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市场精神不和谐


【话外】近来让中国人关注的就是富士康大陆工厂无休止的员工跳楼连续剧了。那些惨死的弟弟妹妹们是否想过,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没有留爷处爷去找政府,政府不管爷还可当草寇,何必吊死在富士康这一颗鸟树上?就算它是一颗金枝玉叶的大树也不值得啊。

政府反应之迟钝与谨慎已经开始让国人不悦了。但政府可以采取的合理合法的干预措施的确是非常有限的。政府可以派员调查这些企业有无在用工方面、人权方面等等的违法行为,如有则严惩不怠,甚至置之于死地以泄民愤也不算过分,但若没有什么把柄可抓,政府则应该深入检讨所推行的制度有何自身的系统性缺陷了。

当前推行的以市场经济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体系究竟有何自身缺陷?此题按下不表,客官您自己慢慢琢磨吧。

 

【正题】近一两年来,市场经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各国经历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危机并空前联合地采取了应对措施并声称措施有效而考虑“退出”战略的时候,源于希腊的主权债务危机又再次考验着人类建立的这个货币经济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震性,一时间,全球经济会不会二次探底的揣测又纷纷扬扬不绝于耳。

作为现代人类文明标志的汽车工业的境况,几乎就是整体经济的一个微缩板,全球顶尖级的汽车企业个个麻烦不断,破产、重组、出售。上一轮危机当中,欧美的汽车业跌入谷底,而一直与之平分天下的日本汽车业现在也没有幸免,丰田在美国的刹车门还没有关上,本田在中国的停工门又不期而开。

 

中国工人现在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大概要算是“工资集体协商”了。

所谓工资集体协商,通俗来说就是结伙要求加薪。理论上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据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工的三权的一个法律化措施。所谓劳工三权,指所谓的“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

 

在本田的佛山工厂正在发生行使“罢工权”的事件。【一位老员工说,“由于工厂的工资低,有不少老员工都已经一批批离开。但公司总能很快用实习生顶上。有时顶不及,一个员工就要顶两个员工的岗,工作越来越辛苦,但工资还是那样低”。

“有时说一两句抱怨的话,管理者就会对员工呵斥,说‘你爱干就干,不干给我滚’。”一名戴口罩的员工说。】

佛山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人要求将工资由目前的1000多元提高到2000~2500元,以便在当前物价普涨的状况下,能够维持生活成本之外有些许结余。这个100%以上的工资增幅恐怕是全球工资谈判当中都可以数得着的诉求了,看来中国工人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其实“停工门”算不上什么事件,充其量是媒体的炒作。因为本田公司事实上已经选择了宁可停工。

政府对待停工门又能够做些什么?非常简单,只需要派员去调查本田有没有非法用工,有无违法劳动合同法等情况存在就可以了。一旦发现有违法情况,严惩不怠即可。

 

有人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大势所趋,实则不然。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和市场精神相悖的一种制度安排。

“劳工三权”其实来源于不规范的市场制度安排。规范的市场的本质是自由的,同时自由也是双方的,合则交易不合则两散,各自另寻合作者。但是,在本田的“停工门”前,我们几乎看不到市场自由自愿精神的存在。

老员工能够“一批批离开”,这才是正常的举动,这说明本田公司没有强迫奴役,来去自由”,说明本田公司自身管理方法的高度成熟以致于员工的高流动性丝毫无损于其运转,说明本田完全可以不依赖所谓的“老员工。现在参与罢工的员工其实同样也可以也应该“一批批离开”而不是罢工。

“爱干就干,不干给我滚”,除了词语中的侮辱性用语不可接受之外,这句话本身(例如把“滚”换成是“走”)却是十足的市场经济用语,完全符合交换双方自愿的市场原则。

此次出现了停工,据说影响到本田全球的总装生产,说明“口罩男”的描述并不准确,因为本田显然并没有“总能很快用实习生顶上”。在停工或者加薪两者之间本田显然是选择了前者,说明本田认为停工的害处要小于加薪,这一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理性选择结果。如果口罩男说的是事实,那么只能说明此次停工是本田对事件利用,正好为其全球工厂的休整找了一个让人替罪的借口。

 

把本田的停工门归罪与本田公司的“低成本”扩展战略也不是一种公允的评论,至少也是不合乎市场原则的。任何一个企业,尤其是身处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之下的企业,都在追求低成本,以求能够挤出尽可能宽阔的生存空间。所以,追求低成本从来都不应该看作是企业的过错。

 

近年来经常发生“被有权”的事情。例如贼人被赋予不慌不忙逃跑的权利;例如教师被赋予有权批判教育学生的权利;比如交换着被授予谈判的权利……市场本身就是协商的地方,是交换双方就两种商品的品质特性要求和交换的比例(价格)进行磋商的一种制度。故而,把“谈判权”作为交换一方的一种权利,实则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的滑稽理论。

值得指出的是,在市场上,交换的任何一方都有选择拒绝成交的权利。这种市场上的磋商有两个结果:成交或者不成交。成交是双方满意的结果,不成交可能是单方面不满意或者双方都不满意的结果。

如果把劳资交换看做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的话,同理,也应该有两种协商结果。但是,现实中所谓的“工资集体协商”却只能有一种结果: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当谈判破裂的时候谈判双方对等的权力——工人一方有“罢工权”,而资方却没有“罢用权”即解雇权。这一点都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换当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拒绝成交的制度,实际上变成了一方强迫另一方成交,完全违背了市场的自觉自愿的精神和原则。

美国通用陷入破产保护之前,通用官方与工会也进行了长久的谈判,希望员工能接受削减工资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但最终谈判还是以破裂告终。基于此情此境有人指出,过于强大的工会是导致通用最终进入破保的一个重要原因。

 

劳动力的商品化据说是商品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基于这种认识,历史上资本曾经采取了一种野蛮的方法把自给自足的农民变成无产者,以便于他们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原来与土地结合的劳动力,这种非商品劳动力“被商品化”“被自由”的事情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还在不断发生着,只不过看起来手段已经“文明”了一点。文明也好野蛮也罢,目的只有一个,即让劳动力“被自由”。

法律对劳资交换谈判的这种不对等安排,据称是处于法律要保护弱者的原则。这样说来,全世界的法律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劳资关系看做是一种平等的商品关系,而是劳方受制于资方的一种不平等关系。如此,便希望通过赋予所谓的“三权”来加以校正和弥补。

 

我们把以上片段串连起来,不难得到这样一种结论:人类建立起来的这个被标榜为自由公平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实从根基上就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劳资关系之上的。那么,这个基础时时可能动荡的大厦的稳定性也就可想而知了。所谓市场失灵的根源就深埋于此。

 

当然,在“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还只是无产者的一个愿望的时候,“全世界资产者联合起来”却已经成为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在一个以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执政的国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确是有必要的,不过这已经是一种纯粹的政治行为而非市场行为了。政府在高呼发展市场经济的口号的同时,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自己主张的反面——用破坏自由原则的方法促成自由目标的实现。

 

如果整个社会都承认劳资交换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那么就不要再为这个实证的市场经济制度立婊子牌坊了,不要再用冠冕堂皇的词语去蒙蔽民众。

有一句名言道“弱国无外交”。当民众的必要需求都已经要依靠市场机制加以解决的时候,实际上民众已经天然地处在不平等的谈判地位之上了,谈判破裂的结果就变成了民众无法承受的生存之重。必要需求领域从来都不是市场制度可以适用的领域(《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只有民众的必要需求是由政府保障的,政府才真正赋予了民众谈判的权利,民众才能在劳资交易当中真正拥有谈判权。

如果政府出钱给参与罢工的员工租住房屋,送去一日三餐,让他们有恃无恐无忧无虑地去罢工,想罢多久就罢多久,直至本田让步就范,这才是真正地赋予了他们谈判权和罢工权,否则,在他们衣食住行无着落的情况下(本田会为他们的罢工而支付以上的费用开支吗?),罢工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不过是又一批“老员工”在本田不急于用实习生填补空缺的时候灰溜溜地离开。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定理是竞争有利于提高效率,而垄断则降低效率。而本田的停工门事件正在挑战着经济学家们闭门造车创造出的这个理论。所谓“集体协商”,不过是垄断劳动力供给,削弱完全竞争带来的不利结果的另一个措辞。中国劳动大军之庞大世界第一,这个劳动力市场的近乎完全竞争的状态带来的效率,正在被全球的各路资本包括中国本土的资本在唱着“竞争提高效率”的口号下所利用着。但中国的工人现在似乎渐渐醒悟了,却希望通过由工会牵头形成的对劳动力供给的垄断来改善自己的收入状况。

 

在认识不到市场经济的有限适用性的情况下推行市场经济,结果一定是可悲的。

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局限性但却寄希望于以所谓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加以弥补,结果同样也会是令人扼腕的。

 

人人都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现在法学家们鼓捣出来的这个“工资集体协商”却显示出与经济学理论明显不和谐的音调来。

 

阅读链接:

1、洛阳强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遇难题

http://www.examda.com/hr/zixun/hangye/20080616/10192590.html

2、低成本扩张遇阻 本田面临停工成本劫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529/07438023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