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或让房价报复性上涨?
国务院近期发布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其核心内容就是国家放开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让民间资本进入参与投资和经营。这表明原来由央企、国企独占的肥缺,民营企业可以进来分一杯羹。
关于这个“新36条”,主流的解读应该是民营企业的机遇越来越好,发展机会越来越大,越有机会为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多作贡献,民营企业的能力有多大,国家就给更大和宽广的舞台。通俗地说,就是提供机会让民营企业多赚钱,赚大钱。
可是现在的非主流解读多如牛毛。有一些强词夺理、颠倒黑白的解读当然容易被人揭穿;但是也有一些偷梁换柱的概念和推理解读确实让人迷惑不解,分不清方向,这就是理论界意识形态的复杂性。有时候意识形态比现实生活更复杂。
在社会生活中的某件事本来很简单,但你一定要请地理先生、算命先生的来求解,这事就变得很深奥,很复杂,最终还是偏听偏信。
由于当今楼市话题最火爆,最受关注。因而 “新36条”甫一出世,各主流和非主流解读就粉墨登场,热闹非凡。
粗心的人读到“新36条”,马上反应说:好了,楼市要拐了,要崩盘了!原因呢?原因就是说原来投资购房的,炒房的转行投资或去炒别的东西去了,投资购房的,炒房的人减少,房价还不跌么?
细心的人读到“新36条”,他们分析道,民间资本就是个人工资、继承遗产、个人财产抵押贷款用于投资的资本;这些资本是热钱,是寻求短期投入获得高回报的,有别的投资途径,这些热钱更不会再选择现在已经属于高风险的投资购房或炒房,看看似乎也是有一定道理。
别有用心的人读到“新36条”,读出另一种风景,他们认为,国企、央企已经说要退出房地产开发了,现在的开发商就是老潘、老王、老许等清一色的民营房企,这些独占房地产开发江山的民营房企们,他们的流动资金就是民间资本,这些楼市资本一旦流入其它领域,就等于资本出逃,这相当于减少住宅房屋的建设投入,那意味着房屋供应量缩减,却又助推房价上涨了。
还有更另类的人读到“新36条”以后,他们的解读推理认为,国家网开一面让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参与投资和经营,这么说,民间资本真正迎来了滚雪球发展机会。可是当今的民间资本已经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他们赚到大钱后还是又投入回到楼市投资购房和炒房,这样房价就会出现报复性上涨。要问他们为何不停地开发建设、投资购房或不停地炒房?是不是没有其它事可做了呢?说不是他们还会郑重其事地说,拿钱去炒股票,嘭地跳下来,钱没了。拿钱来建楼或投资购房、炒房什么的,房屋还在那,还可以看得见摸得着。
本人总是把以上的解读、推理和看法,当作非主流的东西来看待;我甚至认为,不管社会如何变化,不管政策如何多变万化,越能够缩小贫富差距,缩小两极分化,才是最好的社会变化,那才是最好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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