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代丽丽) 今天(7月26日)上午http://news.sina.com.cn/c/2010-07-26/152320759782.shtml和http://news.sohu.com/20100726/n273782080.shtml,卫生部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碘酸钾》的征求意见稿,一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的规定有所降低。与此前公布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相比,此次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规定了我国目前使用碘酸钾作为碘强化剂;将食盐碘强化量为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至30mg/kg。
这是一个令人乐观的报道,证明卫生部终于重视到食盐加碘应该慎重和适量。在报道中,卫生部特别强调,“目前(我国)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在实施食盐加碘的10年内,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长期碘过量可使甲减或亚甲减患病的危险性提高。”
这个表态表明,卫生部现在正在以积极和科学的态度,看待食盐加碘的问题,并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大体上承认了目前食盐加碘标准的失误,并认识到了过量补碘的危害。由于过量的补碘,确实给一部分人民带来了健康问题,尤其是甲亢、甲减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以说,现在卫生部的举措是在进行亡羊补牢。
其实,早在一年前,对于食盐中普遍过度加碘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我也像一些专家一样提出过,希望能引起百姓的重视,从而保护自己的健康(见《我们的营养究竟谁做主——从“加碘食盐”到“强补叶酸”》http://immunohealth.blog.sohu.com/129858378.html和《学习心得:关于碘盐这次方舟子又错了》http://immunohealth.blog.sohu.com/130191024.html)。可是,由于长期的所谓导向性的正面宣传,一味强调补碘的重要性,所以,这个问题被很多人忽视了,并且认为我是在多事。于是,因为呼吁大家关注这个健康问题,而不要伤害健康,我却成为了被人侮辱和耻笑的对象。在网上,有人称我是造谣专家,要教我读文献,等等。说实话,为了提醒大家这个健康问题,我确实承受了很多的莫名的网络暴力,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用"google”搜一下“王月丹”,就可以看到很多这样侮辱性的网页。同时,在上面我提到的这篇博文《学习心得:关于碘盐这次方舟子又错了》后面的评论中,又有很多辱骂的言论。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我提醒大家注意健康安全有什么错误呢?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反对我把健康的信息提供给大家呢?
不过,我坚信科学真理定然会得到证实,所以,我对于那些侮辱性的言论不屑一顾。但是,我希望人们不要因为这些言论,就怀疑我对客观事实真相的追求和探索。当然,只要是人就一定有错误,一定会对客观现象有误解,所以,我是欢迎讨论的,我也不强求每个人都接受我的观点和角度。大家对我的看法,认为有道理,就可以参考,认为是无稽之谈,也可以“路过”而已,不必骂人,破坏大家学习的气氛与情绪。
从卫生部公布的情况来看,我国确实存在着食盐过量加碘的问题,且不分地区的滥用,确实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了影响。这个态度是科学的,客观的和诚恳的,我是欢迎的,是卫生部重视食品安全健康的具体体现。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努力,公布一些实质性的内容,比如过量的5省名单和大于适量的16省名单,并进一步公布究竟目前有多少食盐过量加碘导致甲状腺疾病的受害者,以及如何救济和补偿这些受害者的具体措施?
同时,我也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修改食盐加碘的宣传材料,将过量补碘的危害与症状也写成宣传材料,尽快提供给公众,并且在市场上提供合格的无碘盐供甲状腺疾病患者方便使用。
虽然,为了碘盐,我挨了很多的辱骂和奚落,不过能够等来今天的结果,我认为这是值得的,为了人民的食品安全与健康,我愿意一直被这样骂下去。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附文:
卫生部就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 拟降低含量上限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 今天上午,卫生部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碘酸钾》的征求意见稿,一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的规定有所降低。
与此前公布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相比,此次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规定了我国目前使用碘酸钾作为碘强化剂;将食盐碘强化量为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至30mg/kg。
同时提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提出了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表示,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在实施食盐加碘的10年内,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长期碘过量可使甲减或亚甲减患病的危险性提高。
该标准的主要研制人认为应接受该修改意见,把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改为20至30mg/kg。这一范围,可供各省选择的平均水平有多种,即使是严重碘缺乏的西部地区,如选用30mg/kg,碘的摄入量也是足够的;另外按理论值计算,如果每人每天食用10g盐,可能摄入的碘300微克,除烹调可能损失20%计算,每人每天则可摄入最大量为240微克,应当是足够了。即使保留30至40mg/kg,也不会有人选择该范围的碘含量水平。
在近期屡屡发生因食品添加剂而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之后,今天上午,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将2007年至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纳入该标准。同时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比如对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等的使用规定进行了合并,这些食品添加剂可以在批准的使用范围中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盐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