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江西省乐平市交警在处罚交通违章时采用罚款包季度、包年制的新闻涌现在了各大媒体,也进入了公众视野,引来无数的评弹之声——江西省乐平市交警部门对车主实行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违章不被罚款,交8000元可保一年违章不被罚款。乐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理生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此举是为了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京华时报2010年 8月19日)
电话有包年,可以任打,想打就打;网络有包年,无限时上网,想上就上;但违章包年的说法还真是头一次听说。难不成违章者也可以交钱消灾,无所限制,想违就违?——设若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违章不被罚款,交8000元可保一年违章不被罚款”规定又该从何说起呢?
有人说,当“罚款”出现“包年”的时候,交警的这种行为也就和执法没有丝毫关系了,因为捞钱、乱作为才是这一“新举措”的真面目。我想,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试想一下,既然一名司机交了1900元“包季”费用后,乐平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给他开了江西省代收罚款收据,并且承诺,凭罚款收据在三个月内不会因同一违章行为再次处罚。那么,乐平的交通会成什么样子?——罚款原本是对违章者的惩罚,并有警示作用,现在反而成为交警部门赚钱的工具,这难道不是是执法部门的悲哀么?
对此,乐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理生解释:“(预交罚款)目的是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怪哉,为了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就可以强行给车主设置了一个N次的“违章未来”吗?罚款包季、包年制,究竟是在鼓励司机违章,还是在遏制交通违章?再者说了,司机们会怎么想?交了钱若不违章岂不是吃亏了?那笔钱交得岂不冤枉?如此简单的道理,乐平市交警部门难道就一点也不明白?
其实,但凡是略微法规意识的人都知道,车主遵章守法是义务,任何人都没有违法的权利。而道路交通违章罚款的目的主要就是在于保障公共安全,就是为了保障道路的畅通以及司机、行人的安全。交警部门与车主原本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而江西乐平市交警部门与车主的关系却演变成了一种“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难怪群众会发出“包季、包年罚款的机动车今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你们还管不管?”的质疑。
对于江西省乐平市交警部门这个“雷人”的新举措,京华时报评论员文章认为,罚款包年是权力畸形创收,交警部门涉嫌犯罪;光明日报则发表评论表示:“交通罚款套餐”很荒唐,这是“懒政”思维在作怪;而更多的人士则对此发出了“ 当执法机构和执法者都不再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的时候,“执法”就会成为一头可怕的怪兽”之类的感慨与喟叹。由此可见,乐平市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并非就是什么新的“举措”,而是严重亵渎法律法规、无视群众生命安全,利欲熏心到了极点的一种歪门邪道和执法犯罪行为!
罚款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惩罚违章行为,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切的违法犯罪行为。——罚款包季包年固然可以免除交警上路的巡查之苦,固然可以使交警避免日晒风吹雨打地“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但当执法者踏上了一条偏离公平正义和人间正道的不轨之路时,我们的这个社会将会出现一种何样的景状?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又该由谁来负责?
(李吉明2010年8月22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