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传来的灾难影像保留着仿佛近在咫尺的冲击力。本周,香港同胞在电视直播中喋血马尼拉街头;内地同胞在伊春空难中丧生。而一幅去年的震惊全国的新闻照片《挟尸要价》,因日前获奖引发的风波,再次使那个令人不忍直视的画面在电视屏幕上呈现。
我们处在无所逃避的影像环境之中。影像,尤其是动态直播的电视影像,传递给我们可以分秒不差的迅捷信息和如在眼前发生的真实感。但也会引发困扰和争议。
马尼拉人质事件的电视直播,一方面使香港和内地珠三角地区的民众,尤其是人质亲属得以直接目睹事件的进程,然而,在目不转睛的期盼中突然接受灾难性结局和悲惨画面,也给他们带来比其他人更大的心灵创伤。《南方都市报》本周四的社论专门谈到这一层影响,不免使人对类似事件的直播价值产生怀疑。但是,我们怎么能否定亲人关注的紧迫心情呢?关注——最近切的关注,仍然有无可质疑的价值,尽管它可能伴随着相应的代价。
对电视直播的指责一般是指向它对事件本身的消极影响。菲律宾总统认为,电视直播使劫持者在旅游车的电视中对警方的行动了如指掌,是构成事件悲惨结局的一个原因。然而,在菲警方一系列处置失当的错误面前,这个指责显得不那么有力,后来也不再多提了。
首先是事实,其次才是影像。这基本上是本周四《新京报》上吴祚来先生的文章的逻辑。即:政府的行为选择应当考虑到电视直播的存在,而不是电视镜头需要小心避开政府行为。这个逻辑暗含着把无孔不入的影像传播认作当代社会的“自然环境”。我觉得,这个说法目前虽难免争议,但恐怕我们不得不在将来接受这样一个前提。
尽管电视直播的负面影响在马尼拉劫持事件中并不典型,。但是,在2002年“莫斯科人质危机”事件和2008年印度孟买恐怖袭击事件中,它们确曾使恐怖分子及时获得信息,采取相应策略。
而从另一方面看,即使有着全过程的电视直播,马尼拉人质事件至少在本周仍然没有展现出全部的真相。所以,外交部发言人才在本周四表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把此事件调查清楚。
再往深说,任何影像,都不可能直接呈现出这次人质事件的深刻根源,即本周有分析指出的菲律宾薄弱的法制和弥漫警界的腐败,尽管影像直接呈现了警察处置事件的无能,并且使总统为自己脸上不适当的笑容而备受责难。
本周在获奖风波中引发争议的新闻照片《挟尸要价》,反映的是去年长江大学的学生因救人落水后牺牲,被捞尸渔船拖在水中情景。画面中船头渔民似乎在讨价的手势与被一根渔网绳拖曳在水中的英雄遗体,保留了事件当时价值和视觉两个层面的强烈冲击。即冲击力源其实自画面中一生一死的两个主体。然而,在真伪的争辩和调查中,人们还是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那名处于画面中心的船头渔民——考索其手势背后的事实真相,而忽略了水中只露出半张脸和一只胳膊的英雄遗体。
我的同事陈力丹老师的一篇文章,则直指新闻图片暴露尸体伤害死者尊严和亲人情感,有违新闻伦理。这个专业性的批评提示了在事实真伪问题之外影像自身的伦理界限。孔子说:“道不远人”。新闻伦理的之“道”,看似“专业”,其实无外乎关注人的生命价值、尊严价值和情感价值。
还有一些影像近日引发争议。上周日,北京疾控中心学校卫生所公布最新调查结果:在所调查的11000名中学生中,54.11%的中学生表示经常在影视剧中见到烟草镜头,38.49%的中学生认为演员吸烟表现出的是成熟、有魅力, 32.87%的中学生表示会尝试模仿影视剧中的人物吸烟。而接受采访的导演们则辩称:吸烟大多作为编导处理人物内心戏的一个细节;不应低估年轻观众的自制能力。前一个辩解涉及的是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及其价值选择问题,即,为了少一个孩子学抽烟,你是否值得牺牲一个反映人物心理的生动细节?而后一个辩解我不多说了,因为调查结果已经显示了“年轻观众的自制能力”是否让人放心。
本市交管部门将在13条重点线路的公交车上,安装110套违法监测设备,实时拍摄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的违法行为。该做法是否会侵犯被拍摄人隐私权呢?社会学者郑也夫回应记者提问,认为:公交专用道本身不是私人区域,不存在不能被拍摄的问题。而另外一位学者陶短房则在本周五发表评论认为:公共场合下同样存在私人隐私;加拿大公交车安装摄像头就曾引起激烈争论;因此最好通过听证由公众决定。
这个看起来本来不会有太大争议的措施仍然反映出:对实时传播的影像的需求,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繁密了。这种需求也许最终将把整个社会变得“一览无余”。但它是否能够给我们同样多的真实、安全和幸福,仍然是一个问号。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8959450
http://bjyouth.ynet.com/attachment.db?68959779
写作过程记述:
尽管在日常的这个专栏中,我往往会选择那些一周间不太引起人们关注和评论的新闻,但一周间最重大的事,在情感和道义上总是难以回避的,比如马尼拉人质事件,你不能像它根本没发生过一样,谈别的事。但是,作为一个回顾一周诸多新闻的述评栏目,议及某个特别突出的事件(比如死难)的困难在于,如何处理它与其他事件的关联问题——因为结构需要关联。所以,几乎在一开始,我就决定了用“影像”这个概念作为连结一周新闻的关键词。因为“影像”确实比较普遍,它与许多新闻事件都有关。至少它与本周发生的两件新闻都有关,另一件是《挟尸要价》引发的风波。此外还有:疾控中心就电影中吸烟画面对中小学生影响的调查;以及北京市在公交车头安装实时摄像头所引发的争议。
最初拟定的标题是“影像与事实”,谈两者之间的关系,即影像是否能够完整的反映事实,影像与事实的距离的问题。但写到后来发现主要涉及影像引起的争议,就改为“影像的争议”。在标题中,如果能够确定一个核心概念的“偏正词组”,我就倾向于放弃两个概念并列的标题,因为后者毕竟容易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感觉上也过于静态。之所以往往选择两个并列的概念作为标题,主要是为了延展文章涉及的范围,使涉及的新闻能够尽可能多一些。
这篇文章写作过程中,接到陈力丹老师传来的评论《〈挟尸要价〉的公开发表和评奖有悖新闻职业道德》,刚好与我这篇高谈阔论文章涉及的话题相关,考虑到陈老师这篇文章肯定能够在第二天发表,我就在文中提了一句:“我的同事陈力丹老师的一篇文章,则直指新闻图片暴露尸体伤害死者尊严和亲人情感,有违新闻伦理,不仅不应该评奖,而且根本不应该公开发表”。不料,当晚得知这篇文章不能发表,但我也不想删掉这句话了。反正不管是否发表,陈老师那篇都是一篇评论(后来在博客上“发表”了)。但是,陈老师这篇文章不能发表所暗示的舆论尺度,还是使我对引述陈老师那篇文章的观点是否能够通过总编辑的审查感到担心,这使我在发稿前主动删掉了后面半句:“不仅不应该评奖,而且根本不应该公开发表”。其实也许没事。这属于内心的“自我审查”。这也反映出,在当下的舆论环境中,有一些信息,往往微妙地影响人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