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收入”---税收不能成为拉大贫富差距的工具


  【新闻聚焦】昨天,一则关于国税总局要求对五类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收,引起不少人的关注。无论是办公室里还是网络上,大家就此讨论得热火朝天。不少工薪阶层大发感慨——别只盯着工薪族“高收入者”,真正的有钱人可不靠工资!对高收入者加强税收绝对应该,可我是“被高收入”的啊!——受访者

  【新闻点评】个税是一种收入调节税,如果70的个税为工薪阶层贡献,那么这种税还具有调节意义吗?我们国家70%的财富掌握在不到10%的人手中,为什么不让不到10%的人贡献70%的个税总数?这是百姓的痛苦和耻辱?对个税的征收,单单仅对工资收入的高低来划分纳税标准,显然是缺少公正性的,因为不靠工资收入但却是真正的高收群体却很少或根本就没有尽到应尽的纳税义务,难怪百姓会直呼不合理不公平。

  不管是蓝领、白领还是金领,当他们用自己辛勤劳动挣钱时,他们的收入再高也是用其智慧、汗水换来的。而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高收入”应该是那些掌握着全体老百姓的资源、却无视老百姓的疾苦、通过垄断敛财的人群。总的来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不是高收入导致的,而是分配不公所导致的!个税作为一种收入调节税,其职能应该是,而且也必须调解分配不公的手段,而不应再成为拉大差距的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