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关系演变分析


  城乡关系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物质利益关系。人类经济发展进入一定阶段之后,出现了社会交换,促进了社会分工。社会交换和社会分工是人类发展的加速器,交易活动的地理结点——城镇出现了。城镇的出现是乡村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城镇发展又激活乡村经济,促进乡村发展。不断增长的城镇经济为农产品创造出不断增长的市场,并吸纳乡村未充分就业的劳动力,支持乡村科技进步,改善乡村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从而提高乡村产出能力和收入水平。乡村的发展,为城镇制造业、服务业开辟了新的市场。

  在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以前,乡村是创造财富的主阵地,经济活动以传统农业为基础,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低水平的循环经济,人口和生产要素在较小范围迁徙流动,劳动就业以及生老病死几乎全是家庭内部的事。这个时候,城镇人口来自乡村,乡村是城镇的根基。城镇与乡村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协调发展。迄今为止,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城乡协调发展,也就是最初的“城乡一体化”。由于这一时期的经济活动主要依靠人畜力,以土地耕作种植养殖有生命的动植物为主,所以在城乡关系矛盾运动中,乡村居于主导地位。只是到了后来,大约也就是在18世纪中叶,城镇积聚的能量突然爆发,科技革命引爆工业革命,社会化大工业成为驱动人类加速进步的强大引擎,人类大步迈入工业化快速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时代。工业化、城镇化把人类带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她迅猛冲击传统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治理结构,从此城乡关系矛盾运动中城镇占据主导地位。在短短的几代人的时间里出现了“四个替代”,即市场经济替代了自给自足经济,现代经济替代了传统经济,工业文明替代了农业文明,城市文明取代了乡村文明。城镇成为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载体,而乡村则是种养业和手工业的载体。城镇以其所独有的规模和聚集效应占据城乡关系的中心,而乡村则是外围、是周边。城镇是现代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财富创造的“增长极”。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就曾说过,250万人集中于伦敦,使每个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城镇化无疑是经济繁荣的象征,也是其强大的动力。大约在1900年,英国率先成为全球第一个城镇人口超过乡村人口的国家。美国、日本、韩国先后于1920年代、1950年代、1970年代城镇人口超过乡村人口。2007年全球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人类整体进入城镇化时代。

  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工业化与城镇化是一对孪生姐妹,同胞兄弟。工业化是城镇化的经济内容,城镇则是工业化的空间载体,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城镇与乡村关系发生巨大变化。分析考察人类城乡关系的历史有四个基本维度,即城乡人口关系、生产要素关系、生活保障以及收入关系。从这四个维度分析考察,迄今为止,人类城乡关系的历史,可以粗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前工业化时期、工业化时期和后工业化时期。工业化时期是城乡关系史的分水岭,也是城乡关系研究的重点。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关系又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工业化初期、工业化中期和工业化后期。合并起来,可以将人类城乡关系历史简略划分为五个时期:(1)前工业化时期。以乡村人口为主,以人畜力为主,以种植养殖为主,生产要素在较小范围、较低层次自由流动,生活保障以家庭为主,城镇与乡村差距不大,城乡界限模糊,互为依靠,一体化发展。(2)工业化初期。欧洲文艺复兴后,科学发现、科技发明不断,并由此引爆产业革命,人类进入蒸汽机时代。这场史无前例的产业革命,首先在工业领域爆发,工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攀升,城镇经济迅猛崛起,进而产生大量新需求,特别是对工业原料供给地的乡村发展提出新要求。上演“圈地运动”,土地兼并集中,大量乡村人口和劳动力进城。城乡差距扩大,城乡界限分明,二元结构形成,出现工业掠夺农业,城镇盘剥农村现象。毫无疑问,这一时期是“血腥资本”时期,也是人类集体“野蛮”时期。西方殖民主义、两次世界大战都发生在这一时期。“落后就要挨打”。中国近代史上无尽的耻辱也发生在这个时期。(3)工业化中期。工业化成果由城镇向乡村深入推进,乡村现代化改造步伐加快,以家庭农业为主的经济活动让位于以大工业为主的经济活动,工业化、城镇化任务初步完成。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大体相当,人口和劳动力进城趋缓,生产要素更大范围流动,社会保障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城乡矛盾舒缓,城乡差距收敛,二元结构解构,城乡互有需要,互有支持。工业化中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既有可能通过调整优化城乡关系,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形成协调发展局面,顺利完成工业化;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城乡关系,导致社会动荡不安,使工业化“夭折”,陷入“现代化陷阱”。(4)工业化后期。工业化、城镇化任务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占据主导地位,服务业开始替代工业居于重要位置。人口和劳动力进城减少,生产要素在更高层次跨城乡流动,城乡差距开始缩小,城乡界限模糊,二元结构消解,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成为这一时期的发展主流。普遍建立起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5)后工业化时期。人类文明形态发生历史巨变,知识经济、信息经济崛起,服务业占据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出现了人口自由迁徙、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覆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城镇与乡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现城乡大同。可见,人类发展的最终结果并不偏向城镇与乡村中的任何一方。城乡关系并非是简单回归了原点,而是实现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螺旋式上升”。

  当今世界,各国处在不同发展阶段。发达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基本完成工业化、城镇化,目前已经呈现出在城镇主导下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正行驶在工业化、城镇化道路上,而且进展不尽相同,有的处在工业化初期,有的处在工业化中期,有的处在工业化后期,因此各自有着不同状况的城乡关系。还有个别国家尚处在前工业化时期,则是在乡村主导下的城乡关系。当然,由于各国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不同,城乡关系的性质和强度也有所不同。因此,我们不能简单比照处在不同发展时期的各国城乡关系。

  中国的城乡关系,有着人类城乡关系一般演变规律的印记,也有自己鲜明特色。中国拥有数千年的农业文明史。在漫长的前工业化时期,中国的城乡关系相当协调,呈现较高程度的城乡一体化。中国的工业化起步较晚,工业化过程曲折复杂,经历过列强瓜分,朝代更替,外敌入侵,内乱动荡,以及计划经济改造和市场化改革,有迟滞延缓时期,也有加速发展时期。再加上中国人口多,人均资源量较少,区域资源匹配不均衡,使得中国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关系很特别。新中国的城乡关系,更是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如果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关系是以市场力量为主导,主要由“无形的手”牵引,那么20世纪中国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关系,则主要是“有形之手”牵引。在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主要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中国则既有“无形之手”导致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又有“有形之手”导致的城乡二元体制、二元治理结构。中国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差距,一部分是“无形之手”的结果,一部分是“有形之手”所致。20世纪前半叶,中国的工业化在战乱动荡中进行,一些沿海中心城市崛起,由贸易立市进而工业强市,尤其是轻工业发展迅速,纸醉金迷,一派盛世景象,而大部分地方尤其是内地农村则枯萎凋零,一片凄惨景象。20世纪的旧中国是“失衡的中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严重扭曲,更加剧了时局动荡。也许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顺应时势,领导农民“闹革命”,并采取“农村包围城市”方略,最终实现彻底胜利,革命成功,执掌政权。新中国60年是中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历史时期,也是中国城乡关系剧烈变革的重要时期。回顾新中国60年发展的历史轨迹,我们可以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将60年中国城乡关系划分为两个时期、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人口与要素自由流动,城乡协调发展阶段(1949-1953年)。史称“三年恢复时期”,也是“朝鲜战争时期”。建国之初,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民获得了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农民土地权利来得容易,为日后合作化、集体化进而又失去土地权利埋下“种子”)。获得土地权利的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产品产量增加,市场供应相对充足,国民经济迅速恢复。这一时期,中国处在“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以乡村人口为主,以传统农业经济为主,以家庭保障为主。法律承认并保护私人财产权利,城乡人口和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乡村人口进城和城镇人口下乡不受限制。

  第二阶段:构建二元,城乡分立,农业支援工业阶段(1953-1958年)。朝鲜战争结束,中国赢得了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1953年开始,在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援助下,新中国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强国富民、追赶英美。快速推进国家工业化,特别是加快重工业发展,成为新中国发展的优先战略选择。实施这一战略,对农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工业投资需求旺盛,农产品供应趋紧,市场价格上涨。加上一部分农民出卖刚刚分得的土地,乡村出现“两极分化”倾向。小农经济与雄心勃勃的国家工业化目标发生了矛盾冲突。为了增加工业化资本积累,限制农产品涨价,防止“两极分化”,国家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并经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一直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如果说前期还有“自愿”的味道,后来则完全“强制”;起初是农业“合作化”,后来则是农业“集体化”。共产风、平调风接连不断,农民的土地权利来得容易去得也容易。互助组运动联合了农民的生产活动,初级社归并了农民的主要财产,高级社消灭了土地和牲畜的分红,人民公社则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公有化。与之相适应,城镇推进公私合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单位制度、统购统销、票证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应运而生,从此人为修筑起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国家权力直达乡村,完全控制了城乡关系。195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录用、录取证明或者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要向原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至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最终形成。粮食、就业和社会福利等与户口挂钩,人口自由迁徙权利被取消,城乡生产要素流动受到限制。从此之后,中国的“农民”不再单纯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社会身份。这一时期,社会剧烈变革,城乡界限分明,收入差距拉大。这一时期也是对后世中国发展影响极大的时期,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在城镇建立国有企业,在城乡之间建立垄断性经营组织机构,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由此建立。这套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的建立,不仅决定了中国城镇与乡村分立,而且也决定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分立,这是后来中国城镇化远远落后于工业化进程的体制根源。

  第三阶段:强化二元,城乡对立,乡村支持城镇阶段(1958-1978年)。城乡二元体制确立后,禁锢了城乡人口和生产要素,尤其是食品供应票证制度让农民进城转一转都难以实现。价格“剪刀差”成为农业向工业、乡村向城镇输送利益的“加速器”。国家不仅仅代替了旧国家掌握来自土地的赋税,而且替代了原来的地主控制和利用了地租(价格“剪刀差”实际就是“暗租”)。根据有关资料,通过“剪刀差”累计从农村剪来6000-8000亿元(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3 645.2亿元),从而把乡村与城镇的差距扩大到新阶段,并从收入领域扩大到其他社会领域。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农民积极性不断遭受挫折,农产品供应全面吃紧,交售“爱国粮”、“爱国棉”、“爱国蛋”、“爱国猪”成为政治任务。各种票证身价上升,但却严重消减了农民利益,捆绑了农民手脚,灭失了创造热情。参军、上学、招工是农民进城的三条正规渠道。城乡居民都有突破二元体制束缚、恢复人口自由迁徙、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在冲动,这种冲动传导发酵,进而引发“两条路线”斗争,衍生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由此,中国的“社教”、“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轰轰烈烈,政治手段成为强化城乡二元结构的超级力量。考虑到政治力量实在难以为继,不得不调整农村政策,改变所有制形式,由人民公社一级所有,调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并为农户划分了“自留地”。这一时期,生活保障实行“单位化”,有单位就有保障,好单位就有好保障。农民的保障也就只能“家庭化”、“公社化”。乡村与城镇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彻底切割。城镇有来自乡村的“临时工”,社队在农业劳动之外有“副业工”,中国工业化进程中有“社队企业”。由于长期对立,城乡关系失调,农民收入状况、就业状况已经非常糟糕。大量农村人口拥挤在狭窄的土地上,成为隐蔽失业人口,一半农村劳动力成为富余劳动力,急需要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1978年,中国仍有82.1%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而当年农业总产值只占全社会总产值的22.9%。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品支出69.63元,其中食品支出46.59元,占65.8%。以恩格尔系数衡量,农民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农村人向往城镇生活,渴望端上“铁饭碗”,吃上“商品粮”。这一时期,中国城镇化进程远远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推进工业化而抑制城镇化的扭曲发展理念,不仅束缚了个人的创造潜能,而且损失了城镇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拖延了中国崛起的战略时机。

  第四阶段:解冻二元,渗透互动,城乡各有支持阶段(1978-2002年)。“蓄之既久,其发必速”。1978年中国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冲破意识形态束缚,摆脱姓资姓社困扰,开启改革开放新时代。特别是1978年至1984年,是农村改革引领中国改革的年代,也是农民扬眉吐气的年代。人民公社体制迅速解体,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家庭为单元,土地按人口均包。乡镇政府替代了“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组织”替代了“生产大队”、“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替代了“人民公社社员”,“乡镇企业”替代了“社队企业”。出现了“村委会”、“村民小组”,创建了村民自治制度。1983年底,98%的农户包干到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占耕地的97%,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重新获得土地权利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产品大幅度增长,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市场供应持续改善,并实现由“短缺”向“有余”的历史性跨越。198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一度缩小至1.86∶1。统购统销体制、票证制度先后解体,农产品价格放开,人口流动解禁,引入市场机制,并成功实现价格“双轨制”并轨。从1986年起,中国改革发展的重点转向城镇。特别是1992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成为中心内容。凭借“人口红利”、“制度红利”、“科技红利”、“和平红利”和“全球化红利”,中国释放了巨大经济能量,东南沿海“日新月异”,全国各地“千帆竞发”,中国迅速崛起为“世界工厂”,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乡镇企业(现在的民营企业、非公企业)“异军突起”,从“三分天下有其一”到“半壁江山”再到“三分天下有其二”。农村劳动力从“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到“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万元户、盲流、打工仔、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以及农业产业化先后成为这一时期的“热词”。从开始限制农民进城,到“买卖户口”,到有条件落户,再到鼓励农民进城居住,中国农民迈入大步进城的新时代。从乡村到城镇,每个建筑工地,每座高楼大厦都有农民工的身影。农民进城大幅度增加了城镇常住人口,加速了中国城镇化步伐。但农民在城镇只是“暂住人口”,要取得城镇户籍却非常困难,遭遇冷眼,被歧视是“家常便饭”。虽然城镇数量急剧增加,大多数城市处于城镇化的初级发展阶段,尤其是小城镇发育不充分,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不足。城镇市场化改革,破“三铁”,“单位化”体制解体,国家接手了相关的公共服务,创建起面向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西方工业化国家是在工业化后期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公社化”的公共服务也随之解体,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缺位”,道路交通、基本农田建设、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由家庭承担,农民负担沉重,基础设施失修,社会面貌不振。大部分纯农业户破产,依靠非农就业贴补家用。农民收入由以农业收入为主向以非农收入为主转变。在这一时期,存在“两个不充分”:一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机制不充分,单一依靠政府力量;二是农村市场化改革不充分,土地产权改革不彻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结不清,农民土地、房屋权利缺乏可靠保障,侵犯农民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城市通过大量雇佣农村廉价劳动力、征用农村土地弥补自身发展资源的不足,廉价劳动力和乡村资源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主体力量。这一时期是中国市场化改革推进最迅速的时期,也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最迅速时期,2002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首次突破3∶1,达到3.11∶1。正是这一时期,造就了“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城乡景观和“农民用自己的血汗浇灌城市的花园”的人文景象。也正是这一时期,积累形成了“三农”问题,也就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病”。

  第五阶段:破解二元,统筹城乡,以城带乡阶段(2002-2008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顺利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顺利加入全球经济体系,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严重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城乡差距拉大,城乡二元体制深层影响没有根本消除,“三农”问题日益显现。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要求。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政策。200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党的十六大之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启航。中央连年出台一号文件出台“三农”政策,部署“三农”工作。各级公共财政支出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费义务教育,在农村建立起针对农民的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这是中国社会进步取得的巨大成就。农产品持续大幅度增长,粮食连续多年丰收,农民收入增长提速,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开始改善。农民对工业化、城镇化的多种贡献得到全面认可。人们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未来的中国是工业化的中国、城镇化的中国。城镇化已经被作为推进工业化的重要举措,支持农民进城落户,新生代农民工、新市民的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一时期,是新中国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力量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虽然这一时期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到扩大幅度收缩的趋势。农民非农就业持续增加,收入中的非农收入占到“大头”。在此期间,由于城镇与乡村分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城镇数量扩张的趋势有所收敛,城镇质量有所提升,但城镇化总体上落后于工业化,人口城镇化落后于土地城镇化。城镇化不足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偏低,城乡关系不够协调,在既拉大了城乡差距又拉大了区域差距。

  第六阶段:破除二元,制度创新,互利共赢,创建新型城乡关系(2008年之后)。2008年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国经济的外贸“引擎”突然“熄火”。增强内需动力成为中国持续发展的战略议题。最大最持久的内需在农村、在城镇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升农村消费力,显得既重要又紧迫。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我国迈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时代的行动纲领,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标志着我国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成为国家现代化的战略任务。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在未来20年全国有3-4亿农民需要进入城镇。各地相继出台加快小城镇建设的举措,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土地改革、户籍改革、社保改革、财金改革、流通改革“五项改革”进入“深水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国将全面进入“四新”时代,即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创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时代。

  2009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设市城市654个,小城镇约2万个,城镇人口6.21亿人,城镇化率46.6%。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率达到80%,收入水平与我国相近的一些国家城镇化率达到60%。加快城镇化步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解决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预计2015年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2030年城镇化率超过65%。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城乡收入比为3.33∶1。天津、北京、上海三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分别为2.1:1,2.2:1,2.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四个省全部在西部地区,分别是甘肃4:1,陕西4.2:1,云南4.3:1,贵州4.3:1。如果再考虑到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差距,真实的城乡差距更大。世界银行的有关资料显示,多数国家城乡收入之比为1.5∶1,我国这一比例明显偏高。当前,中国城乡关系存在的比较普遍性的问题是:(1)同地不同权。与国有土地相比,集体土地权利受到很大限制。同样的土地不同的权利。并由此导致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不合理流动。(2)同城不同籍。农民进城居住,自食其力,务工经商,却得不到“市民待遇”。同在一个城市,却是不同的身份待遇。人们习以为常,见怪不怪。(3)同居不同保。城是城、乡是乡。针对城乡居民,设置不同社会保障办法,面对城乡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异。(4)同难不同济。因户籍不同,同样的困难状况,得到的社会救济差别很大,农村的要差一等。越是穷人得到的救济越少。(5)同命不同价。在各种死亡事故赔偿中,尤其是交通事故赔偿中,农业人口得到的远少于城镇户口。如此等等。城乡二元思维定势影响难以消除,人们常常坠入“二元陷阱”。按照中央部署,基本建立新型城乡关系大概还需要10年时间。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国情复杂的发展中大国。不仅有“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问题,还有“一个国家,四个世界”的问题。胡鞍钢所说的,“第一世界”是上海、北京、深圳等高收入发达地区;“第二世界”是大中城市和沿海上中等地区;“第三世界”是下中等收入地区;“第四世界”是中西部贫困地区。不同地区发展差异很大,城乡关系也就各不相同。沿海发达地区工业化程度高,城乡关系相对和缓,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低,则城乡矛盾比较突出。2008年我国东部地区城镇化率达到56%,中部地区只有43%,西部地区仅38%。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对城乡人口和生产要素流动的深度、广度相同,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把一个国家的城乡关系与另一个国家的城乡关系进行简单类比,也不能一个区域的城乡关系与另一区域的城乡关系进行简单类比。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前工业化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人口迁徙范围不大,规模较小,层次不高,生产要素相对简单且流动范围、规模和层次非常有限,就业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主。工业化时期,大机器、大生产、大流通、大分工,以及社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需要人口更大规模、更高层迁徙,生产要素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流动,在家庭保障的基础上需要社会保障充分发展。因此,只有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实现人口自由迁徙,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覆盖,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城乡关系是一个国家发展阶段、发展水平的重要测量指标。同时,通过构建适应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的城乡关系,也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城乡关系一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将为之改变。”我们今天所面对的状况,只是人类城乡关系史中的一个小片段,但却是最为关键、最为精彩的一段。需要我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统筹谋划并创建有利于长远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