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九届城市竞争力国际论坛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语出惊人。经典语录摘录如下:
1、“中国城市化的含义是让农民真正变市民,是农民进城的过程。”
2、“当前中国城市70%的劳动力来自农村。”
3、“缓拆城中村,让农民工进城有缓冲。”
4、“中国人口众多,现在的农村人口中,有一半是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今后10年、20年、30年,我们都不可能只靠高新产业来创造就业,绝大多数城市都需要发展一般性服务业,这就需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樊纲说,大量新进城的农民工首先需要住下来,价格低廉的“城中村”、“城边村”,可以成为他们市民化初期的落脚点。为此,樊纲呼吁,“城中村”、“城边村”拆的速度还是应该慢一点。“政府应该统筹安排,充分考虑,为新进城的农民工保留一些廉价的房子,有了这样的缓冲,他们才能安心奋斗5年或10年,然后买得起城市的商品房,真正成为新市民。”
樊纲算是国内最权威的经济学家之一,曾任《经济研究》的编辑部主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还是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作为大经济学家,讲话就是与众不同。但是这些看似权威的话语,是否又能经得起推敲呢?是不是显示其学科视角的局限性呢?
1、樊纲只是经济学者,但对城市学研究却也十分敢讲。“中国城市化的含义是让农民变市民”可能就是他本土化的创建。须知,城市化有着明确的学科定义,至少也可以划分为三阶段。农民进城只是第一阶段,此后还有郊区化(市民出城)和逆城市化(城市中心的复兴),樊纲为了解说农民工问题这么定义城市化是不是太过片面?
2、樊纲说当前中国城市70%的劳动力来自农村。不知道樊纲先生的数据来源是哪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产业工人中农民工第一次占到50%以上,现在城市产业工人也只有约60%是农民工。我想樊先生至少应该知道劳动力不仅包括建筑工人、工厂工人和服务业这些农民工聚集的产业主体,还包括很多白领和其他城市就业人员,城市劳动力中农民工的数量不会超过50%。作为大家更不要随意地夸张数据,因为很多人在看,在引用。
3、樊纲还说中国农村人口中有一半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实在不敢苟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按照樊纲先生的观点那么中国13亿多人只有3亿农村人口?差了一大半哪去了?即使退一步讲,农村劳动力约5亿人,进城打工的1.5亿也只能占30%而已。
4、如果说数据、理论错误可能只是即兴而为,那么樊先生对于城中村的观点实在很令人费解。樊先生说缓拆城中村,让农民工进城有缓冲。怕读者不理解,还做了很充分的解释。主要是讲城市不光是要有高端产业,还要有很多低端产业,农民工要解决居住的落脚点。只能现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下家来,然后慢慢奋斗买商品房,成为市民。樊先生为农民工设计了一条理想的奋斗之路,但稍有常识之人怕也不会认可它的现实性。因为城中村的房租是市场化定价,并不十分便宜,而农民工通过自己的奋斗在城市买商品房并成为一个真正的城市人的可能性很低,即使有也只是凤毛麟角,这条路是不可能行得通的。还有就是,樊先生一句话就要停止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对当地的原住民公平么?公共政策必须以公共性作为前提,缓拆城中村就意味着这里面的所有居民都要忍受建筑老旧危,环境脏乱差之苦,要这些人为农民工低成本进城促进城市发展买单,公平吗?原住民会同意继续住在这里不同意拆迁嘛?
既然我们看结果导向,知道樊先生的道路行不通,那这种设计错在何处?至少有两点。一是地方政府的缺位与失职。农民工作为一个建构起来的概念,本身带有歧视性的色彩,农民工不是要成为城市人,而是作为自由流动的国民,随着自己的就业必然要成为城市人,享有一样的权利。这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因为“农民工”这一体制外的话语建构,他们被边缘化了,被排斥在城市保障的范畴之外。为什么城市低收入群体要住有所居,而农民工群体就不能算城市的弱势群体,不能有一处安身之地?这其实并不难,廉租房、工厂宿舍、人才公寓也可以一样对农民工开放,比起城中村,他们的租金也并不十分高昂,造价也并没有到政府无法承受的地步。二是房地产市场制度设计的不完善。我们国家房地产政策是以住房商品化为主流,配合保障性住房作为房地产业发展的主线。但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地方政府缺乏推动的积极性,十分脱离低收入民众的感知,商品房似乎成了百姓置业的不二选择,然而有的人,甚至说有很多人是注定买不起商品房的,这里包括农民工,包括市民中的低收入群体(不少城中村的原住民只有通过拆迁与城市更新才能住进新房)。悲哀的是,樊纲大师之类的主流经济学家,看不到市场制度设计的缺陷,打着为民众着想的旗号,实为缺乏批判精神与人文关怀的误国书生!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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