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政策转向


    上周一直有媒体报道说,一线城市的第二、第三套住房的贷款开始松动了。这是真实的报道,但大家可能忽视了一个事实,就是对第二、第三套住房的贷款政策50%的首付,1.1倍的贷款利率并没有松动。那松动的是什么?这个松动只是贷与不贷的区别。尽管有松动;开始对第二套房房贷了,我们的投资者也不要期待一线城市的楼市回暖,注意我说的是一线城市,这样的期待不切实际。

实际上,整个第二季度,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基本停止了对第二和第三套住房的贷款。原因很简单:
第一,             
当时楼市调控的风声很紧,尤其是4月份新国十条出台之后,商业银行不知道未来还会有什么更加严厉的政策,比如物业税或变相物业税等。如果不顾政策的进一步变化而对第二、第三套住房提供贷款,那银行的风险会很大。
第二,             
当时,监管部门对能不能向第二、第三套住房提供贷款,以什么条件提供贷款,尽管新国十条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法,但各商业银行总行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商业银行也必须充分考量后果。
第三,             
当时商业银行已经深深感受到资金吃紧,至少那时候央行还在收紧货币,收紧信贷,这必然使得商业银行集中资金保大客户,保大市场,而放弃部分个人信贷业务。

正是这三条原因,当时商业银行对第二和第三套住房的贷款基本就停下来了。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是政策已经基本稳定,最大的不确税收政策已经基本尘埃落定;其次,对第二、第三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已经明朗,风险看起来也基本可控;第三,银行已经感觉到银根渐渐放松,加之融资完成,所以有钱顾及一下个人贷款业务了。所以,这方面的贷款开始松动。

判断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变化,必须懂政治。我们看新国十条,前两条说的是什么?第一条就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谁的思想?提高谁的认识?当然是各级政府官员的思想和认识。如何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第二条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样的表述意味着什么?我觉得,大家应当着力关注
任志强先生的言论,因为他本人就具有强大的理论功力,而且手下有一个强大的研究团队,即掌握一线的情况,有能掌握总体状况,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都十分精准。他认为,这次调控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央已经把房价问题当成了政治问题看待。这说明中央的决心很大,一定会把房价打下来。

当然中央也担心,房价的下跌会影响经济。但是,它们毕竟做了补救性的制度安排,就是2010年安排3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280万套棚户区改造。而且中央给与补贴资金。淘房网

所以,对房地产投资而言问题不大。至少像任志强所说,短期内问题不大。他认为,6月份房地产投资仍然保持高速增长。房价环比下降0.1%。说明政策出台后,对于一线重点城市的价格影响还是很大的,调控政策已经实现预定目标。至少6月份的统计数据可以让管理层非常放心地说,还可以继续现有的政策。

我同意任志强的判断,第一这是政治问题;第二房价非打下来不可;第三,现在不是收受的时候。

但是,这并不影响银行对第二套、第三套住房放贷。第一,并不违反中央给定的标准;第二,这部分信贷的风险不大,但收益很好。银行即执行了国家政策,又为自己获取了超额收益,不是大好事吗?

有些人总用风险吓唬银行,说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贷款风险很大。其实不然,愿意购买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人,就算是炒房客也都是有钱人,银行对他们放贷难道比对穷人放贷更担心吗?不会。嫌贫爱富这是银行的商业本性。北京二手房

 

我说房地产政策不会变,不等于我觉得房地产政策是正确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约束,而被国有大房地产公司垄断,那房地产市场不会稳定,反而会更乱。现在那些国有大房地产公司为什么敢高价大量拿地?实际上,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双轨制,而所谓经济适用房价格上涨速度一点也不比商品房慢,大有水涨船高之势。再有,当民间房地产投资开始退出之时,经济一定会出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