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为何屡禁不止?


“公款旅游”为何屡禁不止?  

    2010年6月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共8条,1100余字,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以及应当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作了规定。

 

     《解释》明确界定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根据《解释》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同时,《解释》结合典型案例,针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以不正当方式谋求用公款出国(境)、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等行为,在《解释》中共规定了十二种具体违纪行为,并明确了给予党纪处分所应当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关的规定很细致,这说明了几个问题:首先是目前地方官僚的公款旅游现象很普遍,官员出国用的百姓的钱套用老话这就是民脂民膏,如果这种现象不普遍的话不会出台专门的规定来管理此事?其次从官僚能大量用公款出国的现象本身就说明目前某些方面浪费严重,腐败严重。如果有些问题不及时果断处理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的问题,最终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