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谈个税改革,是“乱弹一气”


叶檀谈个税改革,是“乱弹一气”

近期,凤凰财经发表了一篇题为《个税改革不能推进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的文章,其作者为目前在《凤凰卫视》曝光率极高的财经评论员叶檀。

叶檀的文章洋洋洒洒约2000字,“引用”占了仅一半,说了若干条不是理由的理由后,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不上调个税起征点并不是因为劫富济贫,而是财政不想让利、征税体制落后、社会诚信不彰的综合结果。”

纵观叶檀的这篇文章,其基本观点就是驳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单纯上调个税起征点很糟糕,应该进行综合改革”的观点,而因为贾康的特殊身份,叶檀就认为他代表财政部的观点。

作为当红的财经评论员,叶檀文中却出现了大量的常识性错误,说明叶檀的文章很不严谨,甚至说是过于草率。而叶檀正是依照这诸多的错误信息,去判断个税改革的阻力究竟出自何方,当然只能南辕北辙了。

在文中,叶檀女士多次使用了“起征点”一词,暴露其个税知识的匮乏。针对这个词,笔者在多年前曾写过题为《个税哪有起征点?请专家学者们自重》的小文,真心帮助那些习惯于炒作的人,希望他们在弄清楚税收的这一基本术语后再发表评论不迟。

在这里,正确的用词应该叫“费用扣除标准”(简称“免征额”)。

有人会说我吹毛求疵,其实不然。因为“起征点”和“免征额”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税收术语,一旦用错,那将“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普通人说说并无大碍,而专家、学者、财经评论员也这么去说,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起征点”是指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就要全额征税的一个标准。而“免征额”则是税法规定准予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免予征税的数额。

从文章的内容看,叶檀大量使用“起征点”,似乎因为贾康先这么说,她这么说天经地义。但笔者以为,贾康的“起征点”,或许因为记者专业性差而误读,并非出自他本人之口,因为这个“起征点”,并非出自贾康所写的文章里。退一步说,即使贾康真的说了“起征点”,但作为财经评论员,叶檀不知道纠正贾康的错误,反而大量引用,也暴露出叶檀并不懂得“起征点”的真实含义。

其次,叶檀在该文中引用的计算结果也是极不准确,甚至相差很大,这对于财经评论员来说,是不可原谅的。

该文所举例证是“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100元/月,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

叶檀在这里引用“月薪”,也是极不严谨的。因为仅凭月薪多少,是不能正确计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扣除标准(目前是2000元)、再扣除“五险一金”、独生子女保健费、捐赠、国务院特殊津贴等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而正确的表述及计算结果应该是: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后,原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5000元月薪-2000元-其他法定扣除项目)的,税负减少15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为98000元(100000元月薪-2000元-其他法定扣除项目)的,税负减少400元/月,分别相差50元,误差率分别高达33.3%和12.5%,

实际上,个税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个税改革裹足不前的原因其实很多。笔者曾就此写下《大幅度调高个税免征额,是富人抢占了话语权》、《两会e案一:对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的六点建议》、《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受惠的只能是富人》等文章,这里不再追述。

今天,众多的人关注个税改革,说明少数人控制语权的时代已经结束,在个税改革上,财政部并无垄断权,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再说,贾康作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所长,其观点也绝对不能代表财政部。

叶檀作为较用影响力的财经评论员,对个税改革,如此“乱弹一气”,实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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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叶檀:个税改革不能推进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