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翰
亞洲新興經濟體以及部分自然資源出口國,近期陸續傳出就稀有金屬採取出口限制和強化徵稅等措施,此舉是為了在經濟增長引發需求驟增的大背景下,防止價格低廉的資源流向其他國家之舉。資源爭奪戰的激化勢必將引發資源價格進一步上漲,對於一貫依賴進口的日本而言,資源採購分散化等相關措施已勢在必行。
大陸於7月宣布,將用於混合動力車馬達等用途的稀土出口配額較2009年削減4成,由於大陸的產量佔全球9成以上,部分稀土價格近期已暴漲近40%。分析顯示,大陸恐將採用統一價格制度以加強定價權。
此外,印尼於2009年開始實行新《礦業法》,規定在印度採礦的外國企業,有義務在國內進行提煉。為實現資源相關收入在本國國內進行再分配,越來越多國家開始徵收「資源稅」,其中澳洲決定對資源企業部分利潤增收30%的新稅,印度也在5月提出以鐵礦石等資源為物件的新資源稅草案。
這一系列政策不僅導致資源價格的上漲,還有可能會加大日本進口原料的難度。為此,日本獨立行政法人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物資源機構(JOGMEC)已和哈薩克就共同開採鎢等稀有金屬達成協議,同時在越南積極開展資源探勘,努力分散資源採購地以降低風險。
儘管如此,日本的因應措施仍稱不上完善,日本政府人士指出,有必要儘快推出「綜合基建和財政援助的綜合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