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交规,处罚重不重?
话题背景:8月1日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正式实施的首日。新条例不但更为细化和严格,对许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大加重,不但引入了驾驶员扣分机制,个别违法行为的罚款额也大幅增加,例如一年闯三次红灯以上,每次罚款额将提高到1000元;涂改遮挡车牌最高将被罚5万元、扣12分并拘留15日。
新交法一出台顿时成为市民热议焦点,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质疑处罚是否过于苛刻……
支持方
执行更重要
陈雅(深圳特区报汽车记者)
一条法规是否更改,只需要经过理论考证;但一条法规是否真正有效,却要看能否在执行过程中忠实体现立法的初衷。
新交法一出台,各种声音甚嚣尘上,有的觉得太严格,有的觉得处罚金额过高,这些都是各有道理。但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
首先,我支持严格的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太多触目惊心的惨痛案例无一不告诉我们,在一个违法成本还比较低的交通规则下,这样的惨剧要避免的可能性很低,在中国正以爆炸性的速度步入汽车社会,在中国各种有待完善的交通路况下严格的交通法规是避免这种惨剧不时发生的必要条件。
但比新交法是否过于严格这个争议更为重要的是,我更关心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与普遍性,只有做到了所有的人,在这条法律下都是平等受罚,那么这个法律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否则,找找关系、拼拼背景,就能视法律条文为儿戏,那么这个法律严不严都一样,改不改也都意义不大。
罚出美好生活
摩卡(职业经理人)
深圳新交法的出台如一场暴雨让开车人更加提神和清醒。许多之前“聪明过头”车主把戏,如高速路上遮挡牌照,现在没有人敢干了。这就是新交法的力量,让车主自己去掂量违规的后果,凡是正常人都不会再冒天下之大不韪。
扣分让不尊重人民币的人也无奈,如同高考,人人平等,分数是硬指标,不是有钱就能得满分的。另外罚款确实比之前要重很多,之前是忍了又忍,现在忍无可忍了就无须再忍,因为太多恶劣交通事故制造太多悲剧,吸取教训不能光指望自觉,有时候就应该是花钱买教训,有的人只能因为心痛才会刻骨。
许多国家为提高人的文明素养,也是采用的重罚制度,比如新加坡,随地吐一口痰的罚款是1000新加坡元(约人民币5000元,下同),吐第二口罚款加 重一倍:2000新加坡元,如果还不肯停止,就可能被捕,甚至享受新加坡独有的刑罚:“鞭挞”,还要上报纸,上电视。新加坡的整洁与干净,就是罚出来的。
作为全国密度最大的汽车城市,如果哪天我们人人都能够文明驾车,那么罚款与否,扣分与否,罚金重与否,有什么关系呢。
质疑方
罚款要有个度
阿蒙(媒体记者)
新交法从严从细,赞成。然而上万元甚至最高五万元的罚款额却值得商榷。说实话,深圳的交通罚款早已全国最高,两年前据媒体统计达到其它城市的5-10倍,然而高额罚金的结果并没有给深圳带来更规范的交通秩序;如果再对比国外,在美国闯红灯仅罚18美金,美国人也没因此多闯红灯,由此看来解决问题并不能靠重罚。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前毖后,因此罚款得有个度,即要让违反者得到警示,也要让违反者能够承受。交通违规从本质上和杀人抢劫不同,用不着一棍打死,尚属批评教育的范畴,然而上万元仍至数万元的罚款对很多普通家庭而言,就是一笔沉重打击,要知道5万元在国内足够买台小型汽车了。过去有车族属于中国的富裕阶层,执法者在制定规则时可能因此比其它罚金更重一些,然而现在私车越来越平民化,交通罚款是不是也应该跟着平民化一些呢?
末了,从罚金去向的角度讲,纳税人有权知道税收的用途,那么当罚款额越来越高,大到了单笔上万元的数量级时,受罚人是不是也应该对罚款的去向和明细用途有知情权呢?
罚款不是目的
曾昭庆(新车评网编辑)
对于此次实行的新交法,首先要表示支持,更严格地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保持道路交通的有序和顺畅,对每位驾驶员来说都有益。但是在这个法规的背后,我们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也思考过更好地为我们广大驾驶员服务呢?例如汽车经销商和我们专业汽车媒体,经常都要开着没上牌的新车上路行驶试车。新交规出来后,我们开无牌车上路,是违法,要罚款六千;自己去办个临牌,耗时较长且极难办理。我们迫切需要像香港那样的试驾专用临牌和专用短期保险,有效期短,办理速度快,可以在一到两天之内合法上路。可惜的是,伴随着新交规的正式实施,我们暂时并没有发现多少交通安全宣传和便民措施出台。我们听得最多的一句口号就是“罚款不是目的”,真的很希望每天除了听到又查处了多少违章车辆的新闻外,能看到一些教育、协助我们避免违章的新举措和新条例推出,那样我们的交管部门才能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声音
车水马龙(论坛网友):我觉得好象罚的太厉害了,开车的都知道,谁都可能会犯点错的,很多并不是故意的,比如大车挡住视线,可能造成红灯看不见,还有很多职业司机,他们工资不高,要是罚的太厉害,那不是一年白干了?
老刘(资深车友):很多路口,本来不堵,就是一些人不排队,非要超到前面去加塞,排队的车不服气,不让,加塞的车进不去,于是就堵住了。对这些人重罚,我支持!
阿不(媒体编辑):罚得很重,但是增加了一些人性化的内容,给了车主赎罪的机会,比如被扣证之后可以通过做义工缩短扣证时间,比如扣分之后可以参加上课见面扣分,比如两年没违规可以申请免罚一次。作为深圳第一次行使立法权,能够参考海外一些人性化的做法,感觉也不错。
Fox(车友):喝喜酒的,千万不要别在车牌上贴大红喜字啦。免得被交警抓了,喜事变“杯具”!
风淡(自由职业者):罚得太重了吧?严管交通违法为什么要通过多罚钱来体现?我觉得深圳交管的问题不是罚得不够重,而是管得不够细,许多地方不够人性化。我在上海时,几乎每个路口都有交警在维持秩序,而深圳有时一天都看不到交警,看到的交警也要么在忙着拍照,要么在处理车祸开罚单……
EVO007(车迷):这几天看到深圳到处抓改氙气大灯的,乱改灯的是可恶,但也不能见一个抓一个吧?有的人改的大灯无论色温还是亮度都合规,甚至就是升级的原车氙灯,合乎国家标准,为什么也要抓?抓的依据是什么?执法,执法,关键要按法规依据来办,不能说抓就抓,说放就放吧?
粒粒橙(网友):好!那些乱用远光灯晃眼的家伙,这下可惨了!
随机调查
调查时间:2010年8月3日
调查地点:深圳福田区、宝安区街头
统计结果:在深圳街头随机调查30位车主对于深圳新交法的看法,其中14位支持,11位质疑或反对,5位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