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今年已经是我结婚7周年了,也许真是到了痒的时间了,我最近发现老公有外遇了,我准备和他离婚,请问律师我们离婚的话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