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较2008年增长了28.9%。互联网在中国的日益普及,大大激发了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网络日益成为一个信息传播平台、民意表达平台、新型舆论平台。从2003年孙志刚事件开始,之后的佘祥林事件、华南虎事件、周久耕事件、邓玉娇事件等都有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舆论的影响力正在影响现实社会。强大的网络舆论也引起了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重视。网络问政已经成为政府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网络民意表达和政府公共决策的互动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话题。
一、网络舆论让民意充分表达
近年来,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民意的力量在很多事件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网络监督、网络维权得以深化,利用网络征集民意,收集舆情,已为越来越多的被地方政府所运用。互联网上一些热点高发区,引起了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成为他们了解民情、舆情的重要参考。网络媒体作为表达民意、反映民情民声的一个渠道,其地位和影响力已经得到人们的认可。
网络舆论的发展,具有如下特点和趋势:
一是新老媒体互动加强,网络舆论越来越成为主导媒体。在网络舆论发展的初期,互联网上的各种言论载体主要的运行模式是引用、转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报道,并对其进行补充式的传播和讨论。但是,随着近年来网络言论载体和网民数量的增多,这种格局早已有所改变,网络舆论已经通过与传统媒体的深入互动,越来越明显地推动事件的发展。网络舆论中的“爆料”,往往能引发传统媒体、特别是都市类媒体的积极呼应,可以说,网络已经成为传统媒体选材的重要来源。
例如,2008年11月,署名为“魑魅魍魉2009”的帖子《晒晒咱们公务员的福利》在天涯社区迅速走红,发帖网友称他在乘坐上海地铁二号线时无意中捡到一个环保购物袋,里面装着十多页署名“美洲集团”的文件,内容是一些城市公务员出国考察的清单,清单内容让他感到“愤怒”。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并引来传统媒体的追踪报道,最终被曝光者受到了应有的惩戒。
在信息传播中,传统媒体权威性强,但强调自上而下的“舆论导向”,不太重视体察真实的舆情民意;另一方面,网络上的观点虽来自最基层的民间“草根”,但网上经常出现虚假信息,网上言论随意性强,情绪偏激,立论分析缺乏深度。新老媒体需要互动互补,两者交互作用,更容易在全国掀起舆论风潮。
二是网络舆情载体多样化,微博、QQ群影响力日增。以BBS论坛、博客、播客、网站新闻跟帖等形式为代表的“网络互动空间”,一直是网络舆论的主要载体,但是,这种格局今年以来受到一定冲击,发布信息和讨论更加快捷、灵活、简易的微博客、QQ群在网络舆论场中迅速崛起。在2009年上半年的一系列突发事件中,以Twitter、饭否、做啥、叽歪、嘀咕等为代表的微博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越来越突出。2009年的湖北石首事件中,在约80个小时内,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只有3篇,且多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与此同时,在微博客“饭否”上,仅一名网友“实时直播”的石首消息就有约140条,大量的文字消息和最新动态不断传出。
腾讯的QQ群也经历着由以交友为主要目的的朋友或同好圈子,向高密度、快节奏传播公众信息的网络舆论新载体的转变。从去年的抵制家乐福事件,以及汶川大地震后的信息发布和捐款等事例看,QQ群在信息传递方面的速度和影响力都是惊人的。很多网民热衷于加入一些QQ群,而从这些QQ群里得到的信息,都要比从其他媒体得到信息要早,QQ群已经成了目前网民获得很多无法在传统媒体获得的信息的一个渠道。
三是政府官员现身网络,官民互动成为新风。现在,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开始以参加网络访谈、通过网络发表祝福、回复网民留言等各种形式“触网”。这使网络舆情出现了由单一方向的网民讨论、建言向双方向的官民互动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网络已经成为重要而独特的渠道,以网络为媒介的“政府—公众”新互动模式已经成为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元素。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采取“网友匿名留言——领导或政府机构将回复传递至人民网——人民网确认来源及内容无误——由管理员统一发布回复”这一机制,凡党政部门发来的留言回复,刊发前都经过多种方式进行来源确认,切实保障每条回复都具可信性、权威性,也充分保障网友的权益。而实践显示,这一机制发挥了有效的作用,比如2009年4月2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河南许昌的领导留言,反映该市马栏镇的公路难走。5月18日,许昌市政府回复留言,说明了道路损坏的原因,表示会先进行“砖渣垫付处理”,并已选聘养护人员。据人民网统计,截至2009年12月中旬,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已有网友留言42万条,38位省委书记、省长,90多位地市级领导公开回应网友留言,7000多项网友问题得到落实解决。
四是网上舆情出现向现实空间“扩散”、网上网下互动的趋势。网民对某一个热点事件在网上通过各种形式展开热议,已经是习以为常的形式,但是网民已不再满足于网上讨论,而是热衷于走到线下的现实空间继续关注和推动事件发展。在2009年湖北巴东的邓玉娇案中,凯迪的网友“屠夫”在案发后不久即到巴东县,走访邓玉娇家人、医院、看守所等地,亲身了解事件调查进程,并把大量介绍事件进展情况的文字和照片发送到网络上,传播给更多的受众。后来,又有一些网民自发组织到巴东县“旅游”,为邓玉娇募捐、制作邓玉娇形象文化衫以及表演街头艺术等多种形式的网民活动也先后出现。但是,这些网友虽其情可嘉,行动却不宜归结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常态,其对社会的潜在破坏性值得警惕。
互联网的产生,使得民意能够充分体现。但是,我们不能把网络所反映的民意当作民意的全部,要去伪存真,仔细筛选和甄别网络信息。否则有可能被网络信息误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可能会被少数人操纵。
二、网络问政让政府走近百姓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问候网友,倾听民意,指出互联网是“做事情、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非常关注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继胡锦涛总书记与人民网网友在线交流之后,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对话亿万网民,进一步带动了各级政府和官员的网络问政之风。事实上,由“网络问政”凸显的倾听网络民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行动早已经在各地渐次展开,部委、地方政府纷纷开设留言板、博客、邮箱,答复网民留言,越来越多的官员成为“网友”。
一年来,人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越来越关注并重视网上民意,网络正成为沟通民意的绿色通道,网络问政渐成风尚。农业部、环保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等14个国家部委通过答复网上留言,开设留言板、邮箱、博客,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等多种形式在网上了解民情、听取民意。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每天必看一遍网友留言,据说这已成为他的生活习惯。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则在网上留言:“真诚欢迎大侠们‘打好铁、抢沙发、盖高楼’,积极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呼声。”江西省省长吴新雄在发给人民网网友的信中说:“江西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将进一步完善网友留言办理的工作机制。
在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看来,对网络民意的重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切实解决网友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2009年7月16日,一位网友提出,“湖南省属高校的干部任命,请春贤书记一定要多听听一线教师的意见……”在网友提出建议后不到20个小时,张春贤即找来省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了解情况,明确要求干部考察要多听各方面的意见,多了解民情民意包括网上民意,通过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来考察选拔干部。
网络日益成为公众参政的新形式和科学决策的新平台。通过网络表达诉求,正在成为公众参与政治的新形式。人们借助网络这个“互联互通、自由表达、平等对话”的载体,表达诉求和意见。民意“直白”地呈现在网络上,它能“直达”各级领导,极大地激发了公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在人民网推出的“网络问政”调查中,问题涵盖了领导干部通过网络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方方面面。有网友留言说:“盼领导网上亲民不虚拟,有信必复成常规!”“真希望官员能认真对待网民的相关意见。”一位新华网网友留言说:网络的直接性、互动性和即时性,使得民意的表达更方便、更快捷。
当然,网络问政还需要和现实问政结合起来。互联网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但是,问政是根本,而网络只不过是一种载体。如果党政官员只是坐在办公室里,通过互联网发号施令,或者通过互联网与公众沟通,那么,很可能会远离火热的现实生活,习惯于纸上谈兵。决定网络问政能走多远的,不在网络自身,而在网络之外。
要建立网络信息公开法律责任制度。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必须公开的信息,政府机关应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网络问政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途径,如果政府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要把网络问政的主动权自觉交给公众,而不是由党政机关垄断话语权。一方面要建立一种负责任的意见表达机制,另一方面也应该努力营造宽松的舆论空间,让公众可以通过网络交流平台,了解监督党政机关工作的整体情况。
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防止政出多门的现象在网络发生。现在,一些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各自通过自己的网站发布信息,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出现了相互交叉甚至互相矛盾的现象。所以,今后党政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让公众通过固定的网站反映自己的意见。
三、网络舆情需要正确引导
近年来,网络舆情呈现出跌宕起伏的特点。互联网成为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舆论主渠道。但是,在很多时候,网络不仅仅监督了事件过程,推动事件发展,还会过度发展成“绑架”媒体、煽动民愤,甚至直接左右事件结果的“网络审判”,更可能成为给当事人正常生活造成过度影响的“网络暴力”。比如,在网络上盛行的人肉搜索,既使很多无良官员被曝光丢官,也使说了一句“很黄很暴力”的未成年女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们看到,不少互联网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之初,是局部现象、个别言论甚至是普通民众间的纠纷。而网络的开放性、无界性、互动性等特点,使网络媒介形态本身成为高倍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借助论坛、博客等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简单直接且身份隐蔽,网民能够快速、情绪化地发表意见,呼唤声援,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力量。一个热点事件的爆发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宣泄,就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如果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就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泛政治化等极为严重的后果。
作为地方政府而言,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引导网络舆论。特别是面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一定要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科学应对。
在应对网络舆情时,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政府各部门与网络媒体、社会大众发生冲突的时候,其实政府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在突发公共事件来临之际,网络媒体、社会大众享有一种道德优先权,集中体现在合理质疑权上。这时,政府部门如果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仍然摆着一副“官架子”,会激起网络媒体、社会大众更大的反感甚至激化矛盾。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做好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在舆情发生后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由于网上的信息量十分巨大,仅依靠人工的方法难以应对网上海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需要加强相关信息技术的研究,形成一套自动化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及时发现网络舆情,第一时间快速反应,依据事实尽快形成官方观点,揭示事实真相,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向公众表达,力求取得公众的认同,使官方观点能够在网民中广泛传播,满足民众的知情权,不给流言谎话传播的时间和机会。即使在第一时间无法充分开展调查,形成结论,也一定要有一个好的建设性态度。在对待、处理一件事时,中国人习惯水落石出、尘埃落定之后再站出来讲,这在2000年之前可能是对的,而如今社会对话环境发生了变化,当事情发生两三天后再站出来说,一切都来不及了。
不仅需要注重对客观事实真相的揭示,还须重视网民中各种情绪、观点的引导。在网络中“三人成虎”的效果非常明显,即使错误的情绪或观点,如果被多个网民传播,就容易产生极强的说服力,而当一个人形成第一印象后,这种认识就很难改变。到目前为止的绝大多数网络舆情在初始阶段均体现出对某个社会现象的普遍化情绪,这种情绪在网民中迅速传播,产生普遍认识与共鸣,进而推动舆情向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领域漫延扩散。因此,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充分梳理网民存在的各种情绪,加以正确的安抚、引导。相反,麻木、沉默,掩盖事实、避重就轻,都有可能加剧网民情绪的对立。例如,在杭州飙车案中,网民的第一反应,是出于对死者的悲痛同情、对肇事者漠视生命行为的鄙视和对“富二代”狂妄态度的憎恶,继而在警方应对不利的情况下,这种“仇富”情绪迅速发展为对警方结论的猜疑与愤怒情绪,一直到法院判决后都没有得到改观,应引以为戒。
在应对网络舆情时,还要注意借助专家学者的观点。在一些事件中,政府本身就是事件当事人,政府的观点难以得到网民的充分认同,此时专家学者的相对专业和权威的观点容易得到网络媒体、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和效果。例如,有一年重庆有几个县的老百姓谣传有大规模的脑瘤要爆发,手机短信到处都是。重庆市卫生局发布几次公告说:我们调查了,绝无此事。可是,老百姓不相信。最后把把钟南山请过来说话,才平息了这次脑瘤谣言。
在突发事件结束后,还要注意在价值层面重建社会大众对政府的信任。所有的危机都是事实危机、价值危机的聚合体。在网络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权威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挑战、质疑甚至丧失。我们经常会发现,危机事件本身已经结束了,但是危机仍然在持续,事实平定了,价值之火绵延不绝,再遇到一点风,马上又可以重新点爆。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实现价值层面的弥合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