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两件天南海北、互不相干的新闻事件放在一起,让人们看到,这个社会大舞台上,不同人的不同表演,可以发现一些也许值得引人深思的东西。
孙金栋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交五公司透露,3日上午,在石家庄环1路公交车上,一位老人因一位女孩没给其让座,愤怒之下直接坐在了女孩的腿上,引起同车乘客的众说纷纭。(8月3日中新网)
不久前,杭州57岁的何大妈晨练落水,82岁的新四军老战士孙老伯跳水救人。大妈登门道谢,老伯却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大妈女儿得知此事,发帖质疑老伯救人目的。(8月2日重庆晚报)
把这两件天南海北、互不相干的新闻事件放在一起,让人们看到,这个社会大舞台上,不同人的不同表演,可以发现一些也许值得引人深思的东西。且看笔者的比较、观察和思考:
一个是付出之后求所得,一个是没有付出只求得。孙老伯年过八旬,曾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驰骋疆场,又为树立社会新风而舍生救人,他付出的已经很多很多,这个社会应该给他的晚年华丽转身给予充分回报。石家庄市一个七旬老人,拄拐乘车,要求公交乘客为自己让座。他能付出的只有礼貌请求,但是他连这一点付出都没有,而是指责素不相识的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见老人站你身边都不懂让个座,真是太没教养了。”看来,他不懂得有所得必须有所失,礼貌请求就是一种付出,是尊严的付出,没有付出的所得,违背了公共场所公平交换的规则。
一个是八旬老人以老救老,一个是七旬老人倚老卖老。尊老爱幼,尊老优先,因为老人离逝去近矣。但是,我们的社会,尊老日渐弱化,爱幼无限强化。一个八旬老人奋不顾身地救老(按联合国老年标准,57岁连年轻老人都不够格),实质是以老救小,见义勇为,值得全社会尊重。一个七旬老人,拄拐乘车,站立不便,公交是公共场所,对他的尊重是公交设立专座,乘客给他让座是文明自觉行为,强人所难,叫人让座,即使得到座位也不光彩,更不要说倚老卖老,出言不逊,坐到女子膝上的下流举止。
一个是八旬老人舍己救人求表扬,年轻人不肯表扬,一个是七旬老人出言不逊强索座,年轻人不肯让座。两个老人与两个年轻人之间的不愉快,反映了某种社会观念之间的摩擦。八旬老人救人求表扬,被救者子女不赞成,既有“雷锋做好事甘当无名英雄”的传统观念,又有“保护个人隐私”的现代观念,还有前卫的是否同意表扬是我的权利之说,不能说言之无理。但是,在人们注重金钱和追求实惠的今天,八旬老人舍己救人只求公开表扬,而且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同样合情合理也不违法。它是两种正确观念继承和发扬之争。七旬老人因为强索座,且在争执中有不文明举止,年轻女子不让座,且在不文明对待中奋起还击。无论从尊老爱幼,还是冷静处置公共纠纷,双方均有过错,它能否是两种错误行为之争。
笔者预测舆论走向,八旬老人舍己救人求表扬,很可能是一边倒的褒奖。但笔者不妨说点杂音:革命老前辈,是党和国家的无价之宝。做好事要量力而行,多做些言传心教的革命传统教育,就不必再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了。见义勇为的事,就让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去做吧。再说,年轻人不让公开表扬,你就吃个“闷亏”吧。战争年代提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和平年代要提倡“一不怕吃苦,二不怕吃亏”。七旬老人索座不文明,很可能是一边倒的抨击。但笔者也不妨来点杂音:石家庄公交要提高服务质量,关爱老、弱、病、残,为他们设立专座。媒体要宣传尊老爱幼,提倡年轻人主动为老人让座。再说,新闻所说“老人一屁股坐在了女孩腿上”,是否有吸引眼球之意?难道就不可能是“拄拐老人在开动的公交车上站立不隐倒下,而无意中坐到了女孩腿上”?
说到最后,也可能事情就很简单,一个老人是为了精神需求,一个老人是了生理需求,两个年轻女子是为了维护比金钱更贵重的东西: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