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兵:说说房产中介的佣金


最近不忙,但有两个Case在手上弄,所以博客的房源笋盘推荐最近没有更新,在此向关心我博客的家长朋友和中介朋友表示歉意。等忙完这两个Case,会和大家分享一下成交的经过,顺便也会更新最近出来的一些房源信息。
 
我最近处理的case,包括以往遇到的一些case,都会遇到客户要求佣金打折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很久之前就想在博客上拿出来说说,但由于怕影响到一些同行,也怕因为我的坚决态度,吓退了一些想找我成交的客户。但我想,为了说明问题,为了能表明我在这个问题上的原则,我还是说说。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人类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到商业社会便有了佣金的存在,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发展到现在商业社会,佣金就一般与中介机构和服务相挂钩。包括现在的很多服务和平台提供商所收的费用都能称为佣金。
 
佣金的本质是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单纯的劳务服务、可以是提供技术、可以是提供平台促成交易、可以是提供信息和机会等等。
 
举些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比如,婚介公司成功撮合一对新人结婚就会收取一定佣金、比如拍卖公司受托拍卖某件物品会收取固定比例的佣金、比如职业介绍所成功推荐一位保姆阿姨会收取一定佣金,比如在中华英才网发布招聘广告,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这些都是变相的佣金。这些服务和平台提供商都属于中介机构。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提到中介,就想到房产中介。银行也是中介,吸纳存款发放贷款,赚取利息差。等等,生活中有太多的中级机构。
 
商业社会越发达,中介机构便会越多,这是社会分工明细化的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或机构去做,既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又能保证安全和快速,何乐而不为呢?
 
上海的房产中介机构的佣金制度是成交双方各支付房屋成交价的1%的佣金,也就是中介机构能从成交双方拿到成交价2%的佣金。这一制度,在上海已经很久没有变化。而在国内的其他一些大城市,比如北京、深圳等地,中介机构能获取2.5%-4%不等的佣金报酬,高于上海的佣金水平。而在美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房产中介机构佣金比例则高达5%-10%,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当然,不排除这和服务水平的差距有关系。
 
在我的从业过程中,80%的客户是不提出佣金打折的问题,都是按照事先说明的1%支付佣金,佣金支付时间一般是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当日。但这其中,也有20%的客户,会提出要求佣金打折。
 
做销售行业以来,除了阅房无数,也会触人无数。所以各种情况,各种人士都会遇到。这些要求我都能理解,要求打折的理由可以几百个,但要有个度,超越这个度,触及底线就会交由公司诉讼至法院。合同条文是不讲人情的,到了法院也是按照合同履行,所以最好还是能够采取正常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作为经纪人,是相对弱势和单薄的,需要依靠在公司这个平台来工作,来实现后续的交易产生。既然依附于公司这个平台,是公司的员工,就需要也有义务站在公司的利益,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个人不太喜欢刚开始看房就问佣金能不能打折这样的客户,更不喜欢确定要买房的时候,说出“你们不打折,就找别人去做”这样话的客户,这样的客户很不尊重我们房产经纪人,也表现出了极端利益化的本性。没有和经纪人有一点情感上的互动。
 
庆幸的是,我遇到这样的客户很少,很感激那些和我成交的客户。我这里要说的是,如果希望在佣金上有很多折扣的客户,最好不要找规模较大的中介服务商提供服务,找那些规模相对较小,地段相对偏僻、服务相对粗放的小中介去做,因为这类中介的存在成本很低,服务水平相对较差,与他们办理交易,佣金相对来说会比较低。这点在刚开始看房时,就要注意,尽量不要去找品牌中介看房。
 
但是,如果在某家中介有了很不愉快的购房体验,中介有触犯客户安全和利益的行为,在服务上发生了失误,或者恶意欺骗客户,客户折佣我是支持的。因为佣金的本质是服务,如果服务有了折扣,佣金打折也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这个世界最好的不是钱,是安全快乐的购房体验。要是你,在金钱和安全愉快的购房体验之间,你选择谁呢?
 
 本文首发陈雪兵住在徐家汇博客(http://www.chenxuebing.cn),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