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模式分析


  上个世纪末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后工业化进程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逐渐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支柱型产业,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密切关注,文化创意产业由自发进入到了自觉发展阶段。以园区或集聚区的方式培育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繁荣与危机

  这些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不仅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部地区的一些大城市集中发展,在中西部地区也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大量涌现对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自然非常有利,不仅使得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得以实现,而且也使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加脚踏实地。不过,越是快速的发展,越是需要警惕和研究由于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种认识与经营方面的盲区、失误甚至危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比较显著的管理与运营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套用传统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的模式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新兴的产业类型,即使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也还缺乏足够成熟的发展经验,因此许多地方在考虑建设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时候,主要还是参照传统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的模式。文化创意产业是后工业化的经济现象,它是知识经济的深化,是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是内容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的新经济形态。传统的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模式对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不可简单照搬。文化创意产业与一般工业或高新技术产业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就是它的人文色彩非常突出,浓郁的人文色彩甚至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核心魅力和关键要素。如果简单沿袭传统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的模式与经验,往往就会忽略对于人文艺术元素的保护与营建,会缺乏对文化创意人才的足够关注。

  二是以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名义而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成为许多城市或地区的重点扶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享受到多种政策性的扶持与优惠,因此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一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项目,其实质是为了圈地盖楼,这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自然需要依托一定的地理空间,以文化创意资源整合为基础,在具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建筑环境中,适当地规划、建设和完善产业发展的硬件设施,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平台,这是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必要措施。但这样的建设或改造也因此容易被别有用心地房地产化,成为某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圈地建楼大兴土木的堂皇借口。

  三是集聚区或园区的管理运营模式简单,缺乏对集聚效益的深度开发。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公司化管理运营的,其优点是便于对集聚区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有利于集聚区的稳定健康发展。但是,由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模式缺乏成熟的经验借鉴,加之专业的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匮乏,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管理运营模式一般都比较简单,主要是比较单纯的一般物业运营管理模式,缺乏对集聚效益的深度开发。物业运营管理模式是通过收取物业租金和服务费用来实现,其目标是不断提升物业的商业价值,不断提高租金和服务收费,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从国际经验来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往往会出现由于物业租金的不断提高而将文化创意人才挤出集聚区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也已经出现了。导致这种集聚区自我瓦解的原因,主要在于集聚区的管理运营模式简单,对于集聚区的空间效益与专业化品牌价值开发不足,从而不可避免地导向核心价值流失的自我瓦解之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管理运营方面的诸多问题,其实质是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本身价值的认识或尊重,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形成机制及其独特性的深刻理解。

  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基本类型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大量涌现,但集聚区的形成机制和管理主体一般只有三种: 自发集聚,企业主导和政府主导。自发集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主流,依据集聚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人为本的集聚区和依市相生的集聚区;企业主导的集聚区往往是划园而治的模式;政府主导一般出现在与老工业区或旧城区改制相关的集聚区中。当然这种区分只是相对而言的,在实践中,三种形成机制与管理主体常常是混杂交融的。

  1. 以人为本的集聚区

  这种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最普遍,也是最有代表性的。文化创意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根本,文化创意人才的集聚往往会带来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以人为本的集聚区主要特征是开放与包容,创意氛围浓郁,汇集了大量的文化创意人才,以及以文化创意工作室为代表的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领域许多以个体性创意为特征的行业集聚多表现为这种模式。

  这类集聚区的产业效益一般并不显著,它的特色和价值主要在于人才带来的区域品牌,形成特殊的文化创意区域,带动和辐射周边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较著名的如美国纽约的苏荷区( SOHO) 、北京的大山子(798)艺术区等。

  2. 依市相生的集聚区

  依市相生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依托较大规模的企业群,实现市场共赢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这类集聚区往往是由若干大的企业组成,产业关联度高,形成共享互补机制,集聚效益显著,集聚区的企业因此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那些比较复杂的创意行业或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集聚往往表现为这种模式,比如影视业、印刷复制等行业。

  依市相生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好莱坞。由于集聚效益显著,围绕电影业发展出多层次的媒体产业集聚,共享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为电视业、广告业、新媒体等多个相关领域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市场环境。

  3. 划园而治的集聚区

  划园而治的集聚区主要指那些有着专门规划与治理主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这类集聚区是追随科技产业发展的经验而来的产物,由特定的治理主体(比如政府、企业等)通过有目标有步骤的规划,从无到有地进行建设,有着特定边界范围。相对而言,以人为本的集聚区和依市相生的集聚区是开放的、自发集聚形成的,其集聚区的边界往往并不是很明确。划园而治的集聚区则是一种相对封闭、自觉集聚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相当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所以往往会被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后发国家或地区所青睐。这方面的代表是韩国,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地方层面的发展也基本上选择这种园区式发展模式。

  4. 综合包容的集聚区

  综合型文化集聚区是指那些具有自发集聚与自觉发展双重特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域。这种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往往出现在进入后工业化的旧城区,工业部门逐渐搬离,文化创意部门陆续进驻,政府或其它部门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区域遗留下来的文化遗迹与工业遗产,通过有序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引进文化创意企业,激活区域经济,辐射和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

  综合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大多引入产业发展概念,其目标既有复兴传统行业、促进本土经济多元化,也有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方向。与其他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不同的是,产业发展并不是综合型文化集聚区发展的单一目标,不少集聚区项目事实上与城区改造息息相关。因此,政府对综合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和发展一般有较高的参与度,除投入土地资源、重新规划土地用途及提供不同政策措施配合外,也有不少发展区的项目以政府与商业机构或民间组织等合作方式经营。

  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模式探讨

  探寻适合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模式,是文化创意产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能否长期稳定成长、实现集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

  1. 基于自发集聚的集聚区运营管理模式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大多集聚区的形成,往往是源于某些偶然的诱因,通过不断的自我确认和自我强化而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巨大磁力的专业化区域。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形成也大多是这种情形。

  在我国,基于自发集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往往也是最有特色最有活力的集聚区,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渐深入和经济、社会与文化的不断发展而自然形成,由默默无闻到享誉天下,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标志性区域。这些集聚区的运行具有生态化或市场化的自我发展机制,政府或其他组织对这些集聚区的介入管理一定要注意与其自身发展机制的契合。

  具体来看,自发形成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主要包含两大类型:以人为本的集聚区和依市相生的集聚区。其运营管理模式因此也需要有所区别。比如,北京宋庄原创艺术集聚区是比较典型的自发集聚形成的以人为本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对于这种类型的集聚区,要通过自觉的运营管理来实现其集聚效益,政府的介入一定要谨慎,主要应以提供服务为主,尤其是有利于吸引并留住创意人才的政府服务。运营性的管理最好不要通过企业化的组织来实施,应当鼓励各类自组织的协会发挥作用,因势利导,激发其自我活力,通过自律自治来实现集聚效益的最大化。

  依市相生集聚区的一个代表是深圳大芬画家村。针对细分市场的专业化生产,是大芬油画村的成功秘诀。随着它的发展壮大,还需要在运营管理模式上创新升级。政府的介入是必要的,主要是要加强法制监管,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通过精细的专业分工协作,升级人工复制油画的简单劳动密集型生产模式,延伸产业链,深化集聚优势。

  2. 基于企业主导的集聚区管理模式

  产业发展总是要由自发走向自觉。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之势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吸引了大量有战略眼光的社会资本自觉进入这一领域,众多有实力的企业介入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由企业主导的集聚区往往是划园而治的,产权相对清晰,管理主体明确,这种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迅猛,数量日益扩大。这类集聚区的运营管理问题尤为突出,对于探索建立合理的集聚区运营管理模式的需求也最为强烈和急迫。企业主导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营利为主要目标,这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是,普遍出现的对地租型收益模式的依赖,不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利益,也会有损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化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成长需要运营管理模式的创新,需要相关企业的战略眼光,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引导性扶持。

  北京竞园图片产业基地是一个由企业投资并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园区的入住率很高,经营收益也不错。值得注意的是,竞园提出了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园区发展管理模式———建设“北京图片产业孵化器”。与传统的科技型孵化器相比,文化创意型孵化器,除了需要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设备等硬件配套服务之外,也要为其营建良好的有利于人才交流、信息共享的文化创意氛围,尤其需要具有专业评估能力的投融资支持体系。这种文化创意型孵化器,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性尝试,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利益和品牌化拓展,但毕竟它的风险性和外部性很强,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扶持和帮助。

  3. 基于政府主导的集聚区管理模式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日益与城市运营高度融合,城市的建筑、工业遗迹等历史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互渗互补,通过可持续的城市文化经济发展实现城市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国际上,诸如伦敦、巴黎、纽约等众多步入后工业化发展的大都市已经很好地展示了这种融合的图景。在国内,许多城市的发展也吸取了大拆大建的教训,开始自觉地把城市运营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来破解城市发展与风貌保护的矛盾。这些由政府主导的集聚区发展很快,但是在运营管理模式方面还有待完善和深化。

  以北京的前门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为例。它是北京市认定的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基于政府规划改造而形成的集聚区代表。前门地区是老北京市井风貌、历史文物保存最集中、最完整的地区之一,作为历史悠久的老城区,长期以来市政交通环境很差,旧城改造的压力很大。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成为这个北京市规模最大、最受瞩目的旧城改造项目的重要机遇。

  但令人担忧的是,这类改造项目往往投资巨大,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资本回收的压力都很大,这就很容易使城市改造和运营趋于功利化,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城市风貌的保护的初衷最后流于形式,甚至背道而驰。因此,这一类政府主导并规划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运营管理,一定需要一种“无为而治”的从容心态和基于对文化热爱的保护性开发思路。这一类集聚区的公共属性是第一性的,收益要着眼大局和长远,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要给经营管理主体足够的支持,要强调保护性的适度开发原则,让文化的光辉照耀和引领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