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凯琪家中被偷拍,幸虽身穿大T恤内裤,并无走光及不雅照片登出来,致电慰问薛凯琪,她最愤怒的是连非圈中人的薛母在家中的一举一动也被刊登,因而又忍不住哭起来。
薛凯琪为偷拍事件嚎哭了很多次,何韵诗义愤填膺,谴责该周刊身法卑劣外,更呼吁政府立法保障艺人私隐,郑秀文、梁咏琪亦加入声援,有妇女团体低调地向周刊作出指摘,便没下文。
2006年,阿娇在外地登台换衫被偷拍露胸围带照片,周刊用作封面,阿娇为此泪眼涟涟哭诉:“我如何面对我的小朋友粉丝?”
演艺人协会为保障艺人尊严和隐私,号召全港艺人,在无线电视台开记者会,大力谴责偷拍艺人换衫,当日几位天王天后级艺人都有出席支持阿娇,当时无线总经理咬牙切齿呼吁:向不良媒体说不。
结果该份周刊遭到读者唾骂、广告商离弃而至改名求存,是艺人和舆论大胜不良传媒的一仗。
何况五年后的今天,历史重现,程度上,薛凯琪事件比阿娇事件严重,因为薛凯琪是在自己家中被偷拍,而且是长时间连续几天偷拍,有如安装了闭路电视,24小时监察薛凯琪,何以演艺人协会鸦雀无声零反应?难道是提早放暑假埋头看世界杯,无暇理会薛凯琪?还是长期看多了偷拍照,连艺人也麻木了?
有说“食得咸鱼抵的渴”(即“入得厨房不怕热”),艺人合该要承受隐私被出卖,薛凯琪对我说:“艺人是的咸鱼是拍戏捱更抵夜,练歌练至声嘶力竭,而不是在自己家中被人偷拍。:说的太好了。
薛凯琪现在是给如鲨鱼般凶猛的传媒猛追狂噬尊严,靠单枪匹马、手无寸铁的作出控诉,势单力孤,演艺人协会应给予薛凯琪支持,替她出头,现在零反应,会发放错误讯息,令不良传媒以为艺人好欺负,唇寒齿亡,任何一位艺人都可能会被偷拍家居照,除非家住地底18层密室。
妇女团体更应藉此机会,起锚发挥保护妇女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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