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谈论民国的书籍多起来,使读者看到那段历史的另一面,不过写民国无论文学还是政治的旧事,总不免牵涉一些观点,尤其四九年后国共两党各持立场,难以客观。大约十年前董竹君所写《我的一个世纪》以个人经历写民国故事,让未曾经历民国的新人们看到旧时代的生活,唤起一些怀旧的情绪,这几天读过几册家史,有任均《我这九十年》,陈元珍《民国外交强人陈友仁——一个家族的传奇》等,任著由民国到人民共和国的个人历程,陈著则记晚清与民国的个人与家族,文字间铺陈朋辈名人交游,当事人与家族后人皆引以为辉煌或骄傲。不过写家世与家史最容易替自己或家人打上赞美的标签,回忆往昔或只记录好事,不利个人声誉之事则推脱干净。这本为人之所常,无须惊怪。去年读《曹汝霖一生之回忆》,虽有许多为自己辩解之辞,然读之不觉过分,那些辩白言辞也多在情理之中,加上曹氏回忆叙述的文字颇好,可称此书大约是我所读到回忆录里的上佳之作。其实读这些回忆文章,多怀好奇之心,想探究一下旧时人物的风云往事或个人生活小节,倘若这个当事人有济世之才干,则多可从记述的文字里寻找到与此相关的事件,或可印证他人回忆录里的细节,这样读回忆录和家史才有趣味。
然而写回忆录和家史非为易事,因有粉饰赞美和辩解推脱的常人心理,从读者而言,看这类文字需常备怀疑态度,以使自己不被作者的描述所牵引而入迷途。另一方面来说,作者除抱持客观外,还须留心笔下的谴词造句,避免过当言论带给读者的反感,譬如《民国外交强人陈友仁——一个家族的传奇》作者在《序幕》里所写:“1950年我赴京就职,在这同一年我未来的丈夫陈依范从伦敦回国。我们的朋友张素初介绍我们认识,千里因缘一线牵,1958年我们正式结婚。”很让读者疑惑结婚原本就是件正式的事,何来正式与非正式之分。接下来的文字描述又有:“1927年陈友仁担任国共合作的武汉政府的外交部长,坚持收回被英帝国主义霸占的汉口和九江的租界。这两个地方不大,但是值得大书特书,因为这是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第一次收回失地。在胜利声中陈友仁带领雄赳赳、气昂昂的群众,跨过铁丝网,进军汉口英租界,其中有的是共产党员,譬如说,未来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也参加了示威游行。”这段话多不着边际,一是外交部长只可看作代表政府行使意见,即便收回租界也非个人行为和个人功绩。二是租界不可称作失地。三是签订租界虽有强迫的背景,却仍需支付租金,非霸占所得。四是陈部长在胜利声中带领群众雄赳赳的描绘属作者文学加工,这类杜撰形象或场景想象的描写不适合用到写史的文字之中。作者陈元珍在电影厂从事文学创作,难免混淆历史真实与文学虚构之不同,史料好比法律文书,只记录事件经过或人物经历,无须假以立场和情绪的抒发,倘使读者一开篇便读到这些不甚准确的词句与描绘,很难对书中所记录的史实产生可靠和可信的印象。这大抵是我们许多写史者的通病,也是我们个人传记和回忆录遭人诟病的原由。
其实《民国外交强人陈友仁——一个家族的传奇》颇可当作文学作品闲时一读,作者似乎要将陈氏家族当文学作品的原型,因此写作时将人物与故事凝练附会,细节铺述穿凿,带有传奇色彩,虽不足为信史,却可当民国演义来作消遣。“故事的主角是综合陈家三代人如何为自由而奋斗。”作者交代写作思想,又单纯认为“我写的这部家史可以为此作证”美国政府支持蒋介石打内战,似乎并未明白这些文字的意义都有些与自己的写作愿望相悖。作者为陈友仁之子陈依范之妻,所谓“陈家三代人”指陈友仁及其父辈、子辈三代,因此书中所写陈友仁及祖辈故事皆多演义,所写自己与陈依范及儿孙,则为纪实,换言之,是书一九五零年后的故事多为作者亲身经历,对所见政治人物略有大胆评述,少有顾忌,敢直述胸臆,甚是可贵。尽管作者的文学语言和思维都还存在着政治倾向与革命腔调,还是依然可见个人家庭在时代里的变化,以及政治风云带给中国的磨难,百年中国及个人与家庭,都可留给后人来作思考。
2010-9-17上午,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