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投资,政府该怎样操心
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日前公布了一份叫做《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的文件,规定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并取得因私护照者,可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境外市场进行直接投资,但方案规定只准投资实业,不准炒股炒楼。温州由此成为中国首个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城市。(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在国内名列前茅。温州人钱多了以后,四处寻找投资方向,由温州人组成的“炒房团”游走全国各地,在前几年各地政府期望利用外部力量拉动作为支柱产业的房地产市场的时候,这些“炒房团”都曾经是地方政府的座上宾。现在,当房地产市场面临艰巨的调控任务的时候,这些据说出手阔绰的“炒房团”又成了众矢之的,温州巨大的游资被视为威胁经济稳健运行的一个心头之患。因此,对于温州市外贸局发布的这个文件,有舆论认为这是政府在引导游资流向境外,说白了就是把游资带来的麻烦引到境外去。
温州市外贸局为什么发布这样一个文件?该局局长苏向青表示,温州民间资本充裕,此次试点对于拓宽温州民资投资渠道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并有利于实现对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更好地促进温州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如果我们对温州经济发展状况一点都不了解,那一定会对苏局长的话举双手赞成,但是,我国民营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早已不是新鲜事物,温州作为民营经济发展得很快的一个地区,其境外直接投资更是走在全国前列,有一项统计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走出去”的温州境外企业和机构已经超过600家,其中不乏境外“温姓”商城,甚至有了由温州民间资本主导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同时每年都有许多境外投资项目到温州推介。看来,真的像一句比较流行的网络语言所说的那样,温州民间资本的境外投资早已“过河”,可是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却似乎还在“摸石头”。
更让人觉得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文件规定个人境外投资只限于实业投资,不能用于炒股炒楼等行为。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炒股”、“炒楼”只是一种习惯说法,它并无严格的法律定义,而投资者在从事实业投资时,既可以通过新设或者并购企业等途径,也可以通过对既有企业的股权买卖来实现,这事实上就涉及了所谓的“炒股”。而且,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参与境外实业投资,比如新开一个工厂,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而股权投资反而是一条比较方便的通道。目前,经历了金融危机以后的美国及整个西方世界的不动产、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水平都处于历史低位,特别是美国等地的房价相比我国国内的房价具有更高的吸引力,也就是说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或者说炒作价值,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因此,事实上我国民间在国外的房地产投资活动早已风生水起,实在是用不着政府部门发一个文件来加以限制了。
温州为什么能够实现民富?我们可以为它总结出若干条的经验,比如改革开放政策的作用,比如温州人的吃苦耐劳,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在温州老百姓寻求致富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一向奉行的是很少干预的原则,这从制度上保证了温州民营资本的发展。壮大起来了的民营资本需要寻找投资出路,但这种投资出路不可能是由政府向日葵民营资本指定一个投资区域就可以达到目的的,而是由资本在左冲右突中凭借其资本的特有嗅觉寻找到的。个人境外投资在我国早已出现,正是这种资本嗅觉的一个反映。但由于人民币对外开放程度还很不够,民营资本在外汇兑换等方面还受到很多限制,因此许多投资还处于“曲线”状态。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那么温州外贸局发布的这个试点方案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因为它事实上拓宽了得到官方认可的民间可支配外汇的额度。但是,政府更需要做的是利用政府的力量为民间的这种境外投资提供法律保护,比如告诉民众在境外投资目标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自我防范措施。至于要不要进行这种投资、投资什么目标,这个问题还是由资本的持有人自己来衡量的好,政府就不必去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