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


  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CDM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碳项目市场。然而,CDM项目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了可持续发展逐渐受到质疑,备受国际社会关注。

  为此,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成了专门的项目组,并开发了中国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方法。通过这一方法,可以定量评估中国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项目组通过大量文献综述、多次专家研讨会、针对性问卷调查等方式,根据可持续发展的3个支柱——社会进步、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研究确定了就业、社会公平、能力建设、能源、减排效应、生态保护及土地资源、技术转让、微观经济效率、区域经济影响9个指标,最终得出结论,以供相关领域借鉴。

  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批准了48个CDM项目,安徽省皖能铜陵发电项目是此次获批的项目之一,预计其将获益超过637万欧元。图为建设中的安徽省皖能铜陵CDM项目发电机组配套冷却水塔工程。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3种灵活机制之一,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合作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一种基于项目的市场机制。CDM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二是帮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

  CDM项目对中国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研究表明,中国的CDM项目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具体而言,有如下结论和特征:

  第一,中国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度与国家规定的CDM项目重点领域基本一致;

  第二,从可持续发展的领域来看,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主要来自环境保护,平均约占70%的份额,而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影响相对较小;

  第三,中国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项目类型不同、行业和案例各异,差别各异;

  第四,中国CDM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性质、信息可获得性等有一定关系,与CDM项目所在地理区位没有直接关联。

  CDM项目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原因是:

  首先,《京都议定书》将CDM项目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原则和目标;其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以及 CDM执行理事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以确保CDM帮助东道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目标,例如,CDM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必须有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容;第三,中国政府为保障CDM项目的积极开展,以帮助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规章,规定了CDM项目开发的优先领域,大力促进节能减排,而且所制定的节能减排措施具有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效应。中国还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用于支持和促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目标

  虽然CDM项目对帮助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CDM仍然没有完全实现《京都议定书》预期目标。原因如下:

  第一,CDM“游戏规则”欠完善,缺乏整体协调机制。各利益相关者为各自利益最大化而工作,没有形成帮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合力;

  第二,各利益相关者对可持续发展理解不统一、不全面。有的利益相关者将可持续发展仅仅理解为单纯的经济发展或只是环境保护,没有将可持续发展评价理解为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及社会进步的综合考量;

  第三,没有实现真正的技术转让。所谓的“技术转让”只是技术载体——设备的转移,只能等同于技术和产品贸易,远远没有实现“发展中国家通过做CDM项目可以获得先进技术”的预期目标;

  第四,将CDM项目这种非纯粹的贸易和市场行为完全市场化。在这种背景下,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和效益被货币化了,而对可持续发展的潜在收益并没有被货币化。因此,所有利益相关者对此均负有责任。

  中国须强化对CDM意义的认识,加强监管


  研究对中国的决策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认识CDM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CDM是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成果。同任何事物一样,CDM应该被放在中国大的经济发展背景及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统筹考虑,而不能孤立地看待其本身。如果能够通过开展CDM项目得到中国最需要的先进技术,提高相关能力,其意义将是无比重大和深远的。

  第二,要加强对CDM项目的监管。

  一是加紧修订《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在国际上,印度等国已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确保符合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中国需要修订《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具体、符合中国实际的可持续发展指标,并以此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是否被批准的约束性条件之一;

  二是将CDM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评价制度化。考虑到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3个支柱之一,换句话说,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评价中至少1/3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而且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影响评价制度,建议将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环评指标体系中,初期由具有专业环评资质的机构来完成CDM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和认证;等试行一段后,影响评价由独立的市场第三方机构完成,由相关部门审议和颁发CDM对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的资质,并监督影响评价机构;

  三是加强CDM项目的管理。在CDM项目审核理事会的层面引入技术转让的明确定义,促进技术转让。不论是《京都议定书》还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都强调CDM项目活动应促进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而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加强对CDM项目的链管理及后评估制度建设。现阶段,中国CDM项目管理重心应由培育市场、开发项目转向培育市场、开发项目与项目后评估并重。对已注册CDM项目,切实履行国际承诺和义务,并加强后评估管理。要完善监管和监测方法、提高监管监测能力;要进一步完善CDM管理数据库系统,并定期更新,对外开放,做到信息共享和透明管理。开展后评估的根本目的是对每一个CDM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进行系统而透明的评估。

  联合国机构应进一步完善CDM管理体制和法规建设,加强相关监管工作

  研究还针对联合国在CDM项目发展中应起的作用提出了如下建议:

  第一,完善联合国层面CDM项目的管理体制和法规建设。一是鼓励更强调可持续发展的CDM项目的开发,简化其程序;二是建立合理的CDM项目技术转让国际机制,例如建立补偿机制,促进先进技术通过CDM项目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第二,加强并改进对DOE(指定经营实体,负责对CDM项目进行审定和核证)的监督和管理。一是改变DOE的资金支付渠道,由业主/开发者支付变为由 CDM执行理事会从联合国CDM基金中支付;二是制定并完善DOE查证和核证指南,可持续发展应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保证一致、透明和高质量的核证过程;三是制定对DOE的监督机制。对DOE确认的项目进行不定期和不限数额的抽检,如发现有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规范的情况,予以罚款到撤销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理;四是加强对DOE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