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评(8.31)


四记者采访空难被扣  十余媒体伊春集体维权
    8月28日上午,先后有四名采访伊春空难的记者被当地警方莫名扣留。正在伊春采访的十多家全国各地媒体记者放下工作,全力展开集体维权,在艰难交涉之下,当地警方终于道歉。
    近日还有一则与此相关的报道,记者因批评报道山东莱阳一家企业,遭当地警方调查,该企业保安部经理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依旧对记者施以口头威胁并扬言将殴打记者。
    点评温家宝总理在8月27日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这正是鉴于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尤其是警察权)屡屡侵害新闻媒体合法的采访权和报道权,褫夺公民的知情权,而做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国情下,重提新闻立法旧事,以法律形式明确新闻媒体可以或不可以采访报道的范围,使新闻工作有法可依,既是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防范行政机构滥用行政权(尤其是自由裁量权),使一切公权力的行驶走上法治轨道的必然选择。

部分毒奶粉主犯仅获缓刑  惩罚过轻难震慑犯罪
    据媒体8月30日披露,去年底和今年初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办案中查获的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这样的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
    点评
如此惊天大案,如此弥天大罪,如此祸害生灵,对其主犯的刑罚却如此之轻,实在是反差殊甚。既然刑责如此之轻忽,那些敢于铤而走险,敢于以毒豇豆、毒大米、毒龙虾等有毒食品、药品大赚昧心钱者层出不穷、络绎不绝,便是自然而然的了。这个判决又一次暴露了国家司法地方化之痼疾,强化中国司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普适性、公信力,破除司法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已是刻不容缓。
    与此相关,23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拟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引发国民热议。有论者认为,任何力量都应该对生命保持敬畏和审慎,但是,废除经济犯罪死刑必须有社会公正基础。而中国目前并不具备废除经济犯罪死刑的条件,目前真正要做的是正视社会运行方式中存在的严重不公平、不公正,并努力改进,以期最大限度制约权力,并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个公民的意志被尊重,确保每一个公民的生存底线不受强权肆意侵犯。这是被千万人认同的现代文明理念。一旦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被普通公众所认可,则宽容的种子就会自然发育,废除经济犯罪乃至全面废除死刑也就水到渠成了。
  
亚行报告称中国中产阶层达8亿人
    近日,亚洲开发银行发布了一份名为《亚洲和太平洋地区2010年关键指标》的报告,该报告对中产阶级的定义,是每天消费2—20美元的人群。据此标准估算,中国中产阶级人数约为8.17亿。
    点评按照亚行的说法,中国社会结构已然是理想中的稳定的“橄榄型”。不要说这个估算与中国普罗大众的实际生活感受大相径庭,就是相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一向善于“逆向思维”的中国专家,这回也不敢贸然认同这个估算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认为,中国中产阶级的比重远不及此。譬如,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就认为,中国中间阶层最多只能占到23%。中国人需当心,尽管“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外来的和尚”有时也很能“忽悠”人。人。                                                                                                     
                                  (点评人:崔克亮,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9月1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