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发生


如何杜绝员工做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

——在中宜电讯公司管理会议上的谈话167

(王在安  20100720

 

7.如何杜绝员工做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

公司某门店店长罗金玉:

现在有这么一个情况,我们公司的业务员在做我们公司业务的同时,还代理别的公司的业务,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王在安:

发生这种情况,至少说明:

第一,这个业务员很聪明,因为他知道我既做本公司的业务,又代理别的公司的业务,一是可以增加个人收入;二是你们发现不了,或者即使发现了,也不把我怎么着,我并没有什么损失;三是就算你们发现了,把我辞退了,也没有关系,我正想跳槽呢!

第二,说明你们的管理制度有缺陷,在管理上有漏洞。有什么漏洞呢?一是你们的制度不能事先预防此类事情发生;二是你们的制度没有及时发现此类事情的效力;三是你们的制度对于干了这种事情的业务员没有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效力。既然你们的管理制度有这么大的漏洞,导致人家业务员干这样事情只有好处,而没有风险和坏处,人家为什么不干呢?如果人家不这么干,不是变成傻瓜了么?

事实上,即使公司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没有什么管理漏洞,也可能会发生本公司的业务员代理竞争对手业务的事情,这就是所谓职业道德所禁止的同业竞争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一方面,同业竞争企业可能会不择手段地开拓市场业务,以很高利益诱惑我们的业务员为他们服务;另一方面,我们的某些业务员也有可能经不起利益诱惑,而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服务。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做的事情,主要是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使得公司能够及时发现违反职业道德为其它公司做业务的人和事,并且能够有效地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如果做到了这一点,这类事情就会很少发生了。如果既不能及时发现这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又不能有效地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那么这类事情就会频繁发生,成为常态。

我曾经发现过这么一种人:身兼十多家公司的业务员,但什么业务也不干,仍然每天到各家新公司去应聘,月收入上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大约十多年前,有不少外地的生产商在郑州设立销售分公司或办事处,招聘底薪加提成的销售人员,这些销售人员每天各自为战,究竟在干什么,由于管理粗放,信息不对称,领导人并不清楚,只是在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将那些没有什么业绩的人辞退而已。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批天天到各个新开张的公司销售办事处应聘业务员,身兼十多家公司业务员,而什么业务工作也不干,月薪却上万元的人。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呢?最有效的办法就让公司的管理制度能够具备这样两种功能:一是能够及时地或尽早地发现这种人;二是能够有效地追究他的经济责任,即不仅要让他把吃进去的钱吐出来,而且还要处罚他,让他赔钱,使他在经济上不划算。只有这样,在公司内部才能减少或杜绝此类人员和事情发生。

现在的问题是:第一,你们不能及时发现这种人和事;第二,就算是后来发现了,顶多是人家一拍屁股跑了,你也处罚不了他,不能有效地追究其经济责任。如果你们的管理制度不能解决这两个问题,这类人和这种事情就会经常发生,成为常态。

解决问题不容易,但是对于优秀的企业管理者来说,办法总是要比困难多。如果你面对问题和困难,束手无策,无可奈何,一筹莫展,那么就说明你不适合在企业工作,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或管理职务,最好还是去政府部门当官员。因为现在很多政府机关公务员,成天不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和困难,尽管他们不作为,或者甚至乱作为,却不被追究责任,官照样当,照样能够拿到较高的工资,享受到很好的福利。

如果同样的问题在企业长期存在,反复发生,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即老板无能、领导无能、公司管理无能,而不能埋怨人家做了错事的员工太狡猾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