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之争--或是因私欲越界了!


                            国美之争--或是因私欲越界了!

 

    陈晓如此费尽周折与黄光裕争夺国美控制权,不论输赢,都必然造成国美的动荡,并给国美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尤其是对国美潜在客户造成重大心理影响,苏宁必然会是最大的赢家;。我想问的是,在陈晓种种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下,其倒是持何种居心??这种所谓的职业经理人,谁敢用?

 

    国美之争,我们不否认其法律上的合法性。但我们所关心的是,职业经理人行为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行为就是正当的?企业不仅仅是一件“物品”,它还包含着其所有人尤其是创始人所倾注的毕生的精力和情感?这些是法律条款所能全部考虑的到得么?

 

    陈晓举报黄光裕利诱其他股东,该消息虽被否认,但我感到困惑的事:公司本身就是各个股东之间众多契约组合的产物,各股东就是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股东之间为何不能就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协商?但如果作为企业的经理人为与个别股东进行勾连反倒是越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