞的门,李淳高大的身形由远及近,灰白的头发格外醒目。
  第二天,再次见到李淳。灰绿色T恤,牛仔裤,背着一个土黄色的双肩包,那个威严的深圳律协会长在变装之后消失了。只有在他开口之后,才能确信这就是那个强势的说一不二的深圳律协会长。
  回答问题的时候,李淳把头靠在椅背上,微闭双眼,有短暂的思考,然后给你一段逻辑清晰的答复。中间偶尔会有十几秒的沉默,你如果插话,他会告诉你“没说完”,“没”字用的是第四声,让人记起这是一个东北大汉。回答完毕,他会轻快的说一句“OK”或者“可以了”。
  知道他是个演讲家,但是整理完录音,还是不由得吃惊,这是一篇几乎不用多做修饰即可成型的剖析中国律师民主进程的反思文章。

难说再见

  卸任以来,李淳每天失眠,但是又经常做梦,梦里还是协会里的事情。
  2005年10月28日,李淳舌战双雄,击败两位优秀的竞争对手,成为深圳律师协会首位竞选会长,也是首位非政府官员会长。
  担当会长的第一年,李淳几乎每天晚上都彻夜难眠,一直靠药物维持。躺在床上,仿佛在想,白天哪件事情做得不对,哪件事情做得不周全,明天还有哪些事情去做,有哪些会要去开。“那时候的压力确实在今天不敢相信,不敢回忆。”多思考,多调研,多投入,是李淳缓解压力的唯一办法。
  四年后又是一样的失眠。这次让他失眠的不是压力,而是一种失落和茫然。四年来时空轮转,既有很踏实的东西,又有四年不知味的虚幻。
  离任的李淳变得有点脆弱,非常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离别当天很多律师给李淳发来短信,认识的不认识的,直到现在李淳都没有舍得删,空闲下来的时候,他会翻开手机短信看一看,心理有一种安慰和感动。
  “会长,大会开得非常成功,这是深圳律协历史上最和谐、最理性、最能体现深圳律师民主形象的换届大会,感谢您将深圳律师带入一个新的高度。”四年来的一些无奈、无助和委屈的地方在这样温暖的句子里消融。
  作为律师民主管理的排头兵,深圳律协的换届不只是深圳律师关注的问题,也是全国各地律协、社会各界关注的目标。根据深圳律协章程,会长两年一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李淳的任期已满。但是换届之前风传这一届会长会延长任期,再加上李庄案件的阴影,这次换届大会罩着一层变数,民主会不会倒退?
  南方日报一位驻深记者两年前见识过换届大会的民主和精彩,竞选演说,交叉询问,选民现场提问,“像美国总统竞选一样”,今年又来到现场观看。与上届换届大会相比,民主程序一个都没有少,只是两任会长候选人PK风格多了一些谦谦君子之风。
  李淳说,我从来没想过深圳律师民主会倒退。“我在最好的时期遇到了最好的发展环境和最好的领导,形成了最好的会长团队和最好的理事会的组成成员。他们都非常优秀。这些决定了深圳律师民主不可能倒退。”他实际担心的是如果深圳律师或律协有哪些不和谐的事情,它可能引起的反响。在大会召开前他设想了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宁可过之而不能不及,这次大会最终顺利换届,达到了他的预期。
  整整两天,在前排领导席就座的李淳没有错过大会的一分钟。当很多领导、嘉宾因为某些事情短暂离席的时候,李淳没有离开一分钟。好几次,后排的律师看见他们的老会长一个人坐在第一排的中间,偶尔回头望向他们。

我们的民主不是虚的

  李淳的上任会长徐建是律界的传奇人物,也是全国首任民选会长,他留给深圳律协两样东西,一层楼和一部沉甸甸的章程。接过接力棒的李淳,也做了两件事情,一是让这部章程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落实,二是建立了一整套自我管理的机制。
  “我们的民主不是虚无缥缈的,它没有游离于体制之外,而是体现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流程中,我们的民主和管理不是两层皮,而是融在一起的。”
  在任期间,内地很多地方律协来深圳取经,其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来学习深圳律协的民主管理体制。见识过深圳律协的民主,他们都很感动,摩拳擦掌的说回去要有所动作。多年后,李淳再见到他们,多是尴尬的一句“推不动”。
  这种结果早在李淳的预料之中。他说,任何一种机制和体制,它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特地的区域,深圳律协这几年一直遵循着符合深圳律师内源性的发展轨迹,它的经验和机制只适合深圳这样的政治、社会、文化、经济以及地理土壤,“我们从来没有奢望过把深圳的经验输出”。
  “当然深圳律师的民主不是没有总结之处,值得总结的地方不少,但是这种总结与一个人的关联不大,更重要的是一种制度,所以你会注意到我们的新章程审议没有表决通过。”新章程没能通过,这是李淳四年来最大的遗憾。律协内部没有达到平衡,有的人认为深圳律师应该往前走得更快一点、更远一点,而另一部分人担心走快了、远了后的成本问题。
  新章程有很多亮点,比如对会长权利的限制,对执行机构职能的确立和执行方面,比如“两结合”的问题,其中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经过李淳的亲手修改,但是两次提交理事会,临门一脚,没有射出。每念及此,李淳都感到难言的痛楚和无奈。但是这却正是深圳律师民主的体现。
  上任时,李淳将自己的律师执业证封存起来,作为一名商业律师,四年来他没有签署过一份法律意见书;卸任后,他要把过去四年当中的痛楚、无奈和无助永久地封存在自己的记忆当中,永远不与外人说。

老李,你厉害,敬而远之

  李淳是一个律师,同时是一个思想家,还是全国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他对律师业的关注更多的放在中观和宏观,这让他在整个律师界显得茕茕孑立。
  在2008年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上,李淳提出了律师国家发展战略的观点。“我们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和碰到一个困惑,仅仅是一个行业的,仅仅一个区域的这样的战略,能不能推动和推进整个律师的战略?”他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继而提出律师业需要在国家这个层面制定国家律师发展战略。
  在随后的第八届全国律师论坛上,李淳提交了关于国家律师发展战略的论文,详细阐述了他的观点。这篇论文被论坛评为一等奖,收录在论坛文集的第一篇。这些年来李淳在很多场合呼吁他的战略,但是人弱语轻,虽然也有些中央领导关注,大部分人依然觉得这个构想过于超前,很难接受。很多律师朋友听闻李淳的理论,笑着回应“老李,你厉害,敬而远之”。
  我国还没有形成讨论交流这个战略的国家环境。李淳知道这是需要几代律师一起努力才能实现的梦想,作为上个世纪80年代起步的律师,他能推动的也到此为止了,但是他对这个战略依然执着。
  在深圳律界有人质疑李淳任期内的工作虚事多,实事少。李淳自己也清楚这样的声音存在,但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坦荡,“我们律师协会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建立了,你说这是实的还是虚的?这一定实的。我们深圳律师空前的团结,这是实的还是虚的?有人看是实的,有人看是虚的。”
  李淳之前的三任会长,都是司法局领导,只有他是职业律师,“我知道律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律师协会的管理工作其实就是在实和虚之间,有的事情必须做实,有的事情可能做虚一点是对律师的更好的保护。”
  “使看起来相对松散的律师团结起来,把过去没有的规矩建立起来、执行起来,这就是我做会长的使命。”他相信下一任会长会做一些实事,但是他很仍然欣慰自己的上述成绩,尽管有人把它们叫做“虚事”。
  
采访问答:
  1.《法人》记者:在深圳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之前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您发表了一番谈话,言语之中似有对律师民主进步倒退的担忧?
  李淳:律师制度恢复后,中国律师走过了30年,走得不容易,付出了很多代价和成本,今天律师民主的进程,不是一个人一代人的努力就能形成这样的格局,我们必须努力珍视、呵护这样来之不易的局面。而深圳又伴随着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来的长足发展,这种发展尤其是在机制上、体制上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深圳的每一个动作哪怕是细小的动作,业内都会很关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有责任想作为的律师或律师行业的管理者肯定有两个责任:一是要确保律师生存环境不被破坏、被改变;二是在力所能及以及各方努力之下能有多大的进步,不能放弃这样的努力。所以我在那样一个很特别的场合说了那番话。
  2. 《法人》记者:自深圳律协首开民选先河后,全国各地律协都在效仿,但实事求是的说,中国大部分律协的民主依然是流于形式,推进中国律师民主的困境在哪里,或者说中国律师民主的希望在哪里?
  李淳:民主是每一个法律人所追求的目标,很多人也为追求民主付出了代价,追求民主也是法律人的特性,民主只能存在于法治社会中,专制社会是不可能有法治的。深圳律师发展的30年,律师协会存在的22年,为什么在律师界没有出现一个腐败分子?为什么深圳律协支出的每一笔钱都经得起检验,就在于民主,没有民主深圳律师的进程很难说会走到今天。所以我想说,对一个组织,尤其是一个管理6000人的专业的组织来讲,不能把民主抽象化,也不能庸俗化,民主必须体现在你的决策,执行的每一个环节,离开这样一个载体,民主肯定没有生命力,我更愿意把民主置于律师文化中,而不想把民主与律师文化分离,我个人认为深圳律师文化内容之一是民主,我也希望这样的东西能够得到更多的认可。
  3.《法人》记者:您在两年前的采访中曾经说过,“两结合”既是一个过程,亦是一个现实和无奈的选择。从终极目标而言,我们更愿意看到和接受律师协会做为一个行业自律组织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据行业规则进行监督和管理。这在世界是一个通行的作法,我们亦实在没必要一定要继续坚持“中国特色”。今天还坚持这样的观点吗?
  李淳:“两结合”是中国特有的政治现象,也是政治生态,“两结合”尽管已经法律化了,但是我仍然认为律师自治仍然是律师行业管理的终极目标,结合四年多会长的实践,我认为深圳律师所实践其实都是在一步一步从“两结合”走向自治。我们的英才局长,曾经在理事会跟我们过一番话,让我们好好研究香港,香港100多年律师发展的历史,完全是一种律师自治的机制,律师自治是深圳律协一定要实现的,在条件都成熟的其他地方也可以尝试律师自治。
  4. 《法人》记者:在担任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期间,您在推动律师自治方面做了哪些事情?
  李淳:第一、深圳律协的章程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落实;第二、深圳建立了一整套自我管理的机制;第三、唤醒、调动了深圳律师参与民主的积极性,让每一个有责任有热心的律师都有公正、公平参与公共管理的机会;第四,深圳律师自治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是跟国际接轨的;第五、深圳在探索自治实践方面总体上是健康的,党和政府没有付出什么大的成本。
  5. 《法人》记者:卸任后,您还愿意通过其他途径参与推动深圳律师自治进程吗?
  李淳:你的问题问的很要害。离职后,从我内心来讲,我还是希望能够在律师协会谋一个职位,这个职位不是主任或者副主任,哪怕委员也可以,但是我很担心我这样的要求会被误解,其实我也是刻意的和现任律师管理团队保持一种距离。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也会发挥一些余热,我曾经跟我们的局长说,假如司法局在制定律师发展战略方面需要我的话,我会毫无保留的、以十分的热情去参与。但是我不会,我一定不会像有人说的那样,“会长你再休息两年东山再起”。律协管理层——不管哪个管理层一定不会再有李淳的名字,在这一点上我给自己断了后路。

(原载法制日报《法人》杂志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