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军医生向敬爱的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敬爱的温总理说:
禹军,女,中共党员,干部,大学本科,主任医师,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眼科主任,家住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附件1)
我作为一名人民的好医生出于救死扶伤的天职于2006年7月25日借给了素不相识的前来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给小女孩看眼病带钱不够的父女俩20元钱解了一时之难。病人治愈后,病人家属来院还钱时送来了一张大红纸书写的感谢信并贴在了医院里。万万没有想到我却因此遭受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一直嫉妒我、又因工作上的事情对我怀恨在心同科室的业务院长、耳鼻喉医生肖俊亭等人的蓄意陷害(附件2),肖在病人家属送感谢信后,对我嫉妒却一直找不到我任何差错的他,认为陷害我的机会来了,他们便以此为由,急不可待的私自盗用这个小女孩患者的名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单方作出:“撤销其眼科主任职务、待岗”的错误处理决定(附件3)。几天后当我从他人口中得知有人在别的科室见到有这个黑白颠倒的错误处理决定后,我立即找院长刘敬斌、找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找卫生局局长和臧群荣副局长反映,未果。
1、禹军主任医生因做好事莫名其妙的遭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陷害被“撤销其眼科主任;待岗”。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被剥夺。
2、病人家属为我鸣冤;国家新闻媒体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义,2006年8月9日记者采访的当天,通向我家住房门的三楼的又在肖的指使下又被恶人换了锁,使我有家回不去,流离失所。(附件4)
3、工资是我和家人唯一的生活来源,从2006年5月至今三年多,我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就连国家政策规定的公民生活费保障都没给分文,使我和家人饥寒交迫,。
……
无奈之下,三年多来我逐级向区、市、省写信反映未果(附件5)。
病人家属为我鸣冤(附件6);全国政府新闻数百家媒体报道(附件7);
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媒体数次报道(附件8)和河南省省委徐光春书记过问后(附件9),仍没有得到丝毫公正待遇的情况下,我依法逐级信访。
2007年12月27日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郑玉林区长召集各级领导参加的就对我反映的问题召开了听证会,参会人员有: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长郑玉林、区委副书记李斌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项祥国、区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刘华冰;区人事局局长、区劳动局领导等区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有卫生局局长王国富、纪检书记徐三喜、副局长罗清华等;有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石树宏、副院长潘娟、支部副书记杜战国、人事科长陈克新等;有驻马店市信访局张主任参加;禹军及其母亲在场的情况下,召开了听证协调会。(附件10)。听证会后,领导又进行了研究。最后,郑区长在大会上宣布:“今天就禹军医生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长达八个小时的听证、经领导研究和大家充分协商研究后,对禹军在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受到二年不公正待遇的问题达成了一致解决意见:一、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禹军作出撤销其眼科主任;待岗的错误处理,对社会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不良影响;对禹军同志造成了严重身心伤害和精神压力;另外,对医院的经营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些都是不可否定的事实。鉴于此,责成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就上述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并向当事人禹军赔礼道歉。二、着眼于现实、构建和谐和人文关怀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禹军同志是我们驿城区的高级人才,对禹军同志问题的解决有三点:1、把禹军同志的关系办过来,由驿城区政府负责把禹军同志的人事关系入编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财政全供给。2、针对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拖欠禹军的工资和受委屈期间的工资和福利按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同等同级标准和科主任补贴给予一次性补发。以后按正式调任后待遇。3、针对禹军身心上受到的伤害和常年在外造成的生活困难及身体有病这一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救助5万元。对有关细节问题,由刘军民书记牵头成立善后领导小组,就禹军家里的学习、生活等用品及电脑、电视等在医院的住房里,如有丢失和损坏,应给予赔偿。刘敬斌欠禹军5020元钱的欠条等细节问题由刘书记给予妥善解决。三、上述解决意见及有关工作及其它手续于2008年2月6日之前全部解决落实到位。驿城区政府出办公会议纪要,按时给予解决”。(附件11)郑区长还说:禹军,你放心,驿城区把你的工作、人事关系入编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财政全供给。所有手续由区政府派人负责给你办好,不让你花一分钱,......。 郑区长的话,使我感到温暖,我因此又相信了驿城区委区政府。并期待组织上能按时给予解决落实。
然而,虽然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对我反映的问题作出了解决意见和承诺,并指派刘军民书记落实。可是,在我找政法委刘军民书记,希望能见到文件和尽快落实区领导宣布的会议结果时,刘和陈一直找借口敷衍、欺骗拖延、推诿至今也没给丝毫落实。每次找到刘,他和办公室主任陈宝光都会说:解决意见和政府办公会议记要文件都是要给你的。可是他们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刘军民书记说:“2008年2月6日前就会给你解决到位。”、“咱们把郑区长宣布的内容给微调微调……”、“要过年了,年前哪还有时间啊”、刘又说:“我现在在广州,怎么落实啊?过了年就给你解决。”、……陈宝光主任说:“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是要给你的,有的文字我们还要斟酌斟酌”。刘军民书记说:“郑区长去珠海了,等领导回来吧”、“我现在在开会,过两天就开完了”、刘军民说:“我现在在山东,几天就回来了”、“我现在在山东考察,要一个多月......”等等借口。就这样,我在驻马店市等来等去,在驿城区找来找去,在一无住房、二没有工资、三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就连国家政策规定的公民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的情况下,就又煎熬中等待着到今天。三年多来,驻马店市驿城区领导今天说要给我,明天说要落实的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禹军所反映问题的解决意见”和“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解决禹军所反映的问题解决的办公会议记要”的红头文件,到现在也没有给我,更没有丝毫落实。天哪,我和家人的人权、生存权就这样被剥夺着!(附件12)
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媒体数次报道(附件8)和河南省省委徐光春书记过问后(附件9),仍没有得到丝毫公正待遇的情况下,我依法逐级信访。
2007年12月27日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郑玉林区长召集各级领导参加的就对我反映的问题召开了听证会,参会人员有: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长郑玉林、区委副书记李斌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项祥国、区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刘华冰;区人事局局长、区劳动局领导等区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有卫生局局长王国富、纪检书记徐三喜、副局长罗清华等;有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石树宏、副院长潘娟、支部副书记杜战国、人事科长陈克新等;有驻马店市信访局张主任参加;禹军及其母亲在场的情况下,召开了听证协调会。(附件10)。听证会后,领导又进行了研究。最后,郑区长在大会上宣布:“今天就禹军医生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长达八个小时的听证、经领导研究和大家充分协商研究后,对禹军在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受到二年不公正待遇的问题达成了一致解决意见:一、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禹军作出撤销其眼科主任;待岗的错误处理,对社会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不良影响;对禹军同志造成了严重身心伤害和精神压力;另外,对医院的经营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些都是不可否定的事实。鉴于此,责成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就上述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并向当事人禹军赔礼道歉。二、着眼于现实、构建和谐和人文关怀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禹军同志是我们驿城区的高级人才,对禹军同志问题的解决有三点:1、把禹军同志的关系办过来,由驿城区政府负责把禹军同志的人事关系入编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财政全供给。2、针对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拖欠禹军的工资和受委屈期间的工资和福利按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同等同级标准和科主任补贴给予一次性补发。以后按正式调任后待遇。3、针对禹军身心上受到的伤害和常年在外造成的生活困难及身体有病这一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救助5万元。对有关细节问题,由刘军民书记牵头成立善后领导小组,就禹军家里的学习、生活等用品及电脑、电视等在医院的住房里,如有丢失和损坏,应给予赔偿。刘敬斌欠禹军5020元钱的欠条等细节问题由刘书记给予妥善解决。三、上述解决意见及有关工作及其它手续于2008年2月6日之前全部解决落实到位。驿城区政府出办公会议纪要,按时给予解决”。(附件11)郑区长还说:禹军,你放心,驿城区把你的工作、人事关系入编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财政全供给。所有手续由区政府派人负责给你办好,不让你花一分钱,......。 郑区长的话,使我感到温暖,我因此又相信了驿城区委区政府。并期待组织上能按时给予解决落实。
然而,虽然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对我反映的问题作出了解决意见和承诺,并指派刘军民书记落实。可是,在我找政法委刘军民书记,希望能见到文件和尽快落实区领导宣布的会议结果时,刘和陈一直找借口敷衍、欺骗拖延、推诿至今也没给丝毫落实。每次找到刘,他和办公室主任陈宝光都会说:解决意见和政府办公会议记要文件都是要给你的。可是他们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刘军民书记说:“2008年2月6日前就会给你解决到位。”、“咱们把郑区长宣布的内容给微调微调……”、“要过年了,年前哪还有时间啊”、刘又说:“我现在在广州,怎么落实啊?过了年就给你解决。”、……陈宝光主任说:“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是要给你的,有的文字我们还要斟酌斟酌”。刘军民书记说:“郑区长去珠海了,等领导回来吧”、“我现在在开会,过两天就开完了”、刘军民说:“我现在在山东,几天就回来了”、“我现在在山东考察,要一个多月......”等等借口。就这样,我在驻马店市等来等去,在驿城区找来找去,在一无住房、二没有工资、三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就连国家政策规定的公民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的情况下,就又煎熬中等待着到今天。三年多来,驻马店市驿城区领导今天说要给我,明天说要落实的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禹军所反映问题的解决意见”和“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解决禹军所反映的问题解决的办公会议记要”的红头文件,到现在也没有给我,更没有丝毫落实。天哪,我和家人的人权、生存权就这样被剥夺着!(附件12)
2008年3月6日,驿城区政府的解决意见、政府办公会议记要和承诺仍没有丝毫落实,我找郑区长,郑让找刘军民书记,可是刘军民书记不在,打刘电话没人接,找陈宝光(有作为的陈这时已提为区政法委副书记)也不见人。就给郑区长打电话,郑仍说:找军民落实。我又数次给刘打电话无人接听,8日我在打刘电话无人接听,陈副书记打来电话,说:“禹军,我和刘书记在山东考察一个多月了,别急,文件(区政府办公会议记要)已打印好了,回去就给你。……”刘在电话里说:“禹军,等急了是吧?过几天就回去啦,要不你先去找方区长,让他先给你落实着你的工作……”,我去找方区长,可方却说不知道,方说:要不你等刘书记回来,他去北京一个多月就回来了……”等等借口,驻马店市驿城区委领导就是这样在采用欺骗、敷衍冷漠、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拖延,推诿扯皮,视公民的生命为儿戏,至今三年多之久仍未有给我政府文件,更没有丝毫落实。
这期间他们还利用公权诬陷迫害人民的好医生。滥用职权、为非作歹,派人、派车跟踪骚扰威胁我,实行24小时监控。这些人轮流到我投靠暂住的亲戚家去骚扰。我亲戚家被他们日夜骚扰,我去我父母家,他们又去骚扰我的父母,凌晨1点多还敲门要进屋,说:“我们进去要口水喝总可以吧?”,“你们睡你们的,我们不能睡,我们就看着你睡。”“你也不要为难我们,这是领导安排的。”“我们也没有办法。领导叫我们3个人24小时跟着你。”(附件13)。我非常气愤,我离开父母亲家,他们又去我亲戚家骚扰!在驿城区领导的“关怀下”使我遭受三年多蒙冤遭迫害的厄运不但没有得到丝毫改善却仍在继续延续和加深加重。万般无奈,只有逐级向上反映。三年多啦,我遭迫害,蒙冤受屈,被撤销眼科主任;待岗;工作权被剥夺;工资被卡克扣3年多没发一分钱;住房门被封至今,使我和孩子有家回不去;拖延至今没有给丝毫解决。这使我感到极度的悲伤和无奈。试想:这让我如何生活呢?实在无奈,我决定去找刘军民他们。
2008年3月13日,万般无奈的我依法按照正当途径向上级反映我被人陷害遭迫害3年多来的遭遇。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戚存杰书记签发的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报告)(驿文[2006]81号)弄虚作假,瞎编乱造、欺上瞒下的假报告(附件14),我依据国家宪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给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写了一封信(附件15:颠倒黑白 蒙受奇冤),我咨询了一名人民警察,并按他指的路到来访人员登记处,想不到,我一到来访人员登记处门口却见到了驻马店市驿城区委的陈宝光,他就是在电话里说和刘军民书记一起在山东考察一段时间的陈书记。他和刘军民书记真的在这里,没有想到我一到北京就找到了他们。陈对我说:“禹军,一会他们问你,你就说是到北京来旅游的。咱们回去一切都好说。”我说:“谁问我啊?”陈说:“国家信访局的领导”。我怎么能欺骗上级领导呢?如果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早点把我反映的问题处理好,还我清白,真正给我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人权,我怎么能来依法信访呢?谁愿意上访啊?我在信访接待处递交了写给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的信。只用了几分钟时间。陈书记说:“好了,你的目的达到了,咱们回去吧。”
走不远,陈指着两个我不认识的人说:“禹军,这是咱们市的胡局长和小白,我让他们给你安排个宾馆先住下。”我说我要回驻马店。他们不让我走,说:先给你安排个宾馆住下,等着给你解决问题。过两天我们的事办完了,坐我们的车一起回驻,不是给你省了路费吗?”在那个胡局长和小白(白松林)的热情招呼下,我相信了他们,上了他们停在路边的小汽车,车开到一个没有任何牌子,只有一个铁大门的院子里,我们一进去,就立即有人把大铁门上了锁,我非常愤怒,质问他们:“这是哪?”、“为什么把门锁上?”,他们不回答,只说:你不是要解决问题吗?先住下,我们给你解决问题。”我环视了一下院子里有低矮的板房,还隔着几个小院子各个门上都上着锁,听到里边关着很多人。这时陈、刘书记坐车来到这里。陈凶像逼露地对跟着他一起来的两个年轻人说:把她拽到屋里去!这两个一高一矮的年轻人就往屋里拽我,我用手抓住了被锁上了锁的大铁门,他们就撇我的胳膊,反拧我的胳膊,想强行把我拽到屋里去,我死命反抗。最后,他们妥协了。陈对胡说:你们派人看着她。在冰天雪地里我站在这被上了大锁的铁门院子里一夜任寒风摧打。胡局长和小白躲在一个写有“唐河住京办公”字样的房间里不时落出个头窥视一下,就这样我被陈宝光、刘军民、胡局长、小白等人非法拘禁在这有“唐河住京”字样的铁门院子内,就是他们所说的“宾馆”。(请中央查处这些“住京办公”的“宾馆”。)
深夜,那个姓胡的局长说他心脏血压不好,不能再熬夜,要回宾馆休息,我在被多人的看守下胡局长溜出了铁门,换了人看守我:就是刚才拽我、反拧我胳膊的那两个一高一矮的年轻人和小白,他们三人躲在那个房子里轮换出来看守着我。后半夜先后来了一个稍瘦的40多岁的男人和一个30多岁的女人对我说:天气冷要我进屋。我不认识他们,他们看我坚决不愿在这里。过了一会那个男的拿来了一个凳子,那个女的拿来一件棉大衣,对我说:“我们也是他们派在这里的。你要不愿在这里,我们也不免强你,你坚持的对,他们没有权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明天我们就对他们说:她不愿在这里,你们要是硬把她关在这里我们也不好管理。”,说完他们走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幕幕我只有在电影上看到的镜头展现在我的眼前:夜深人静我穿上了好心人送来的棉大衣,坐在登子上,想着被关在这里的上访人员,那个看起来很贫穷的70多的老大娘,给我一个苹果,说:孩子,不吃饭怎么能行呢?我这里有个苹果给你,吃了吧。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给我拿来了几块饼干,对我说,我也是河南的。我们都被关在这里很多天了,你看这是我的身份证……,这些老弱千里来京,难道就该遭到如此待遇吗?我百思不解:这些地方恶官不作为,在当地是他们的天下。他们想怎么就怎么,为非作歹,怎么在京城他们还能这样横行霸道?私设“监牢”?残害百姓?突然,我思绪被汽车声打断,接着敲铁门声震耳,有人拿着哗哗响的钥匙来开门,这时看守我的三人也出来了围在我周围。铁门打开了,闯进院里10多个人有人指挥着,让拿钥匙的人又去打开院里一个小院的铁锁,这一帮人突然安静下来不在大声说话,悄悄进去,突然听到叫喊声:“你们要干什么?……”“来人啊,有强盗。”“打人啦!”“救命啊,杀人啦!”……的呼救声,然后就看到:四人抬着一人;另四人抬着一高声喊救命的人出来,他们一边恐吓着喊救命的人,一边把挣扎着喊救命的人向扔麻袋一样仍到了铁门外的汽车上,然后这些人又忙着拐回去接着去抬,这些人是听从一个站在门口圆脸微胖的男人指挥(他是一个区县级政法委书记)。他们这哪里象抬人啊?!简直是……。我感到震惊和愤怒。我就对那个人说;你是某某长吧,他说,我不是。我说,我认识你,我知道你现在是书记了,你是人,别人不是人吗?他不吭声,不在和我说话,走到另一边接着指挥着那些野蛮的人继续收拾那些被骗在这里的老弱幼残的上访者去啦。他们嘴上一直在说配合配合,而实者确在对这些人拳打脚踢,我看到有俩个残疾人一瘸一拐着,也在被几人打的惨叫声、呼救着……。这时,那个看守我的小白说:“禹姐,咱回屋吧。你看见这心里会难受的。别看了,这里天天都是这 样的。”是啊,我心里确实非常难受。可我却没有想到这个小白会这样说,我就和他聊了起来,我听了他说的话心里更加震惊。合法上访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怎么就成了那些不作为的地方官员随心所欲宰杀的羔羊呢?这时很多的人都被这呼救声惊醒了,听着那些从车里发出的呼救声渐渐远去、微弱……。就这样在北京这所恶官私设的“监狱里”我度过了触目惊心的一个寒冷的夜晚。第二天下午5点多(2008年3月14日),一直看守我的小白(白松林)突然态度殷勤的拉我去“唐河住京办公”说:“禹姐,你一天一夜都没吃东西了,刚才区、市领导打来电话,他们在北京这里的任务结束了要撤回了,马上就到,你吃点东西吧”。小白说着把盒饭打开摆好,这时进来了6-7个人:有驻马店市公安局的;有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的王新中队长;有驻马店市驿城区政法委书记刘军民的司机、副书记陈宝光等人。小白对他们说:“禹医生不吃饭我正在劝她吃饭呢”。陈宝光说:“禹军,坐我们的车回驻马店吧”。王队长(王新中)说:“走吧,我们在北京这里的任务结束了,今天回去,带上你,你没领到工资,给你省点路费,回去我们帮你找区委戚书记和郑区长去,赶快落实解决了上班不就行了吗”。我就同他们上了救护车,我看到车上已经有三个人: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潘娟,驻马店市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冯耀萍,还有一个穿着一身绿色救护服装的瘦中等个男人,这是第四人民医院的救护车。陈说:“禹军,你先跟他们一起回去吧,我还有点事,随后就回去”。说着他就走了。这晚(2008年3月14日)我离开了这阴暗黢黑的角落。车开了约15分钟左右,我才看到了灯火辉煌的北京。我坐在窗户边上,随着车子的晃动,两天两夜没吃没睡觉的我不知什么时间睡着了,突然我被吵杂声惊醒,车不知什么时间停了,一部分人下了车,王队长对我说:禹军,你难过有什么用呢,我们只能帮你去找领导,我们也没办法。咱们回去找书记找区长,你跟他们说,赶快落实工资工作问题。过了一会车又开了。第二天(2008年3月15日)早上大概7点钟,王新中队长对我说:禹军,医院的救护车要回去不往区委里去了,你也下车吧。现在郑区长、戚书记都没上班,等上班了,我们一起去找他们。先下车休息一下,到我们这喝点茶。我说:“我不喝茶,我要去驿城区找领导”。王说:“现在领导还没有上班,你在这等我们,等领导上班了,我们陪你去找区长。”就这样,2008年3月15日早上,我被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刘军民、陈宝光,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潘娟,驻马店市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冯耀萍、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区公安分局王新中等人把我哄骗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西园街派出所门前下了车,他们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孤伶的站在凄凉的冰天雪地的路上,头晕目眩的我举步艰难的向南行走,不一会,就又上来了一些来历不明的人缠着我不让我走。不长不圆,也没有人说出个所以然。中午我妈得知后赶来,我们问他们到底要干什么?他们说:我们也不知道,是领导让我们来的。我们领导去找区里领导帮你解决,你再等一会。我给你打电话问问领导,看区里领导怎么解决?就这样,我一追问,他们就打电话。然后也没有说个所以然,就这样在这冰天雪地里我们又冻饿了一天,在我一再追问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走?他们无从回答。无力支撑的我和母亲就离开了西园街派出所门口。
当晚(2008年3月15日)7点多钟,我和母亲在驻马店市解放大道上向西行走至市公安局西,接近武警医院门口时,突然从后面窜过来两辆车停在我们前后,从车上窜下来几个人(陈宁、陈保田等)把我母亲推倒,把我强行推进车后开车就跑,把我拉到一个我不知是什么地方后他们坐车就跑啦,后我才知道他们这是把我非法拉到了拘留所。就这样,我在被驿城区政法委书记刘军民、副书记陈宝光、胡局长、小白等人非法拘禁2日后,又被他们公安机关诬陷迫害、滥用职权、违法拘留拘留六日。
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政府官员利用职权,捏造事实,诬陷迫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未经法定程序,将我直接非法关进行政拘留所,即没有向我传达行政拘留书,也未告知我是对我行政处罚,公然违犯党记国法,残酷迫害一个知识分子,是对宪法,法律的公开挑战,是典型的以权代法,强奸民意,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
2008年3月17日下午4点多钟,一个自称是驻马店市驿城区西园街派出所的所长叫臧文斌和陈保田到拘留所,我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把我拉到这?我犯了什么法?”臧说:“我当时不在,不知道情况,咱们今天这是第一次见面,别激动。我想问问你去北京了吗?”我说:“我是中国公民,去北京违法吗?”他说:“不违法。只是问问你坐车有没有买车票。”“你没领到工资,哪来的钱?”我说:“没钱可以借钱。你现在找我问这些干什么?这能掩盖你们违法事实吗?”臧说:“我们公安局给你有仇啊。”(他这样说话好毒啊,他把他违法的事推给了公安局)我说:“我借给了病人20元钱也没得罪你啊?我给你有仇啊?你们为什么不依法办事却要知法犯法?”他说:“你借给病人20元钱的事,区领导去年12月底不是开会给你解决了吗?你怎么还写信反映?”“一条也没解决吗?”当他们得知我因为借给病人20元钱,遭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迫害2年的遭遇和虽然驿城区领导在2007年12月27日的作出了解决意见和办公会议纪要及承诺,但到现在既没有给我书面文字也没有给丝毫落实时,他们也认为应该向上反映,臧说:“政府的解决意见还是要落实的,我们回去给郑区长汇报,尽快给你解决。”
针对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对我陷害的肖等人和卫生局领导狼狈为奸,勾结驿城区某些官员动用公权,串通驻马店市公安机关违法之人诬陷残害人民的好医生禹军,我坚信社会主义法制不允许。我们的党性原则更不允许!禹军于2008年8月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见附件16:行政诉状)。
2008年8月4日夜晚,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戚存杰书记又派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闲散人员又是驿城区弄虚作假陷害我的人又跑到我(被迫害致病无钱医治病卧床半年熬病熬命中)投住的亲戚家进行骚扰威胁,我报了警,并又给驻马店市驿城区委书记和区长等人打了电话反映。第二天,8月5日,我70多岁的母亲去找戚书记,遭工作人员堵截,戚书记说,“这段时间紧,需要治安。”我妈说,你需要治安,你怎么能让市妇幼保健院里的陷害禹军的人深更半夜到我们家我女儿的病床边去治什么安啊?戚无言以对。却仍然更加变本加厉的对我的家人和亲戚家进行骚扰和威胁,我又多次报警,去公安局备案。
2008年9月5日郑玉林区长接访,遭迫害报复致病住院我要求尽快落实区政府2007年12月27日的解决意见等。郑区长答应马上落实。我和我母亲刚走出领导接访室10多米,在驿城区院内,又遭受到市妇幼保健院郭邹三等我不认识的人的跟踪和谩骂,我立即返回领导接访室,区领导们都知道了和看到了此情此境。郑区长派信访局胡局长和某秘书两人把我们送出驿城区政府门外、某秘书又送我回住院病房。2008年9月驿城区委为了蒙上欺下,戚存杰书记让李书记给了我一张银行工资卡,却是一张空工资卡,卡上至今也没有给一分钱的工资。为何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郑玉林区长在会上宣布的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区政府的解决意见和办公会议记要至今得不到丝毫落实?在2008年9月的戚存杰书记接访日我从早上8点我去驿城区,工作人员在请示戚后,便对我百般阻挠、欺骗,等了一天,戚存杰书记也不接见我。为要工资,2008年11月,我70多岁的老母亲陪着被驿城区等人报复致病的我,在驿城区委等了几天,戚存杰书记也不接见我们,我们连气带饿带冻,我母亲也病倒啦,我的病情加重啦,而驿城区委戚存杰书记就是卡住我的工资不给我。并以此为要挟,以企图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来掩盖他们利用公权、诬陷迫害、为非作歹的违法事实。
历经一年多,2009年8月14日上午禹军收到了:《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8)驿行初字第30号》,该判认为: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驿公(西)决字(2008)第0177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附件17: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8)驿行初字第30号)
现已经法院作出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附件18:小贴示)可我被冤一案仍然得不到昭雪,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特向您写信反映,敬请您在百忙中批转并督办。尽快还我一个公平公正和清白!
此致
敬礼
反映人:禹军
2009年8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