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二十一世纪的巫蛊术


严打:二十一世纪的巫蛊术

 

巫蛊,古称巫师使用邪术加害于人,为历代统治者所深恶痛绝并加以严禁。托名姜太公的兵书《六韬》中说:“伪方异技,巫蛊左道,不祥之言,幻惑良民,王者必止之。”则明确将“巫蛊”与左道妖言并列在一起。历史上最有名、规模最大的巫蛊邪术当数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这是一桩著名的惊心动魄的大案,株连了数万人之多,深刻地改变了汉武帝以后的政治走向。

613,公安部宣布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严打”,严厉打击的罪名包括: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黄赌毒等。在我看来,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的巫蛊术。

“严打”的始作俑者是邓小平;“严打”的官方表述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是解决一定时期中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活动。2010年之前共进行了三次全国性的“严打”:1983年,1996年,2001年。

执政党的建党理念和理论基础就是暴力革命,鼓吹武装夺取政权。既是暴力革命和武装夺取,就一定要发动战争,不管是内战还是外战。内战有国共内战,外战有朝鲜半岛战争。这样的“战争党”,执政之后的和平时期仍然不可能改换思维模式,仍然遵循着其固有的战争思维模式,“继续革命”就是这一思维模式的典型概括。这样的思维模式不可能推导出“依法治国”的实践,而只能顺理成章地推导出“以打治国”的实践——这就是“严打”这一概念的由来。邓小平在1983年“严打”之前说过这样的话:“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同样是战争思维的经典表述。

“依法从重从快”,如同执政党的许多政治口号一样,是逻辑混乱不堪的表达。法重则重,法轻则轻;法快则快,法慢则慢,何来“依法从重从快”?“从重从快”即为违法,前人多所论证,所以历次“严打”期间才会出现“偷一元钱判死刑”的惨剧,才会出现女青年和在逃嫌疑犯发生性行为被判刑,理由是“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的荒唐闹剧。

前三次全国性的“严打”,由于信息不发达,执政党的合法性尚未受到普遍质疑,以及民众法治观念淡薄,娱乐匮乏等等诸多原因,甚至成为了各城市的狂欢节;公审公判,当场枪毙等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却使民众趋之若鹜。这种记忆如此深刻地沉淀在民众的心中,以至于如今的类似做法,尤其在小城市仍然无法上升到大众层面的质疑和反对。

光阴如同流水,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公权力重新祭起了十几年、几十年前的法宝,再次发动全国性的“严打”。但是社会毕竟已经进步,观念毕竟已经转变,尤其借助于互联网的发达信息,执政党的合法性受到普遍的质疑,“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民众之心,娱乐也早已不复“开灯吃饭,关灯上床”的景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严打”就变异为对过去邪灵的重新召唤。管制手段不是真正地遵从法治的理念,却重新念起“急急如律令”的古老咒语,符到奉行,严厉打击,如何能够服天下人之心!

况且,“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如杨佳案、屠童案等诸多案例,有着深刻的社会机制的原因,有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的个人心理,有着个体复仇的私力救济法理。社会机制的原因得不到反思,社会公正实现不了,司法不能独立,这种“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怎么能够预防?又怎么能够严厉打击?仅仅从技术上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毫无疑问,二十一世纪的“严打”是所谓“维稳”的重要一环。越维越不稳的严峻局势,已使六十花甲的执政党束手无策,所有的管制手段都已经失效,只有病急乱投医,临时抱佛脚,拿来这个“严打”的幌子充作行头,掩盖社会失控和社会溃败的无情现实,渴望7个月之后奇迹出现,河晏海清,天下一统——当然,更重要的是借此肃清越来越多的异议者、不合作者、暴力抗争者以及所谓的分离主义者,重建独裁的铁桶江山。这就是“严打”阴面的真实动机。

战争思维必将全体公民视作潜在的敌人,“严打”就是念着巫蛊咒语的公然宣战,且拭目以待,看7个月后他们如何再续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