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要维权?先别侵犯别人的权利!
小三被正室再三警告后仍然“痴心无悔”,结果被正室叫人打了个鼻青脸肿。昨日,26岁的张琳(化名)来到江岸区司法局,咨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14日武汉晚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0_08/14/1950451_0.shtml
爱情无罪?很对!每个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
小三被打也要维权?要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三当然也不能例外。
然而,你横刀夺爱,这样的爱不道义、不光彩,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虽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却是情感世界的罪过,当受道德法庭的审判;
你为了实现爱的权利,是以剥夺他人爱的权利、牺牲他人的婚姻、家庭、幸福为代价,真正该首先提出的是对方而不是你。当你觉得权利被侵害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考虑自己先侵害了别人的权利?当你想维权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想想人家更该维权?
小三维权,理不直,气不壮。但法律不主张用暴力方法维权,因而可以怜悯你,替你受到的伤害讨“公道”;而社会不赞成你用夺人所爱的方式去追求爱,所以不会同情你,助纣为虐,相反只会鄙视和唾弃。
小三维权,注定是场两败俱伤的残忍游戏,如果你真有维权意识,先管束好自己,别去侵犯他人的权利!
小三要维权?先别侵犯别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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