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宏观调控还需改革作推手


本次宏观调控的背景是在近有内忧远有外患的背景下开展的。所谓内忧是指国内屡创新高的房价,高房价一方面体现了流动性过剩、资产泡沫的特征,为长远经济发展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过高的房价已经脱离了大多数人的支付能力,进而影响民生,为社会长期的稳定和谐带来隐忧。所谓外患是指欧洲部分国家的财政危机,以及美国超宽松政策何时退出带来的未来全球经济下滑,未来海外的财政紧缩及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必然会影响国内出口,进而影响国内宏观经济。在如此复杂的条件下,如何进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平稳着陆,既避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大幅下滑,同时又能对冲海外刺激政策退出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实是一件困难、棘手的事情。
 
其实“宏观调控”犹如为经济“看病”,一般是经济出现问题了,靠自身内在的调节机制无法修复,因而才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然而政府并非“神医”,不是每次都能看得准,也经常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也就有了经济学理论上到底需不需要政府干预的争论。我认为宏观调控还是必须的,但政府一定要把握好时机和手段,宏观调控决不能成为一个“常态”,就好像一个健康的人不能老让他吃药。但是,如果一个健康的人生病了,并且严重到自己靠自身抵抗力无法恢复的情况下,就需要医生来看病了,那么医生看病,一是找准病人的病根所在,二是在合适的时机用药。那么就当前的宏观调控而言,就是首先要找到宏观经济的病因所在。目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国内出现了过热的苗头,而海外经济危机仍然没有完全消除,经济甚至有趋冷的可能,这“一冷一热”,让政府在宏观调控上一时难以抉择。其实,我认为本次宏观经济出现问题,不仅仅是总量上的问题,更多的是结构的问题,而结构的问题,通过收缩或者放松流动性等总量调控措施难以解决实质问题。
 
回顾我国经济改革以来几次大的宏观调控,能称得上成功的就是1993-1996的宏观调控,而那次调控的成功除了依靠政府的行政措施外,还在于加强了改革。根据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的分析,当时推行了一系列较好的制度,如税收方面的分税制,使得中央的财力得以加强,从而可以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行了央行独立财政的制度,规定了中央政府不得直接向银行透支,政府多花的钱只能通过发债来解决,并且这类债务是要归还的,解决了财政上的预算软约束问题;推行了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分开等制度,将存贷款等商业类业务交给工行、建行、中行等商业银行,而政策性业务交给进出口行、农发行等。同时还推行了外汇、外贸体制方面的改革。应该说当时进行的一系列制度上的改革,解决了当时的一些结构性问题,为当时的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比如分税制改革,有效地遏制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央行独立财政的安排,有效地解决了政府货币政策独立性的问题,银行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分开,避免了地方政府把发展经济的风险转移到银行体系。当时宏观调控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从1994年通货膨胀率24.1%降到1996年的8.3%,而经济增长率则只从13.6%回落到9.7%,实现了令当时世人瞩目的“软着陆”。而对比上一次宏观调控,1988年底政府开始的“治理整顿”,固然让通货膨胀率从18.8%降到了1990年的3.1%,可是经济增长率也从11.3%跌到了3.8%,这是一次硬着陆。此次硬着陆的教训主要是我们采取了“一刀切”的调控方式,全面控制投资、贷款、货币供给等,而忽略了经济中的结构性矛盾。
 
当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存在着一系列的结构性问题。在投资领域,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存在不公平对待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较为狭窄,一些利润率较高的行业仍然被国有企业把持,但是民间资本都是逐利的,因此会进入一些供应相对短缺的领域,如房地产、农产品,间接地制造了经济泡沫。民间资本在获得融资方面要远劣于国有资本,由于银行与国企同属国有产权,一些国有资本还是存在一定的政府隐性担保,在获得融资方面较为便利。而对于民营企业,贷款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可以通过一定风险利率作为补偿,而国内银行都是国有体制,银行收益与承担风险是不对称的,大多数银行还是选择低风险的国有企业。在消费领域,存在必需品消费占比较高、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目前我国居民在必需品消费上在收入占比仍然较高,这样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储蓄率过高,居民在有了收入以后,首先是为了教育、医疗、养老、买房等存钱,这就导致整个国民的储蓄率很高,这也就间接造成了过剩投资需要通过出口来解决、使我国经济过于依赖外需的问题。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造成收入差距日益加大,使得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下降,对于低收入群体增加单位收入,其用于消费的比例较高,而对于高收入的群体增加单位收入,其用于消费的比例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民收入增加,但消费的拉动作用也是有限。在政府财政领域,存在事权与财权不统一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在上一次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政收入日益向中央政府倾斜,虽然有利于中央政府平衡全国经济,进行转移支付,解决区域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但是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比例下降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越来越大,比如,地方政府要在教育、医疗、环保、节能、城市建设等领域付出更多,这就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培育新的财源,就是土地财政,利用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地位,为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收入,间接地造成了房地产的泡沫;二是许多地方政府为获得更多的中央政府财政支持,加强“跑部钱进”,间接地造成了“腐败”和“驻京办”泛滥的情形。在金融领域,存在管制利率、汇率等金融体系价格,以及控制直接融资、资本项目管制等金融抑制行为,应该说这些制度的安排在一定阶段是有积极的意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制度已经越来越显示消极的作用。比如对利率的管制,使得一些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得不到信贷资金的支持,而较多的资金去追逐一些低风险的项目,对汇率的管制,使得国内的资源向出口部门倾斜,使得外贸顺差过大,间接地引起了贸易摩擦,以及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独立的问题。对直接融资市场的控制,是引起国内资本市场效率低下,投机盛行的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的股市仍然缺乏价值投资的基础。对资本项目的管制,使得国内过剩的资金不能找到有效的出口,只能去炒房地产、炒股市、炒黄金、炒大蒜。在地方政府激励考核方面,存在重“GDP”轻“民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官员为争取升迁,开展“GDP竞赛”,而发展GDP,通过投资是最快的,也是最可控的,这也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产能过剩的问题,我们经常把产能过剩归为企业的盲目投资,其实很多企业是在政府的推动或者要求下,“被迫”增加产能,因为这可以增加地方的GDP,解决就业。企业扩张可以得到地方政府的各种补贴,因此其投资的边际成本是比较低的,最终产能会超过市场的均衡需求。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如果企业预期增加边际投资1元钱,获得1元钱收益,企业就不会增加投资,但是如果政府补贴后,企业边际投资低于1元钱,比如说0.8元,而获得还是1元收益,则企业就会增加投资。如果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去补贴当地的企业,则大家集体行动,则未来供应将会超出市场的需求。这一规律,在国内的多个过剩产业领域都曾经发挥作用。二是地方政府把发展经济的风险转移给银行,前几次的改革都是试图是阻断这方面的联系,但是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以土地抵押贷款的方式,将银行拉了进来,使得房地产变相绑架了“银行体系”,进而绑架了国内的经济。
 
针对上述结构性问题,本次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仅仅通过总量上的调控是难以彻底解决问题得。所幸的是国家已经认识到深化改革是本次宏观调控的重点之一,目前已经出台了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并且同时正在酝酿关于房地产物业税的机制性安排,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力度还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利用海外经济刺激政策还未完全退出的有利时机,尽快推动国内以彻底打破垄断,真正实现国有和民营资本同等待遇为目的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以提高农民等弱势群体收入,降低工薪阶层税负为目的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以实现利率、汇率由市场决定,减少资本管制为目的的金融深化改革;以征收物业税,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为目的的财税体制改革;以“民生考核”取代“GDP考核”为目的的地方政府激励考核机制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我们的目的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公平收入、促进效率、提震消费、降低投资,改善结构,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不但可以为当前的宏观调控软着陆提供可能,而且还有可能为我国未来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认为这样的改革,远比推出所谓新兴战略性产业来振兴经济更加可靠,通过放松管制,制定透明的游戏规则,让经济自己来决定哪些产业是主导性产业,哪些产业是战略性产业,而政府的过度干预经常会导致产能过剩和经济结构扭曲问题。以深化改革来推动宏观调控,也比继续放松流动性,推出新的财政刺激计划,更能治本,更能有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