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灰复燃的房价,迎来当头棒喝


 

 

投资和投机欲火,借势通胀预期加剧,政策调控效应递减,投资渠道依然狭窄,以及特色政治经济的深层次矛盾,近期肆意淫乱楼市,房价也借势借势保障房向来滞后,结构性供给矛盾,以及通胀预期等原因,在8月同比上涨了11.7%,虽然涨幅比7月份缩小1.2个百分点;环比与7月持平,但此一时,彼一时。尤其是在中央也在观望楼市反应的节骨眼上,房价未整体开跌,而且有投资客“偏向虎山行”的苗头出现,确实是对4月份新政的最完美挑衅!

不仅新房如此,8月份的二手房也获得了一丝喘息的机会: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2%,涨幅比7月份缩小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7月份则是下降0.1%。即,二手房环比再次上涨!

向来如婊子的誓言一样不可信的“统妓局”,终于用半真半假的数据,策动了调控部门对“乱鸟”们再次大打出手。

这就好比一顿死灰复燃的柴火,被迎头而来的一泼尿给浇灭了一样滑稽!

一个巴掌,五条措施,外加细则已经满被专家肢解和反腐咀嚼: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10101日起执行。

纵观这次新政条款,评价如下:

差别对待,有压有辅;立足长远,堵疏结合;目标明确,出台及时

首先就“差别对待,有压有辅”来看,明确规定要“完善差别化的住房政策来看,其实是进一步打击投资和投资购房,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合理的自主需求,尤其是结婚的刚性需求。这一点延续了4月份新政的基调,唯一不同的是强调了要对首套购房,符合条件的“首付30%以上”,其实已经在之前的执行过程中有之;在细则中,要求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切满足相关条件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也是对这群人鼓励的作用更大。但对于投资和投机需求,限购3套以上,及二套房的门槛,虽然不会完全扼杀这部分购房需求,但众所周知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受预期影响非常大的行业,这类新政最大的作用不是彻底抬高了入市门槛,而是打击了这部分人群的市场预期,而这,才是新政最大的威力之所在。

其次,就“立足长远,堵疏结合”来看,主要体现在“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前者主要是通过增加供给,从房地产市场供应的源头入手,利用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缓解房价过快上涨的恶疾,从而配合政府频频从房价本身入手。结合其他几条,显然是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两个渠道去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恶疾。至于第五条,是立足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促进市场交易更加透明和法制化来考虑的,当然,第五条也能在阶段性的严厉措施中起到相应的威慑作用。

最后,此次新政“目标明确,出台及时”。要知道,目前的市场回暖,已经完全不同于之前各年份和历次调控后的回暖特征,其投资和投机需求与观望的刚性需求一起,直接把市场从“价稳量升”抬升到“价量齐升”,而任由这种态势发展下去,只会毁了刚刚回暖的楼市。所以,此次新政出台直奔过快上涨的房价,确实是一泼及时“雨”。只是可怜了这个产业链上刚刚还在蹦跶的从业者和利益相关者。

 

虽然新政威慑力较大,但就笔者看,如何通过经济增长来消化目前的高位房价;如何把握土地财政和社会住房保障之间的平衡,并逐步优化宏观经济基本面的结构,逐步挣脱房地产的捆绑,以及如何寻求一条适合我们自身国情发展的房地产之路,才是应该化大力度去调研和思考的问题。毕竟,香港模式是殖民地上的合法掠夺,新加坡模式是岛国“弹丸文明”,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市场的解决之道,还是要走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