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9日),笔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稿再次被否,目前正在讨论修改的是第四稿,截止目前为止,针对第四稿还未达成统一意见,五月底六月初出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今天之前,关于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各种消息及说法基本上有以下两种——
1、电信部门表示试点方案及试点城市名单五月底、六月初出台;
2、电信部门以某种形式获得集成播控平台。
笔者在综合了数月以来的各方面信息综合判断,上述两个消息全部为假消息,甚至有可能是一种有意的试探性的信息散布。
我的理由如下:
关于试点方案五月底六月初出台的问题:从常理角度出发,任何一种方案的出台与实施,都会有“内部讨论并形成决议——上报相应部门——组织认证讨论——给出意见并重新修改——再次按照达成协议申报——试点地区组织申报试点——同意并实施”。
作为此次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也自然不会例外,在这样的一个周期面前,假设每一个环节都按照一天的工作流程达成的,再假设就按照第四稿框架进行修改,那么出台的时间也得在六月中旬左右,而且这还是极为理想的一种状态。
关于电信部门以某种形式获得集成播控平台的问题:为何不能交给电信部门来负责,其理由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在看到中国互联网行业、通信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要承认其在市场化道路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但业术有专工,每个人也都能切身感受到其监管的能力与水平。
为此,目前,其实工信部仍是要达到“必须给我集成播控平台”这一目的,在实际的谈判过程中,自然就会严重影响到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进展。
不可否认的是,诸如此类试点方案是在总体方案框架下的细化,包括试点具体内容和申报条件,修改过程中肯定会有认识不一致的地方,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当事双方要统一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